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富江VS富江
人们不知道的是, 身处于同一片地域的富江,她们的记忆是共享的。
所以她清楚知道,每一个富江死掉之后, 就会彻底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不会同真正的人类一样,还有灵魂存在。
所以她知道自己现在的情况是特殊的,是从没有在别的富江身上发生过的意外事件。
为什么呢?
她透明的身躯漂浮在半空中, 朝着下方望去。
从没有以这个视角观看自己待了好几个月的学校, 感觉还挺新奇的。
山风继续猛烈的吹着, 如同那逝去的一百多个日日夜夜一般。山顶上的风总是很大, 每日每夜的呼啸不休。
中学所在的山坡只是一座低矮的山丘,在这座山丘的后方,还有一片很大的, 被好几座大山围起来的平地。
这里本就是一座山城。
富江看着那片平地, 恍然大悟。
那边是一座小型的试验型新能源发电站,据说试着用的有太阳能,还有磁能之类的一些新型能源。地底下埋着许多新型设备,有些设备一直延伸到学校这边来了。
她死在这里, 她的身体正好位于这些设备的上方。
因为磁能或者太阳能之类的缘故,她……有了灵魂, 或者其他别的什么东西。总之, 她现在还有意识, 也许是一种奇怪的电波之类的东西吧。反正就是, 她换了一种方式存在着, 还没有彻底死去。
富江有些茫然, 她不知道自己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她的诞生本来也没有意义, 但现在, 没有了实体之后, 她心中那种空虚感被无限的放大了。
这种感觉快要让她发狂。
在空中飘荡了不知道多久之后,这种发狂的感觉已经快要吞没她了。
——她迫切的想要一个身体,不愿意再继续这样下去了。
她也听说过鬼附身之类的故事,但她试过了,她没有办法附身在正常人身上。就算扑过去的话,也只能穿过那个人的身体。
没有人看到她,她也看不到类似于自己这样的存在。
那么,其他的富江呢?
——没有了,她被分尸之后,再也没有长出新的富江来。
可能是因为那座电站的缘故,诞生了她现在的状态,就没有了别的富江。
她把原本身体里的“能源”耗干净了。
她是这里唯一的富江,而她现在“死”了。
好孤独啊……
孤零零的她就这么茫然的飘来飘去,寂寞的感觉,空虚的感觉,围绕着她。
还不如彻底死了呢,她这样想到。
又过去了不知道多少时间,她看到那座中学被推倒了,山坡也被推平,新的大型综合学校一点点的建立起来。
试验型新能源电站终于投入使用,人们欢呼雀跃。
然而这一切都与她无关,她与这个世界没有任何联系。
——好想要一具身体啊,好想要一具身体啊,好想要一具身体啊!
也许是她整日整日疯狂而无声的呐喊终于感动了谁,某一天,她飘荡到一处云层之间,看到了一团乌黑的,漆黑的,这辈子她所见过的最为深沉的黑暗,好似一处奇异的通道。
她想看到哪怕一丝丝改变,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
所以,毫不犹豫的,她冲了进去……
…………
春去秋来,树叶开始泛黄,清晨开始绽放薄薄的霜花,凛冽的寒意开始一点点的侵袭大地。
不知不觉,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一年多了。
时间就这么不知不觉的从指间溜走了啊……
季妃红撩起车窗的金丝竹帘看向外面泛起橙黄火红的山岭,心里颇有些感叹。
重活一世,当初的自己怎么也不会料到,会有这样一番际遇吧?
现在的自己与那一世的自己,其中差距之大,连她自己也不敢相信。
她的灵魂在这里得到了成长,这是最大的收获。
正出神呢,忽然盖着毯子打盹的陆小凤醒过来了,揉揉惺忪睡眼抽抽鼻子:“唉呀,什么东西烤糊了?”
季妃红听到他说话,这才想起自己的炉子上还烤着红薯呢,连忙转头拿起小火钳把红薯夹起来,骨碌碌的滚到桌边。
今天走了大半天了,两个人都有些饿了。
但红薯这会儿烤焦了也没法吃,正琢磨着弄点什么东西来吃吃呢,前方就出现了一座小镇的影子。
那可正好,有热饭热菜吃了。
季妃红笑着探出头叱喝一声:“小白,加把劲啰,进城后给你花生糖吃哦!”
神骏的白马闻言兴奋的嘶鸣一声,撒开马蹄,带着两个小弟,朝着小镇方向一路狂奔而去。
马车临近镇子的时候,季妃红就让小白把速度慢下来,以防吓着路人了。
小白的大嘴巴里嚼着香喷喷的花生糖,领着两个小弟,慢悠悠的走进了小镇的石板路街道。
马蹄声嘚嘚,引起了路人的注意。
街道旁站着怀抱长剑的青年江湖客,抬起头来,冷淡的瞥过去一眼。
嗯,好马呀!
这极其神骏的,一身纯白毫无瑕疵仿佛在闪闪发光一样的骏马,让他的眼神变得热切了几分。
“莫非这便是传说中的汗血宝马么?”他喃喃自语着,几乎想要上前去摸一把马儿丝滑的白毛。
但就在下一瞬间,他整个人都怔愣住了。
马车的金丝湘妃竹帘被掀了起来,露出一张芙蓉面,一双眼睛清凌凌的看了过来。
轰——
好似一个炸雷打在他的脑袋上,烧得他浑身战栗。
季妃红笑着睨了路边的剑客一眼,放下帘子,坐在马车里走远了。
一直到马车的影子消失在道路那一端,这剑客还站在原地,宛如雕塑。
季妃红很快把这偶然一眼抛在了脑后,他们在小镇最好的客栈停下来,满足的吃了一顿热饭热菜。看看这里的房间还挺干净的,环境也不错,决定就在这里住一夜了。
客栈分为几个大大小小的院落,季妃红他们包下了最好的一处院落,这里面有三间上房。两匹本土马儿被牵入了客栈的马厩休息,吃饱喝足的小白则是被她在无人处收回了包裹格子之中。
是夜,小院里灯光清幽。
陆小凤已经睡熟了,隔着墙都能听到他的呼噜声。
季妃红还不想休息,就坐在灯下看书。
书本是路边随手买的杂记,季妃红现在已经很习惯看竖排繁体字了。
杂记还挺有意思的,是一本类似于聊斋的志怪杂记,记载着作者在民间听来的各种传闻故事。
季妃红现在正在看的这个叫做“背妻”的小故事,还挺恐怖的。
这个故事说的是山中村子里一个屠夫,结婚十年不孕的妻子终于怀孕了,一家人都欢喜得不得了。可就在一个雨夜,妻子突然肚子痛得不行,屠夫不顾外面下着大雨,就背着妻子出村去求医。
屠夫背着怀孕的妻子,冒着大雨在夜晚出了门,走在山路上,心急如焚。
周围黑漆漆的啥也看不清楚,幸好他对路途十分熟悉,走起来问题不大。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原本身强力壮的屠夫觉得越来越累,越来越走不动路了。背上的妻子好似一座山似的,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他实在是受不了了,想要放下背上的妻子,但妻子紧紧的抱住他的脖子,死活不肯下来。说话的声音也变了,根本不是他妻子的声音。
屠夫开始害怕,恐惧中脚底一滑摔了一跤。尽管如此,妻子却还是死死的抱住他不放,好像长在了他背上一样。
更恐怖的是,屠夫这个时候发现,他摔倒的地方是一处乱葬岗。明明出村根本不需要经过这里,他也肯定没有走错路,却来到了这个地方。
大雨倾盆而下,乱葬岗上呜呜咽咽的不知道响起了什么声音。此时妻子柔滑冰冷的双臂像是蛇一样的缠绕住他,在他耳边笑了起来。
屠夫猛然想起了这个声音属于谁!
那是村子里的孤女,去年挖野菜的时候被他看到,起了坏心,打晕之后带到乱葬岗。将其侵犯之后,又杀死埋在了这里。
这个时候他又看到了妻子,晕倒在一旁,肚子根本没有大,还是原来那样平平的!
