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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往小说网 > 古代言情 > 黎筝扶苏 > 7、与秦始皇双向奔赴的第二天
    夜里,黎筝做了一个梦。


    梦中,是绚丽而威严的雄伟宫殿。


    殿堂、过厅、回廊、居室、浴室,一切的一切,都藏着黎筝说不出的熟悉感。


    不知为何,心里有个念头在告诉她,这里是齐国,齐王建的宫室。


    一个面容精致,衣着华贵的小女孩快乐的在皇宫的花园里翩翩起舞。


    她是齐王唯一的女儿公主田筝,也是齐王建不得不远送去秦国,嫁给长公子扶苏的心头肉。


    曾几何时,齐国也与秦国一样尚武强大,在最强盛的时期,还传出过“王天下者唯齐秦矣”的言论。


    但那都是过去的事了。


    如今的齐国国力逐年衰减,还因为领地边靠沿海,食物品种繁多,物资丰厚而成为了一块被众人觊觎的香饽饽。


    战国末年,七雄并立,哪个国家不是庞然巨物般的怪物?


    除了被几大强国环绕的韩国之外,七国中就属他们齐国最弱。


    想在如此严峻的局面中夹缝生存,保住自己的国土,齐王建唯一的选择就是抱牢秦国的大腿。


    “事秦谨,与诸侯信。”


    聪慧的女孩还小,但已然知晓自己的命运。


    她雪玉可爱的脸上惹人怜惜的缀着两颗硕大的泪珠:“父王,筝真的非得去秦国吗?”


    在齐国,她是齐王建唯一的女儿,是君王手心里的掌上明珠。


    但到了秦国呢?


    她不过是别人的一介妻妾罢了。


    更何况秦国路途遥远,横跨大半个山海!


    更何况,那里人生地不熟,没有半个相识之人!


    更何况,她今年才五岁!


    为何不能再多承欢父母膝下几年,非得现在就去秦国?


    齐王看着自己伶俐过人的小女儿,心如刀割。


    即便公主的年岁还太过小了一些,但从小一起长大,那位已经传出贤能之名的长公子扶苏未来成婚了,或许能对她多上一点宠爱。


    “这是长公子扶苏那边送来给你的订婚信物。筝,你听父王说,只有你去了秦,我们两国的盟约才会更加紧密,我们齐国的安危才能得到保障!”


    齐王建将自己的女儿紧紧抱在怀里,眼中亦有一抹闪亮的水泽:“筝,你是公主,非去不可!”


    然而,齐王建带着公主即将出发前往秦国的那日,一场大火在宫殿中蔓延。


    黑烟滚滚,烈火滔天,精美的宫殿沦为焰火的燃料,田筝迈着小脚,捂着口鼻在烟雾中奔跑。


    火是她放的。


    并非不想去秦国,只是,想再推迟几年。


    错过了父王的出发时机,她便可以继续留在父母身边!


    呛人的烟熏得她眼泪直流,咳嗽不停。


    田筝不断在心中道,对不起父王,对不起母后。


    然而,她好不容易改头换面,一把大火惊散了身边的众人,趁乱逃出,最后却没能跑过越烧越旺的大火。


    田筝不明白,她明明没有触碰到灼烈的焰火,为何身体会如此难受,甚至陷入昏迷。


    如果在场有了解科学知识的人,就会知晓,这是因为大火抽空了空气里的氧气,让她感到窒息。


    站在一旁,从头到尾观看了正场事件的黎筝身体透明,顶着副跟倒在地上的公主田筝长得一模一样的壳子慢慢走近。


    原来如此。


    小孩若有所思。


    那天系统出错,她从本该降临的秦始皇统一天下的二十年后,来到了秦国还未吞并赵国的二十年前。


    从嫁给扶苏,诞有一子却难产而死的齐国公主变成了齐国境内的一个小乞儿。


    原来如此。


    都是因为公主放了一场大火,不幸祸及自身,才导致了黎筝的提前穿越。


    小孩扶额叹息。


    她还以为时间线错了,穿越对象也发生了偏移,但看来——


    视线在公主握在手心中的通透的,雕刻了只即将展翅高飞的玄鸟玉佩上细细打量。


    这是黎筝在乞儿身体中苏醒之后,浑身上下唯一还佩戴着的东西。


    从蹲踞的姿势站起。


    黎筝得出了结论。


    看来,出错的只有时间线,穿越对象没有变动。


    知晓了穿越以来始终困扰自己的真相,黎筝突然在帐篷里苏醒。


    121软萌的奶音小心翼翼的道:“对不起宿主大人,我刚刚修复了穿越时的系统错误,为了让您知晓完整的原身死亡经历,我没经过您的同意,就擅自在您睡着时投放了历史记录。”


    黎筝伸了个懒腰,夸奖道:“做得很好121,我大体知晓是怎么回事了。”


    小孩翻坐起身,从胸口的衣襟里摸出那枚仔细收好的玄鸟玉佩。


    上头的玄鸟栩栩如生拍打着翅膀,像是要从玉佩上飞出。


    拇指在光滑温润的玉佩上拂过,方才的错觉又从眼前消失。


    黎筝端详沉吟。


    这块玉,便是与扶苏订亲的信物吗?