原来,一直是孤女,附身在妻子身上,却让他们以为妻子是怀孕了。
他一路背着孤女的鬼魂,回到了当初杀死她的地方!
此时孤女的手臂越收越紧,他已经喘不过气来了……翌日,村子里的人们在乱葬岗发现了昏迷的屠夫妻子,将她叫醒之后,她却想不起自己是怎么来到这里了。紧跟着在一座荒坟之前,发现了脖子被生生扭断的屠夫。
屠夫的死亡从此成为了当地的一个谜团,有了许多的传闻。妻子后来改嫁到别的地方,活到了很大的年纪。
——看完这个小故事,季妃红就放下了书本。
打了个呵欠之后,她准备休息了。
她起身走到梳妆台前拆开自己的发辫,无意中抬眼一看昏黄的铜镜。一瞬间,突然觉得镜子里的自己非常陌生。
这让她吓了一大跳,但随即再细看,却又没有异样了。
——啊啊啊啊就不该在睡前看恐怖故事,搞得她现在心里有些惶惶不安起来。
季妃红以飞快的速度洗漱完毕,把门闩插好,钻进被子里,把自己严严实实的盖住了。这下子安全感又回来了,因为众所周知嘛,鬼鬼们是不会到被子里来的,这里肯定安全!
她没有熄灯,把油灯放在了床铺旁边的小几上。在昏黄的灯光笼罩之下,闭上眼睛,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忽然有雨声淅淅沥沥的响了起来。
朦脓中她迷迷糊糊的想着,应该是半夜下起雨来了。
该添被子了……然后,一阵强烈的寒意和清晰的潮湿感,包围住了她。
第102章 富江VS富江之二
难道我是在做梦么?可是为什么梦境里的感受是如此的真实?
季妃红迷迷糊糊的睁开了双眼, 然后惊恐的发现,自己竟然不在客栈的床铺上了!
身周正下着倾盆大雨,四周漆黑一片, 只能隐约感觉到自己站在泥土的道路上。背上沉甸甸的,一双冰冷的手臂正圈住自己的脖颈,几乎有些透不过气来。
啊?
啊!
现在这场景与自己睡觉之前看过的那个民间鬼故事何其的相似啊!
果然不该在睡前看恐怖故事的, 这下遭报应了吧?
她壮着胆子对身后的那只鬼说道:“我知道这是在做梦, 我不怕你。”
冰冷滑腻像是蛇一样的手臂稍微松了一下, 腥臭的气息凑近耳边, 在她耳际吐出饱含恶意的轻笑声:“你知道吗?那个故事,还有另外一个版本。”
“什么意思?”
背后的东西不回答她了,此时突然一个炸雷响彻天际, 闪电冰蓝色的光芒刹那间照亮了大地, 却又飞速的消失。
一切重新归于黑暗。
就算只有一瞬间,季妃红也已经看清楚了身处的地方。自己果然正站在荒野的小路上,身边都是密压压的山岭,不见人家。
大雨如注不断地倾泻着, 铺天盖地都是水汽和寒意。
她一再的提醒自己这是梦,不必害怕。可是, 一切的感觉都太过真实了。她不禁还是有些不安。
脚底下穿着草鞋被雨水和泥土浸泡的那种不适感, 身体被暴雨浇着的那种冰冷感, 还有背上沉甸甸的感觉……一切都太真实了。
人真的可以做这样真实的梦吗?好像是在玩有身体感应的全息游戏似的。
那个带着轻笑和恶意的声音再次响在耳际:“你觉得自己真的是人吗?你忘了, 你不是已经死了吗?死了再借助别人的身体重新活过来的, 真的可以称之为人类吗?”
再次听到这声音, 她突然觉得好熟悉, 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听过的。那种似曾相识却又说不出到底属于谁的声音, 让她十分焦躁。
再者, 这话是什么意思?
抛却许久的回忆浮上脑海,对啊,我不是已经死了吗?
——像我这样“活”着,真的能算是活着吗?我真的能算是一个正常人吗?
突然她好像看到了自己留在世界上的最后一幅画面:
华灯初上的城市,穿着灰色风衣背着包的女子匆匆走过亮起绿灯的斑马线,然后一声刺耳的刹车声响了起来。
一阵急促的天旋地转之后,她看到了自己的脸。
沾满刺目鲜血的脸庞,无神睁大的双眼,渐渐散开的瞳孔。
还有更多的殷红鲜血,正从风衣的下摆流淌出来,把暗灰色的地面都迅速染红了。
疯狂围拢过来的人群,许许多多嘈杂的声响。
“要报警吗?谁来打电话?”
“她还好年轻,真可惜啊……”
“看样子已经没救了……”
“呜,妈妈妈妈,我怕……那个姐姐怎么了……”
“好多血啊……”
——啊,我真的死了啊!
从来没有以这个角度看到自己的脸,她对于自己已经死亡的意识,此时此刻才感到无比的清晰。
原来我真的死了啊……
不是不惆怅的,只是现在不是沉溺于自己情绪的时候。
她收敛情绪定了定神,脑子里的画面迅速的消失了。
这个时候,那个似曾相识的声音,含着无尽的恶意,再次响了起来:“来跟我玩个游戏吧,提醒你一句,在这里死了,你真的会死,彻底的……死去。”
此时这个声音已经不是在耳边响起了,而是仿佛无处不在。
不知道为什么,一股深重的恐惧和寒意,在她心底生了出来。
——那个声音说的都是真的。
她莫名的这样坚定的认为,她没有理由的清楚知道那个声音没有骗她。如果这个游戏她输了,死在这里,那么这一次自己真的会彻底消失。
再无重来的机会。
那些话说完之后,那个声音就彻底消失了。不管她怎么呼唤,都不再出现。
天地间好像只剩下了她自己,还有背上的——不知道什么东西。
原本她以为那声音来自于背上的东西,不过现在才知道并非如此。
显然那声音可以无处不在,并不代表那声音来自于背上的东西。
它们俩是分开存在的。
她定定神,再次试图甩开背上沉甸甸的东西。
此时有女子重重抽气加强忍哭泣的声音在背后响了起来:“夫君,快走吧,我痛得实在是忍不住了……这孩子,这孩子也不知道能不能保住啊……”
这声音是陌生的,与之前那个似曾相识的声音明显不同。
角色扮演么?季妃红不由得轻笑了一下。
这个我熟啊,没吃过猪肉还没有见过猪跑么?
既然你想跟我玩游戏,那就来玩吧。
就当是在玩一个超级真实的全息游戏好了,不过,在这里死了,真的会死。
这样想着,她迈步朝着前方泥泞的山路一步步的走去。
穿着草鞋的双脚深深陷入潮湿的泥土里,又一下一下的拔起来,继续前行。
吧嗒、吧嗒、吧嗒……脚步声是如此沉重而累赘。
大雨倾盆,黑暗似乎无穷无尽。
大雨淋得她有些睁不开眼睛,辣痛辣痛的。
背上的女子时不时的抽气,发出忍痛的声音,她的圆鼓鼓的孕肚顶着她的脊梁骨,感觉十分清晰。
她现在是十年无子的乡村屠夫,背着自己好不容易怀孕的妻子在雨夜外出求医。
季妃红没有跟背上的“妻子”说什么,只是慢慢的一步步顶风冒雨的艰难行走着。与此同时,脑子也在飞速的转动着。
——显然,她现在的目标就是,要在这个恐怖民间故事里活下来,以故事主人公屠夫的身份。
也就是说,她要在“鬼”的手里活下来。
这真是一个极其艰难的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鬼是屠夫害死的,它专门来报复。不管屠夫说什么做什么,它都不可能放过仇人的!
所以,她该怎么做呢?
绞尽脑汁,也没有想出办法来。
但她的时间是有限的,必须要在到达那个“乱葬岗”之前,想出存活的办法来。
但一时间似乎在一团乱麻之中,根本找不出头绪来。
她走着走着,身体的负担越来越大,忍不住双腿发软,踉跄了一下,差点摔倒。与此同时,背上的妻子惊呼一声,显然被吓到了。
她说了声抱歉,身体颠了颠,把背上要滑下来的人往上颠了一下。
于是,妻子圆鼓鼓的肚子顶着她脊梁骨的感觉,就更加明显了。
但就在这个刹那间,她突然感到了不对劲的地方。那种孕肚应该是软热而且带着一种鼓胀还有含着水的感觉,怎么刚才的感觉,却是如此的僵硬呢?
不但硬,还冷,还硌人。
现在背上的妻子明显是人类,温热的,还带着人类特有的被雨水打湿过后蓊郁的一点臭味。如此她应该就是人,是“她”的妻子。那么,她的孕肚又是怎么一回事?
季妃红突然觉得,自己应该换一个方向来思考这个故事。
——譬如说,这个故事如果没有鬼呢?
从这个方向去思考的话,越想,越是有种细思极恐的感觉。
譬如,写书的人是怎么知道这个故事具体的情节的?谁是这个故事里唯一存活下来的见证人?这个故事其中的情节出自谁的嘴巴?
——妻子!
妻子是这个事件里唯一的活口。所有的情节过程,都出自于她的口。然后写书人才将其润色,改编为故事。
她该如何在这个真实无比的“梦”中活下来?总不会是必死的,否则根本没有玩游戏的必要。而且开始的时候那个声音说的是什么?“你知道吗?那个故事,还有另外一个版本。”
答案就在这里,这不是鬼故事,而是一个杀人故事!
她背上的妻子,就是凶手。
妻子的孕肚那种硌人的感觉愈发清晰明显,她觉得很有可能是一包稻谷,被缝在一个口袋里,塞进了妻子的衣服底下。
妻子憎恨屠夫,于是假装怀孕,又假装肚子痛,让屠夫在雨夜背着她出门。最后在路途中杀了他,将他的尸体拖到乱葬岗里,假装是怨鬼复仇。
然后她就得以从不喜欢不幸福的婚姻里脱身,重新嫁人,开开心心的活到了很大的年纪。
季妃红徐徐吐出一口长气,笑了起来。
此时她很快又察觉到,背上的妻子似乎有所动作。有一点点细微的悉悉索索的声响在背后响起,因为雨声很大,若非她有心留意,根本察觉不出来。
季妃红深吸一口气,猛然翻身将背上的妻子掀下来,压制在泥土里,用力的按住了她的双手。
“啊——”妻子尖叫起来。
此时又是一个闪电加炸雷出现,季妃红顿时看到,妻子的手中握着一条粗麻绳,正满是恨意的盯着自己。
果然是这样!
季妃红按住不断挣扎的女人,冲着虚空喊道:“我赢了,你看到了吗?你这个藏头露尾的东西,这个游戏,我才是赢家!”
轰隆——
巨大的响彻天地间的雷声响起,震得季妃红全身发麻,眼前漆黑一片。
第103章 富江VS富江之三
“妃红, 妃红,醒醒……”
一阵摇晃把季妃红从昏睡中摇醒过来。
她睁开眼,看到了陆小凤担心的大脸, 正直直的看着自己。
“我……怎么了?”她开口说话,惊觉自己的声音沙哑得仿佛大病初愈一样。
陆小凤看到她醒来,松了一口气:“你都睡到下午了, 还叫不醒, 我都快担心得要去请郎中来看看了。”
季妃红:“……”
起身梳洗换衣服, 只觉得整个身体都是沉甸甸的。明明睡了那么久, 却像是好几天没有休息一样。
天公也不作美,偏偏这个时候又下起雨来了。
倾盆大雨铺天盖地的笼罩着这个小镇,让她回忆起了昨夜梦里的场景。
——那真的只是一个梦吗?
她突然无法确定了。
不过现在她没有精力去思考这个问题了, 因为她的肚子真的好饿!
可能是那个怪异而且无比真实的梦境消耗了她太多力气, 她觉得自己现在饿得能吃下一头牛!
不过这是个古代世界,不能随随便便给她牛肉吃。耕牛是重要的生产工具,不可以随便杀掉吃肉。
所以她只能委屈吃点别的了。
还好,这家客栈的饭菜还挺不错的。现在正是吃晚饭的时候, 客栈外面的饭菜香气一直飘散到后院来了。
陆小凤去叫了饭菜,让店小二送到屋子里来吃。
秋雨下起来之后, 寒意就深浓起来了。
店小二送了炭盆过来, 燃烧的炭火把屋子烘烤得干燥而温暖, 赶走了屋子里的寒气。
橙黄色的灯光之下, 两个人坐在桌边, 一边烤火, 一边用饭。
因为季妃红饿得不行, 陆小凤把这家店的招牌菜几乎都叫了一遍, 晚餐十分丰盛。
这家客栈最出名的菜式一是石锅秘制酱汁烧鸡, 一口烧得滚烫的石头盆子里,红艳艳浓油赤酱的鸡肉炙烧得滋滋作响,散发出浓郁的香辣气息。里面有卤过的豆干和土豆,都十分入味了,鲜香麻辣很是开胃。吃起来让人不多时都冒出细汗来,驱寒暖身。招牌菜之二便是炖煮的蜜汁猪肘,是一整只猪肘全装在盆子里端上来。先炖后烤的猪肘外皮金黄焦脆,里面的肉却是全都炖得软烂入口即化,酱香浓郁又带着蜜汁的香甜,吃起来别提多满足了。素菜里有一道烧茄子格外合季妃红的胃口,整根大茄子在火上烧出香味变得软烂之后,撕成小条再淋上糖醋汁和油炸葱蒜酱,下饭吃十分美味。
除此之外两人还叫了一壶烫得热乎乎的红枣米酒,香甜柔润,也很是可口。
一大桌子饭菜,被两个人一顿全给干光了。
季妃红终于吃饱了,整个人的心神也安定不少。
店小二撤下残羹收拾干净,天色此时已经完全黑了下来。院子外面漆黑如墨,大雨不断的哗哗啦啦的下着。
在这漆黑的雨幕笼罩里,季妃红不由得再次回忆起昨晚的那个怪梦。
——确实是太过真实了,那种冰寒阴冷彻骨的感觉,那种强烈的输了会死的预感,一旦回忆起来,就会觉得宛如是真实发生过的一样。
还有那个似曾相识的声音,究竟是谁的呢?明明能够肯定是听过的,偏偏却又想不起来是谁。
陆小凤关切的看着她:“红红,你今天怎么了,是不是身体不舒服?”
完全没有了平时的鲜活感,现在的她整个看起来就恹恹的。
季妃红定定神,想说起那个梦,但提起来似乎有有些小题大做了,明明就只是个梦境而已。所以她只是回答没什么,可能是最近赶路有些累到了。
陆小凤陪她到了深夜之后,就要起身回房去睡觉了。
但就在他起身告辞的这一刻,季妃红突然站了起来,走到他面前,伸出一根葱白的手指勾起他的下颌:“夜晚这么冷,你就打算这么离开我了?”
轰——
这样一下子,陆小凤整个人似乎都烧起来了。张口结舌面红耳赤,半晌,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往日的风流浪荡气度,此时仿佛都抛到九霄云外了。
“红、红红?”
陆小凤小心翼翼的看着她,虽然激动,但更多的却是担忧:“你今天跟平时比起来,好像变得有些不一样了。”
他没有趁机就留下来或是怎么样,反而担忧起季妃红的精神状态。
也是到了现在,他方才明白。原来爱一个人更多的是珍惜,而非谷欠望。
他对她并不是没有谷欠望,恰恰相反,他的谷欠望已经压抑太久太久了。
每一次的凝望,每一次戏谑般的试探,每一次在她看不到的地方的低落……只有陆小凤自己知道,在不为人知的时候,他已经受尽了煎熬。
浪子真心,真的是甜蜜又痛苦的惩罚啊!