    *


    秋猎在古代是个重大的节日,嬴政虽然提前公布了奖励,但势必要回到秦国的都城才会正式举办。


    黎筝一行人坠在秦始皇队伍的末尾,跟随着微服私访的嬴政回到了咸阳。


    低调的进了城邦,向四周望去,只见井然有序的街市规划,严明公正的纪律规范,让黎筝好生领略了一番秦国的风俗人貌。


    待到秦始皇要进宫之时,黎筝远远地看见那被众人围在中心位置的男子对着她招手。


    “邹爱卿,来!”


    黎筝头顶上的呆毛一翘,迈着小短腿,亦步亦趋的走到嬴政面前,刚一站定,头上就落了只干燥温暖的大手。


    “来,与朕进宫。”


    李斯瞟了眼两人相携在一起的大小手,心道神童小公子果然圣眷浓重,又还处于稚龄,未来前途,当真是不可限量。


    就是不知与先前的宰相甘罗相比···


    李斯摇了摇头,在大王面前,还是不要提起那位为好。


    进入王宫,路过御花园,一大一小相处和蔼的身影与笑闹声吸引了黎筝的注意。


    “扶苏!昌平君!”


    这次带着黎筝进入宫室,秦始皇的其中一个目的,就是让黎筝与扶苏、昌平君之间互相认识。


    先前说了,嬴政封黎筝为舍人之时,就是挂靠在丞相与其他大官的名下。


    舍人,即为大臣属官。


    面对昌平君这个可能的未来上司,黎筝板正了脸色,规矩的向两人行礼。


    那厢在花园里与昌平君一道玩投壶的扶苏转过头来,双眼立时一亮。


    “父王!”


    史书上夸了几千年的扶苏,即便尚且年幼,也已然显出几分未来的温润气质与玉人之姿,他一身玄衣纁裳,通身的尊贵气派。


    并未与其他孩童一般,冲到自己父亲膝前撒娇痴缠。


    这位皇长子沉稳的迈着步子,快速绕过花坛,与走在他身后的丞相昌平君一并来到嬴政面前行礼。


    秦始皇点点头,左右手分别扶着备受重视的长公子和重臣昌平君起身。


    他询问了两人的近况,校考了扶苏的功课,而后介绍起身边的孩童。


    “这是寡人前往西戎丘的路上所遇见的神童,他在寡人遇刺时救驾有功,特封为舍人。”


    至于是公子舍人还是丞相舍人,嬴政暂时还没有想好。


    那日旅店中的初见,小孩的聪慧头脑展现的淋漓尽致。


    森林中短短几日,她手头上又层出不穷的冒出新奇事物。


    之后的考验中,她更是小小年纪便对六国事物、货币、语言、文字了如指掌。


    可见未来必能长成个能耐非凡的有识之士。


    再加那日的救命之恩,嬴政是有心给小孩的未来铺些路的。


    与同样培养起来,留给扶苏的班底蒙恬蒙毅两人不同,黎筝年纪还小,若是教好了,以后甚至可以留给第三代继承人,辅佐其治理天下。


    但话是这样说,黎筝终究年纪尚小,外加没有战功实绩,暂时封不了什么大的官职。


    是以,嬴政打算先让她跟在扶苏,以及扶苏身后的支持者身边互相熟悉熟悉。


    而扶苏身后的支持者,说的便是与扶苏之母同样拥有楚国皇室血脉的丞相昌平君。


    嬴政心绪飞跃过了几个山头,等回过神,时间还没过去多久。


    知晓遇刺之事的扶苏神情一变:“父王,您在外遇刺了?可有受伤?”


    思及那先是匪贼后是巨熊,最后又有惊无险的森林游历,嬴政面上不仅没有愤怒后怕之意,甚至还为当时的惊险与刺激感到上瘾。


    俊美的男人摇摇头,伸手拍了拍黎筝的肩膀,唇边带着一抹轻笑:“多亏了邹舍人,不仅没有受伤,寡人那些天还过得十分精彩,待到有空之时,再与你细说。”


    嬴政大手托着黎筝的背,往扶苏面前送了送,面孔转向昌平君:“好了,孩子们在这里玩耍,昌平君随寡人入殿。”


    黎筝与扶苏目送两人离去的背影。


    心中有些唏嘘。


    做了这么些事情,依旧还是被当成孩童了呀。


    小孩精雕玉琢的可爱脸蛋转向扶苏,神色更是复杂。


    面前这位身高与她一般高的,便是未来的主要攻略对象长公子扶苏了。


    想到那个“秦三世”,黎筝几乎要沉沉叹气。


    这同样不是现在的年纪能完成的事啊。


    正想着,一双热乎乎的小手攥了上来。


    黎筝的两只爪子都被扶苏紧紧捏住。


    “小先生便是救了父王的人?”


    看着扶苏真诚又感激的双眼,黎筝有些不好意思。


    毕竟别说是救,那场袭击都是她策划出来的。


    没等黎筝答应,扶苏便是一个大礼:“扶苏谢小先生救命之恩!”


    小孩手忙脚乱的去扶:“长公子不至于,不至于,哎呀,您快起来,我如何受得。”


    扶苏被黎筝拉起,用种一切尽在不言之中的感激目光看着她。


    不一会儿,又热切的带着黎筝去玩投壶。


    黎筝:“·····”


    怎么说呢,距离她生下“秦三世”还道重且长。


    观扶苏对自己的热乎劲,有情人终成眷属不好说,但是混成穿一条裤子的好兄弟也许还是很有希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