自从与她相遇,陆小凤自己也觉得诧异,自己竟然就这么安定下来了?每一次每一次,总是他先觉得厌倦,觉得惧怕,每一次都是他先选择离开。而离开之后,似乎每一张曾经令他感到无比喜悦的面孔,就这么在记忆里淡了下来。就算是偶尔有怀念,那也是淡淡的。铭心刻骨是什么?浪子陆小凤从未曾体验过,也压根觉得不会在自己身上发生。
原本以为这一辈子都不会在自己身上发生的事情,可偏偏,就这么不经意的来到了。
他知道自己是无法安定下来的,每一次感到惧怕,不是怕别的什么,是害怕自己一旦定下来,那种日常的稳定感,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流水淙淙一样相同的日子,会把自己逼疯。
他喜欢四处流浪到处漂泊,喜欢每一天都会有惊喜等着自己。不管这惊喜是被疯狂追杀到一路鲜血淋漓,还是在荒野破旧肮脏的客栈里遇到一位谈得来的天涯客,一壶浊酒两碟小菜,就这么醉醺醺的过了一夜。翌日醒来,看到自己趴在客栈脏兮兮的桌子上,身边早已经空无一人。
推开四处漏风的门板走出去,站在寒风凛冽的荒野之上,看着天际的晨光一丝丝绽放,最终,灿烂的阳光会落在他身上。
就是这样的,陆小凤就是这样一个安定不下来的人。为此,不知道伤了多少女子的心。被恳求过,被辱骂过,衣裳被眼泪沾湿过。甚至被捅刀子的时候,也不是没有。
但他都不曾因此而动摇。
他总是笑眯眯的,有双清澈调皮而温柔的眼睛。平时也确实是个善良而且好说话的人,但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内心也有冷酷坚硬的角落,不曾为任何人动摇过。
——可他现在已经动摇到不能再动摇了。
仔细想想,也是好笑。
或者,这就是天理昭昭,报应不爽吧?
那些曾经被他辜负过的女子,如果知道他现在的处境,想必肯定是会拍手称快的,哈哈!
陆小凤,想不到你也有今天啊,啧啧……
他也会跟着笑,笑这个如今遭到报应的自己。可是,却仍旧是……甘之若饴。
只要在她身边,只要日日能够看到她,哪怕明明感觉到了无尽的痛苦,那种痛苦,也是让他上瘾的痛苦。
没救了,他有时候会这样对自己说。
陆小凤啊陆小凤,你没救了,知道吗?
就是这样一直压抑而苦痛着的陆小凤,却在今日这样触手可及的时刻,几乎没有思考的,没有接住这个机会。
——不为别的,只是因为他是真的爱着她。
爱她就会关心她的异常,而不是趁人之危。
灯光昏黄,窗外大雨如注,无穷无尽一样的,好似遮蔽了整个天地。
陆小凤关切的看着季妃红:“是觉得哪里不舒服吗?”
季妃红突然觉得视线晃荡了一下,再稳定下来的时候,看到自己的手指依旧挑着陆小凤的下颌。
季妃红:“……”
请问我的手指,你这是在干啥呢?
啊啊啊啊啊啊!
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竟然会干出这样的事情来!
但不用怀疑,她就是干出了这样的事来,她正在挑逗陆小凤,自己视为挚友的人!
收回手指,季妃红忍不住敲了敲自己的脑袋。
我滴天啊,为啥自己会这么做?明明自己对陆小凤完全没有想法好吗?这可能会毁了你们之间的友情的,知不知道啊!
有一瞬间,她甚至怀疑是不是什么邪魔外道占据了自己的神智,才导致自己干出这样完全没有想过的事来。
可当她回忆刚才的时候,她说出那样的话,挑起陆小凤的下巴,那些场景历历在目,并没有所谓的那种失去那段记忆的感觉。
——所以这些事真的是自己干出来的!
狡辩不了。
可是为什么啊,为什么啊,她真的想不明白啊啊啊!
逃避一样的转身,闷闷的说道:“我要睡了,没什么不舒服的,可能是昨晚没有睡好的缘故吧。”
可是你昨天睡了好久好久。
陆小凤把这句话咽下去,眼含担忧看了她一眼,道:“那好吧,我先回房去了。有什么事的话,你敲敲墙壁我就会过来。”
“嗯。”
陆小凤离开,季妃红仔细的闩上门,害怕真的有邪魔外道会趁夜闯进来。
不过若是真的有什么邪魔外道的话,一扇脆弱的门又怎么能够挡得住呢?不过是心理安慰罢了。
季妃红躺下,拉上厚沉沉的被子。
原本很喜欢这种厚实有重量的老棉花被子,可是今天盖在身上,却总觉得有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
她照旧还是留了一盏灯。
昏黄的灯光笼罩着她的脸,她阖上眼,在雨声中渐渐的睡着了。
睡梦中,那种潮湿阴冷的感觉,始终挥之不去……
第104章 富江VS富江之四
隔壁房间的陆小凤一整晚都没有睡实, 一直在担心旁边的季妃红。
大雨下了一整晚,秋寒深浓的气息愈发近了。
陆小凤预备听到隔壁有什么动静的话,就第一时间起身冲过去。不过旁边一直都安安静静的, 快天亮的时候,他也就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雨还在下着,一直到了将近午饭的时候, 都没有停下来。
陆小凤已经睡得快流口水了, 浑然不知道, 季妃红已经起来了。
她起身梳洗, 从包裹格子里挑了一条红艳似火的裙子,穿了起来。
从前她很少会穿这样艳丽的颜色,就算是穿红色, 也比较倾向于绯红、胭脂红和水粉这样的颜色。
这条大红色裙装不是这个季节上身的, 太单薄了。风格比较倾向于舞裙,裙摆开了叉。走动起来,线条优美的小腿就时不时暴露在外。
她轻轻哼着不知名的曲调,又挑了一双由金丝编织成, 缀着珍珠与宝石的鞋子,穿了起来。小巧的脚趾都露在外面, 风一吹, 冻得通红, 却愈发显出它们的可怜可爱。
穿好衣服之后, 她又取出化妆盒来, 研究了一下, 最后仅仅只给自己涂上了血红色的唇膏。
如此这般之后, 一头乌黑浓密的秀发却没有梳理, 披散着丝绸般的长发, 她就这么迈步走了出去。
一打开门,刺骨的冷风就吹了进来。裙摆飞扬之间,露出小腿那惊心动魄的雪色。
当啷——
送水过来的店小二整个愣在了原地,手里的水壶掉落下来。烧得很烫的水浇在他的身上,他却浑然感觉不到疼痛。
她轻蔑的笑着,没有停留,径直走出了小院。
穿过大的庭院走到外面临街的酒楼之上,再从二楼高高的阶梯一直走下去。
金鞋子上面的珠玉互相撞击,叮铃作响。她的红唇似血,乌发如瀑,她是从人们最深的绮梦里走出来的绝美的鬼。
酒楼里此时有好几桌客人,听到声音,齐齐朝着木质的楼梯上方望去。
啪——一位客人手里的酒杯掉下来,碎了一地。
酒杯碎片溅到他对面的人的脸上,划出一道血痕,他却毫无知觉。
砰——店小二手里的托盘掉在地板上,各种菜肴和碎瓷片混合在一起,掌柜的却没有时间责骂他,只因为他自己也在发呆。
店堂里的人有一个算一个,全都陷入了一种奇异的状态之中。
他们的表情痴痴呆呆浑浑噩噩,几乎已经忘记了所有。
她冷冷的笑着,穿着如此单薄,露出大片雪白的肌肤,表情却骄矜得像是女王一样。她的眼神轻蔑而嘲讽,一步一步的扶着栏杆从古旧的楼梯上走了下来。
外面是阴暗的风雨,此地却似乎闪闪发光。
光芒全都来自于她一个人的身上。
她随便捡了一张空桌子坐下,好半晌,却不见店小二过来。
她不耐烦的敲桌子,店小二和店里的人这才如梦初醒一般,从那种浑浑噩噩不知天地为何物的状态里清醒过来。
“姑、姑娘,敢问你的芳名?”
“你、你是不是饿、饿了?想吃什么尽管叫,全、全都由我来付账……”
“姑娘你、你冷不冷?我、我的披风可以给你……”
尽管她的表情里全都是厌烦与轻蔑,这些人却还是如同飞蛾扑火一样,蜂拥而至……
另一边,陆小凤睡得十分饱足之后,这才醒了过来。
看看时间觉得不妙,连忙冲出去看季妃红怎么样了。在隔壁房间没有找到人之后,又连忙跑出去找。
他心急如焚,连轻功都用了出来。
外面一直在下雨,妃红会去哪里呢?
路上撞到一个店小二,他连忙拉住他问道:“小二哥我问你,有没有看到跟我一起来住店的那位姑娘?”
店小二涨红着脸,期期艾艾的说道:“她、她在酒楼的大堂里,我、我现在去给她端她喜欢的菜……”
陆小凤虽然觉得这个店小二奇奇怪怪的,但还是连忙道了谢,朝着酒楼大堂里飞身跑了过去。
一进去,他整个就跟之前的那些人一样,彻底呆住了。
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
妃红她、她穿的是什么?为什么这么多人围着她?她脸上的陌生表情又是怎么回事?这也太奇怪了!
还有自己……这种目眩神迷口舌发干的感觉……他明明是日日都能见到她的,可是今日的她……与平时的她比较起来,太不一样了。
那种令人觉得亲近的家常感一消失,才能知道,她的魅力。
美得恐怖。
甚至让人心惊胆寒。
被围在人群里的她拿着小勺子慢慢的吃着一碗燕窝羹,旁边蹲下来看着她的青年剑客,痴痴的说道:“那日我们见过的,你还记得吗?”
她像听不到他说话一样,毫无反应。
剑客继续说道:“我叫苏少英,出身于峨眉派。在江湖上也有名号的,人们称呼我们师兄弟和师姐妹为三英四秀。我,我尚未娶妻,也从没对谁动过心——”
此时他的话却被泼在脸上的燕窝羹给打断了,得亏此时羹已经温热了,要是刚端上来那时滚烫的,能把他英俊的脸给烫得破相。
她的声音有些尖利的响起:“谁管你啊?滚开。”
人群外的陆小凤此时才终于清醒过来,一边惊异于她从未展现过的刻薄冷漠,一边匆匆挤开人群走近她,温声道:“红红,你怎么会在这里?穿这么少肯定不行的,我们回去换衣服,好不好?”
她的动作因为听到他的声音而僵住了一秒钟,很快她晃了晃脑袋,抬起头来看向他,迟疑的说道:“陆……陆小凤?”
陆小凤担心得不行,也如同之前的苏少英一样蹲下来看着她:“红红,你怎么了?”
这实在是太反常了。
季妃红脑子里关于之前的回忆此时才慢慢回笼,让她惊得脸都白了。
自己这是怎么回事?都干了些什么?那真的是自己干出来的事情么?!
她脸色变得煞白,陆小凤连忙脱下自己的大红披风,笼罩住她单薄的衣裙。披风上面陆小凤的温热让她好受了一些,但脸色还是很难看。
陆小凤连忙起身拉着她站起来:“先回去再说吧。”
季妃红煞白着脸点点头:“嗯。”
两人刚要走,当啷一声长剑出鞘的声音响起,一把雪亮青锋剑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陆小凤的脸色冷了下来,看向出剑的苏少英:“你这是何意?”
苏少英一脸狼狈的看着季妃红:“别走,求求你。”
季妃红想起刚才自己把燕窝羹泼在人家脸上的事,有些心虚的往陆小凤背后躲了躲。
觉察她的细微小动作,陆小凤的保护欲一下子就满值了,冷然开口:“让开!”
苏少英被烫红的脸上露出凄然之色,只是看着季妃红:“求你了……”
话音才刚落地,却见陆小凤闪电般的伸出双指轻轻一夹。当啷一声响,那把看似无比坚硬锋利的宝剑,就这么在众目睽睽之下断成了两截!
大堂一瞬间变得安静了。
苏少英狼狈退后,脸色凄凄,双眼泛红。
看起来已经快要哭了一样。
季妃红低着头被陆小凤用轻功带着走,压根不敢看这可怜孩子一眼。
嘤嘤嘤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天知道哇!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干出那些事的啊,救命!
路上下着雨吹着风很冷,她瑟瑟发抖。
陆小凤察觉到之后,索性将她抱了起来,急速的掠回了小院,回到了房间里。
回到无人的房间之后,季妃红这才稍微松懈下来。
陆小凤也没有忙着询问什么,只是急忙让店小二送热水和干净的帕子来。等到季妃红收拾了自己,换上暖和的衣服之后,他们这才坐下来说话。
季妃红穿着热乎乎厚实的家居服,怀里抱着暖水袋,脚边放着红艳艳的炭盆,暖暖和和的,简直感动得要哭了。
这才是人过的日子啊,之前那算是什么?
陆小凤早已经泡了一壶热茶,倒出一大杯来,塞到她手里:“赶紧喝点热的。”
季妃红抱着杯子一口口喝着热烫清香的碧螺春,一颗心慢慢的安定下来。
抬眼对上陆小凤的眼神,她苦笑起来:“我要是说,我对之前的事有记忆,但是完全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做出那样的事来,你信么?”
陆小凤点点头:“我信。”
季妃红扶额:“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唉……”
陆小凤握住她的手:“也不是什么大事,你不用放在心上。人有的时候就是会做出自己平时不会做的事来,我理解的。只是,还是自己的身体要紧。除了这个,我对你没有别的要求。”
季妃红:“……”
难以解释。
对陆小凤说我真的完全不喜欢在大冷天穿着单薄的裙子出去卖弄,他也不会明白的吧?毕竟那确实是自己做出来的事,假不了。
谁会不相信自己的亲眼所见呢?
啊啊啊啊——
季妃红在心里尖叫,这都是什么跟什么啊!
活见鬼了这是!
她现在心里乱得很,将陆小凤送走之后,呼唤系统:“怎么回事啊,你知道这是怎么了吗?”
第105章 富江VS富江之结束
回答季妃红的, 是冰冷的电子音,不再是系统那日渐变得活泼的声音:“系统升级当中,请静待恢复, 届时将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谢谢。”
季妃红愣住了,怎么就偏偏遇到系统升级了呢?
救命啊啊啊!
现在, 看样子只能一个人孤军奋战了。陆小凤不会懂得的, 她也没办法把自己最大的秘密说出口。
窗外的大雨渐渐变成了淅淅沥沥的小雨, 寒意愈发深重了。
冷夜孤灯, 她安安静静的坐在灯下,深思着。
这几日的异常她没办法再告诉自己都是没有休息好做了噩梦的缘故了,很显然, 在她不知道的地方, 出事了。
与她的身体有关的大事。
她的身体,她的身体,她的身体……她的身体是富江的身体。
富江,富江……
她蓦然闭上眼睛, 深深的吐出一口长气来。
——莫非这件事与富江有关?!
她今日的异常,昨日的噩梦, 镜子里变得陌生的面容……难道真的跟富江有关系么?
还有那个她一直觉得似曾相识的声音, 现在想来, 不就是自己的声音么!
若是系统还在肯定能知道些什么, 但它现在暂时离开, 所以她只能完全靠自己推测。
富江啊……
她努力回忆已经记得不太多的, 关于富江的讯息。
能够清楚记得的就是她会让周围的人疯狂迷恋, 最后甚至会杀死她, 然后将其分尸。每一块骨肉, 都会再长出一个新的富江来。
如此一想,富江也算是一种克苏鲁邪神吧?
不可接触,不可直视,会逐渐削弱人类的精神力。
不要看她,不要听她,别爱上她!
一个富江被杀死,会诞生出无数个富江。在她不知道的地方,可能有着许许多多的富江。
忽然又想起,富江的记忆好像是共享的?
这么一想,悚然一惊!
富江的记忆是共享的!
所以她完全记得曾经发生过的事情,尽管那些事她认为自己这一辈子都干不出来。
因为,因为,因为那是另外一个富江做出的事情!
一个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过来的,想要占据她的身体的……富江!
这想法当即让她猛然的站了起来,浑身发冷。
这个想法太荒唐了,根本让她不敢置信。可除了这个解释,还能有别的解释么?不是曾经有个有名的侦探说过么?排除一切不可能的可能,那么剩下的那个再不可能,那也是真相啊!
真相,就摆在她眼前了。
她再次坐下来,努力让自己平静,继续思考这件事情。
现在能够感到庆幸的便是,这个“富江”似乎不能真的从肉身上伤害自己。她能去做的,就是从精神上击溃自己。
自己从精神上崩溃了,虚弱了,这个富江就能占据自己的身体了。更有可能的,是彻底的吞噬自己。
她绝对不能让这件事发生!
——那么,该如何去做呢?
直到半夜,季妃红还是没有睡着。
哪里敢睡啊?一觉醒来,又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今天是在大冷天穿着单薄的裙子出去招蜂惹蝶,还不算什么大事。要是改日那个富江用她的身体干出什么让她绝对无法接受的事情了呢?
摔,想想都气死了!
冷冷的秋雨夜,一盏孤灯亮了半宿。
季妃红又累又饿,索性先不去想那些烦心事。她把红泥小炉子烧起来煮一壶热乎乎香喷喷的奶茶,再从系统商城里买了好多零食出来吃。
麻辣凤爪、卤鹌鹑蛋、泡椒笋尖、巧克力小蛋糕、草莓松饼……吧唧吧唧吃了一个饱饱的。
吃完了零食又喝了好几杯奶茶,本该睡意全消的。可不知道为什么,嘴里还嚼着牛肉干呢,脑袋一歪,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此时天色已经微微的亮了起来。
陆小凤推门进来,看到一桌子乱七八糟的东西,还有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的季妃红,无奈的摇了摇头。
他把季妃红抱到床上去,脱了外衣和鞋袜,好好的盖上被子。然后又把一片狼藉的屋子收拾干净了,这才离开去吃饭。
屋子里,季妃红看似睡得沉沉的很是香甜。但其实,现在的她,处境非常不妙……
她此时非常的警惕,因为那种熟悉的清醒梦又出现了。
除了她知道此时自己是身在梦中之外,其他的一切感受,都跟现实世界没有区别。
她看到自己身在一栋看似烂尾楼的地方,四处都是暴露在外的钢筋和水泥的墙壁,没有粉刷过的灰沉沉的楼梯。想要往上,没有顶楼。想要往下,也没有底楼。楼层里有许多没有装修过的屋子,还有很大的水泥的大厅,四处烂朽朽的,到处漏风。
她被困在这栋无穷无尽的烂尾楼之中了。
这样耗下去不是办法,她渐渐的开始感觉到疲倦了。
饥渴的感觉,也在一点点的袭来。
——那个富江会把她耗死在这里,她突然清晰的认识到了这一点。
那个富江本着我得不到你也别想得到的想法,打算生生的耗死自己。
这可不行,她还想好好的活下去。
定了定神,她告诉自己冷静下来,然后冲着虚空说道:“我们来决一胜负好了,你如果赢了,这具身体就是你的。”
轻轻的笑声,突兀的出现在了水泥的楼道里。
季妃红淡定的说道:“与其这么耗下去,不如我们来决定这具身体的最终归宿好了。你赢了这身体就是你的,要是我赢了,就请你滚开。”
看似淡定又镇定,其实心里还是有些没底。
她不知道这个富江会不会同意,同意的话,会怎么对付自己。
总之不能就这么干耗下去。
很快,那个声音再次响了起来,轻轻的笑着,在虚空中对她说道:“可以,我答应你了。”
季妃红暗自握紧了拳头。
富江又道:“你只有一次机会可以动手,我就在这里,你成功的杀了我,就是你赢了,我会从此消失在这个世界里。如果你找错了人,你输了,这具身体就是我的了。”
季妃红有些不明白她的意思,但突然间,手中多了一把雪亮的匕首。然后,暗灰色的吹着呼呼的大风的水泥厅堂里,每个角落,都多出了一道身影。
刹那间,哪怕是她的胆量已经练出来了,也差点惊叫出声。
这四道身影她再熟悉不过了,他们都该是已经彻底死去的人!
一个是蝙蝠公子,穿着华贵长袍的身影,阴森森的站在角落里看着她。
一个是东瀛虚妄僧,戴着那顶竹筐,藏头露尾的站在那儿。
还有一个是枯梅大师,面无表情拿着长剑,看着却比那两个亲切多了。
最后一个则是被分尸了的红衣女,一身鲜血,满眼仇恨的盯着自己。
虽然知道这都是因为富江之间可以共享记忆的缘故,那个富江才搞出了这四个死在她手里的人的模样,但就这么看着他们的样子,真的非常恐怖。
而现在,她也明白了富江的意思了。
她可以杀掉她,她就在他们中间。但是,她只有一次机会。错过了,认错人了,这具身体就属于那个富江了。
而她现在唯一的武器便是手里的匕首,熟悉的鬼哭刀没有带入梦中。
处境艰难啊!
富江戏谑带笑的声音再次响了起来:“开始了哦,记住,你只有一次机会,呵呵呵呵……”
只有一次机会,一定不能认错!
说时迟那时快,四道身影,飞速的朝着她冲了过来!
她悚然一惊,连忙朝着外面楼道掠去。
可不能在这毫无遮挡的地方与四个高手对战,那可是一点胜算都没有。
季妃红掠入楼道,利用这里复杂的地形,与四个高手周旋起来。
她知道自己无法力敌他们四个的猛攻,只能先拖延时间,想办法看出,富江究竟藏在谁的身上。
握紧手中的匕首,她咽下一口紧张分泌的唾沫,猛然一个旋身,躲过了蝙蝠公子的一掌。但紧跟着,一把长剑突然从黑暗中袭来,几乎悄无声息的就逼近了她的胸口!
在这险之又险的时间里,她骤然下腰,整个人几乎折成两截,这才躲过了这一剑。
好险好险,幸好是在梦里。这要是在现实中,腰还不得折了啊?
来不及思考更多,她在拼命的逃走中!
这哪里有时间仔细观察?逃命都来不及了。
她一边努力逃命努力与四个高手周旋,一边试图看出他们与自己印象中不一样的地方。但根本看不出来,他们的表现,他们的武功路数,都是自己记忆里的样子。
难道就要输了吗?难道就要把自己的身体拱手让出去吗?
她不甘心!也不肯就这么认输。
她要赢!
握紧手里唯一的武器,她的脑筋拼命转动着。
如果她是那个富江,她会怎么做?她会藏在谁的身上?
脑子里突然划过一道闪电似的,她想起了什么。
——那个富江,真的会来跟自己赌这个四分之一的可能性么?
她会冒那样的险么?
只有一次机会的话,该怎么使用这个机会呢?
如果是自己的话,如果是自己的话,该怎么做,才能让自己拥有最大的赢面呢?
面对四个高手的追击,她却突然停了下来,微微一笑看向虚空:“就让我们来赌一把吧,富江小姐。”
说话间,毫不犹豫的,她握紧匕首,猛的在自己脖颈间一划。刹那间,血光飞溅!
“啊啊啊啊啊啊——”
凄厉的惨叫声在风中响了起来,那是富江的声音,却来自于她自己的身上。
黑暗降临前,她笑了起来:“看来,是我赢了啊……”
富江没有藏在四个高手其中任何一个人的身上,而是,在她自己的身上!
第106章 大沙漠来信
“红红今天的心情看起来还不错?精神看起来也很好, 比前几天好多了。老实说啊,这几天你一直看起来怪怪的,我都担心得不行了。”
今日终于雨过天晴, 季妃红与陆小凤在阳光灿烂的庭院里对坐饮茶。
秋日的阳光即便是再明媚,也带着一种春夏日光没有的暮色。不是纯粹的金色,而是透着橙红与金黄的色调, 显得更加温暖柔和一些。
金橙色的阳光穿过大树的枝丫落下斑驳的纹路, 一阵风吹来, 树叶沙沙轻响。
红泥小火炉里面的银霜炭烧得正旺, 红艳艳的看着十分可喜。底部烧得发黑的陶壶,里面的茶水已经快要滚了,冒起大大小小的泡泡, 散发出浓郁的独属于乌龙茶的香味。
陆小凤端起陶壶, 把茶水倒入两个青花瓷杯中,朝着季妃红那边推了推,用欣赏的目光注视着今日总是眉眼含笑的她。
那日她身上那种让人头晕目眩的魅惑感消失了,熟悉的带着家常亲切感的她又回来了。不是不为那日的她着迷, 只是,他还是更喜欢平常的她。
季妃红的心情当然很好, 这几日一直笼罩在身上的那种阴沉潮湿以及沉重感彻底消失, 她终于肯定, 那个富江真的不在了。
这可是一件大好事, 表示着自从来到这里之后, 降临在自己身上最大的一桩危机彻底被自己解决, 怎么能不开心呢?
她端起青花瓷杯来, 慢慢啜饮杯子里温度正好微微烫口的茶水, 笑道:“雨过天晴了, 我当然高兴啦!”
陆小凤觉得她说的雨过天晴指的不单是天气,但他也没有追问,只是与她说起一些舒服自在的闲话来。果然,季妃红的心情更好了。
说话间,陆小凤提起了那日那个名叫苏少英的青年剑客来:“他昨日在院子外面站了一夜,不过我今天早上出去的时候,他已经离开了。听店小二说,他一早就骑马离开这个地方了。”
陆小凤没有说的是,苏少英离开的时候,模样堪称凄惨。身上的衣服全都湿透了,好像还在发烧,就这么背着断剑一个人骑着马离开了这伤心地。也没有提起自己短短一两天的时间在她不知道的地方处理了多少狂蜂浪蝶,有两个还下了狠手,这才把人给都赶走了。
不管为她做任何事,他都甘之若饴。她知晓不知晓,他都不在意。
这便是他对她的一片心了。
苏少英……季妃红听到这个名字就有点心虚,虽然那不是她做的事吧,但这笔账不算在自己身上,又能算在谁的身上呢?于是岔开话题说道:“欸肚子突然有点小饿,这家店的点心还不错,让店小二送些点心过来吧。”
看着她目光闪躲的可爱模样,陆小凤忍住笑,起身道:“好,我这就去。”
一会儿陆小凤回来,带来的全是她爱吃的点心。
现在,陆小凤已经对她的喜好了如指掌了。
而这家店的点心也确实做得很不错,丝毫不比大城里著名的客栈酒店差。
季妃红最爱他们家豆腐皮的小包子,外面的豆腐皮是煎过的,脆脆的很香。里面的鲜肉馅儿加入了好几种泡发的夏季储存下来的干蘑菇,鲜美至极,且比纯肉馅儿更加清爽。只需蘸上一点点老陈醋,就十分可口了。
陆小凤坐在她身边,忍不住用满是宠溺的眼神看着她,不断的给她夹这个,夹那个,就跟伺候女王一样。而季妃红也毫不介意的使唤着他,看似颐指气使,其实代表着她已经将他视为自己人了。
陆小凤被使唤得团团转,却还十分开心得意,也是一物降一物了。
秋日暖阳照着得意的人,也照着失意的人。
古道西风残阳落下,他骑在马上,任由马儿将自己托着随便乱走,失魂落魄。
原本十分英俊潇洒的一个人,短短两天时间,就瘦了一大圈儿,黑眼圈胡茬子一个不落下,看起来一下子沧桑了好几岁似的。
即便如此,苏少英也依旧是一个俊美的青年,十分引人注目。
这不,这就有人盯上他了。
原来不但美丽的女子落单了可能会有危险,美丽的男子也是一样。
马蹄声嘚嘚,踏着古道上的萋萋荒草,一路向前,不紧不慢。
马上的他背着断掉的半截长剑,抬眼看向即将落下去的夕阳。
一颗心好似漂浮在冰冷的井水里,感觉不到暖意看不到光亮,整个人都不知该何去何从了。
少年英才,意气风发,自从行走江湖以来都没有遇到过挫折的峨眉派三英四秀之苏少英,苏少侠,他在这个无名的小镇里,遇到了这一生的劫难。
他知道自己应该远远离开,再也不要看到她了。否则,他真害怕自己会像狗一样趴在她脚下,祈求她施舍哪怕一点点的怜悯。
所以他狼狈的逃窜了,可走到这里,却再也不想离开半分。
咬了咬牙关,他拨转马头,就要回到小镇上去。
哪怕只能得到她的厌恶与轻蔑也好,他、他也想看到她,跟着她。她可以任意驱使他,当他是马也好,狗也罢,只要能让他留在她身边就行了。
就这么想着,一颗心反而安定了下来。
他再次振作精神,策马朝着来时路行去。
夕阳的光芒即将消逝,所以此时也格外炽热。
一个窈窕的身影,打着油纸伞,从道路的那一端迤逦走来。只看一道模糊的身影都觉得婀娜多姿,姿态很好看。
苏少英急着回去表白,策马疾驰而行,根本没有朝那道身影投去一个眼神。但是,那撑伞的女子却挪动了步伐,站在了他必经的前方。
苏少英只好勒住缰绳换个位置,但那女子又跟着挪步,继续挡在他前面。
除了在季妃红面前之外,苏少英的脾性其实并不算好。少年成名的英才们多半都是这样,除了在自己心爱的人面前,对待其他人,并没有很多的耐心。
苏少英不耐烦的扬眉:“让开。”
那女子笑了起来:“怎么你竟然都没有朝我看上一眼呢?我保证,只要你看一看我,一定会多些耐性的。”
说着,她款款收起了绘制着藕荷蜻蜓,十分精致的油纸伞,抬起眼,与马上的苏少英对上了视线。
她自然是很美的,要不然,也不会充满自信的说出那样的话来。
但是,苏少英已经见过季妃红了。还是富江上身的那种,魅力极度散发的季妃红。
所以,苏少英连眉头都没有动一下,只冷冷的说道:“我再说一遍,让开。”
女子脸上的浅笑僵住了。
她收起笑容,整个人都冷了下来:“虽然你不太懂事,但长相实在很不错。我想,将你作为我回归的礼物,师父一定会喜欢的。”
她的话苏少英其实不太明白,但隐约猜到了一点意思,顿时双眼凌厉的看向她:“你是在找死吗?”
“哈哈哈哈……”女子狂笑起来,十分自信的说道:“如果你知道我师父的名号,还能如此狂妄么?告诉你吧,我的师父,她……叫做石观音。”
唰的一下,苏少英的脸色顿时发白了。
石观音这个名号其实中原的江湖中人知道的并不多,因为她主要在大漠一带活动,很少会来中原。但不巧的是,苏少英就知道她。
因为峨嵋派与丐帮的关系还不错,而丐帮帮主的夫人,正是被石观音毁容的。所以,也让苏少英知道了石观音的存在。
丐帮夫人秋灵素,从没有与石观音见过面,更毋论得罪于她了。石观音之所以千里迢迢的去找到她,毁了她的容,只是因为,秋灵素是个绝世美人。
石观音自己也是个绝世美人,但正因为如此,她更加无法容忍可以与自己媲美的存在。
她就是这么一个心狠手辣,且武功极高的人!
思及此,苏少英突然想到了季妃红,脸色顿时更加难看了,眼里还带上了深切的惶恐。
——不行,一定要把这件事告诉给她,让她小心石观音!
想着他顾不得自己的爱马,就要纵身用轻功离开。但刚刚动身,就被一道劲风给打了下来!
打他下来的正是那撑伞的女子,她巧笑倩兮的看着苏少英,容颜无比动人,他却好似看到了最可怕的魔鬼一样,眼里满是憎恶。
“你不想知道我的名字吗?我可是师父最看重的第一个爱徒呢!记住我的名字,我叫做燕无殇。”女子笑吟吟的看着他,躲开了他咬着牙刺来的一剑。
她突然摆出了几个姿势,像是舞蹈一样,极其的美丽柔婉,动人至极。
“看看我的武功,这可是师父亲自传授的,美不美?它有个名字叫做……男人见不得!”
夕阳下,古道边,白马长长的嘶鸣起来。
只剩下孤零零的一匹马,不知所措的踏着蹄子,再也找不见它的主人了。
扑棱棱——
翌日清晨,季妃红突然听到外面响起了鸟儿的振翅声,还有陆小凤的声音:“鸽兄你怎么来了?是楚兄传什么讯息给我们了么?”
第107章 去找他吧
季妃红推开窗, 顿时便看到陆小凤站在树下,手臂上停着一只风尘仆仆的鸽子。
“陆小凤,哪儿来的鸽子啊?”
陆小凤转身看向她, 阳光亮晶晶的洒在他朝气蓬勃的俊脸上:“是楚兄那边飞来的鸽子呢,我们分别的时候,就约好了的。”
季妃红:“我怎么完全不知道啊?”
陆小凤冲着她眨了眨眼:“这是男人之间的秘密。”
季妃红朝他翻了个白眼, 惹得他哈哈大笑起来。
“好了好了, 我们来看看楚兄传来的消息吧……”陆小凤取下鸽子腿上的信笺, 喂鸽子吃了小米喝了水之后, 就将它放飞了。
鸽子当然是认得路的,会自己飞回去。
陆小凤展开信笺细看,看着看着, 脸上灿烂的笑容收敛了不少。
季妃红一看就知道肯定有事发生, 便开口问道:“怎么了,楚留香那边有什么变故吗?”
陆小凤道:“确实是有些变故,楚兄现在已经奔赴大沙漠了……”
季妃红闻言,顿时就反应过来, 楚留香那边发生了什么事。
原因便是楚留香回到船上,却发现自己的三个义妹不见了踪影, 现场只留下了一堆黄沙和一颗黑色的珍珠。留下的信件让他误以为此事与大沙漠里的“黑珍珠”有关, 就朝着大漠而去了。但其实, 他的三个义妹并没有在大沙漠, 他反而是遇到了那貌美如花却心如蛇蝎的女魔头, 著名的“石观音”。
要说这个石观音是楚留香传奇甚至整个古氏世界里的第一女魔头, 想必没有人会有异议的。
实在是心狠手辣完全没有人类的感情, 不管是自己的弟子还是儿子, 亦或是有过肌肤之亲的男人, 全都是可以利用可以伤害的对象。
她这个人真就如同她“石观音”这个名号一样,宛如一尊冰冷的石质的观音雕像,微微笑着俯瞰人世,一切情感都不在她的视线之内。极度的美丽,而且极度的无情。
此时陆小凤犹豫着说道:“楚兄应当会安全无虞的回来吧?”
他的语气有些不能确定。
毕竟那可是大沙漠啊,让人闻风丧胆的大漠。进去十个人,能有一半活着出来就是运气不错的了。
何况除了暴烈的天气,还有占据了主场之利的敌人呢?
季妃红原本想说肯定没事的,毕竟原著里就是这么写着的。可是,自从自己来了之后,这个世界似乎就开始悄然脱轨了……所以,这一次楚留香真的可以如同原著所写的那样,平安从大沙漠归来么?
她不禁也有些不确定了。
不然,自己就去大漠一趟?
不仅仅是担心楚兄,还因为她自己对石观音也十分好奇。再者,自己当初离开小昭村的时候,不是也打算到处走走。不管是江南烟雨还是大漠孤烟,都打算去见识一番的么?
如今正是个好机会!
这样想着,她以拳击掌说道:“不如我们也去大沙漠,去帮帮楚兄吧?”
陆小凤看着她。眼睛一亮:“对啊,我们可以去帮帮楚兄啊,免得在这里担心这个担心那个的,直接去不就行了!”
季妃红笑眯眯的看着从不扫兴而且对朋友堪称义薄云天的陆小凤,忍不住赞叹道:“陆小凤,你真是个值得信赖的好人啊!”
不知不觉被发了一张好人卡的陆小凤闻言还十分高兴,得亏他不知道好人卡的真正意义,真是所谓的傻人有傻福啊。
于是二人接下来便开始计划,该如何去大沙漠。两个都是懒人,自然是计划用最舒服的方式,走最合适的路线了。
他们打算先走水路,坐船当然比风尘仆仆的乘车更加舒适了,而且路线也会更短。
这样的话,赶路的时间会缩短许多,他们应该会紧跟在楚留香身后进入沙漠。
等上了岸之后再走一段路,进入沙漠之后,就该坐骆驼了,不能再乘坐马车。如此的话,小白它们就用不上了。
于是照老规矩,季妃红找了一家镖局寄存两匹马儿和马车,小白则是依旧收入包裹格子里。如是,便在第三天的傍晚,他们登上了一艘运河上的客船。
刚好赶上一路顺风,船在运河上行驶得飞快。十二天之后,他们弃舟登岸,开始朝着大沙漠赶路。
两个人都是轻功高手,索性连马儿都没有骑乘,就用轻功赶了三日的路程之后,来到了距离大漠最近的一座边城之中。
在这里,季妃红见识到了与温柔的烟雨江南完全不同的另外一种风景。
黄沙漫天的边塞小城,一年四季天空都是蒙蒙的深黄色。大风无休无止一样的吹刮着,就算是你修建了一座华美的建筑在这里,不出半个月,也会变得如同这个边城其他的房屋一样的破破烂烂。
空气干燥而灼热,但是到了晚上,又会变得极其的寒冷。
据说,进入沙漠之后,还会更加酷热和寒冷。
原著中怎么写的来着?“白天酷热得恨不得让你把皮脱下来,晚上又寒冷得恨不能冻住你的血液……”
可见戈壁沙漠的环境究竟有多么糟糕。
季妃红带着帏帽遮住了整个脑袋,不是她装酷,实在是情势所迫。一旦摘下帏帽,不习惯这种天气的她就会被这种满是沙尘的空气呛得不住咳嗽。
她不太适应这种地方,但陆小凤却表现得十分习惯,到底是跑惯了江湖的人,适应能力比季妃红强多了。
于是,陆小凤就自发的承担了进入这个地方之后所有的行动。
他先去打探了消息,确定就在三天之前,楚留香与胡铁花在这里停留过。随后他们就去找了这里的大富商,也是楚留香的好友姬冰雁。这位姬冰雁便是“雁蝶为双翼,花香满人间”里面的那个“雁”了。楚留香与胡铁花还有姬冰雁三个人是发小至交,感情极为深厚。而估计现在,他们三个人已经在大漠的深处了。
季妃红只在边城里稍微走了一圈,就回到了城外,留在了她的帐篷之中。陆小凤则是去继续打探消息,准备购买物资和骆驼,明日就该进入这片直通西域的大沙漠了。
嘤嘤嘤,再次感叹,有这么一座恒温的帐篷实在是太舒服太幸运了!
此时,茫茫的沙土地之上,一条干涸的小河边,她的帐篷就立在这里。这里甚至还不算是沙漠,就已经显得无比荒凉炽热了。
现在已经是傍晚了,但灼热的空气还没有散去。
明晃晃的阳光落在帐篷顶上,外面和帐篷里完全是两个世界。
外面的温度超过四十度,帐篷里却是舒适的恒温二十二度。
季妃红坐在柔软的沙发上,面前玻璃茶几上面放着加了冰块的一大壶冰爽的水果茶,还有泡椒凤爪、五香牛肉干、肉松小蛋糕等等好些零食。一边喝茶吃零食,一边等着陆小凤回来。
天际血红色的夕阳即将完全沉下去的时候,帐篷的门被掀起,陆小凤顶着一头一身的汗水和尘土闯了进来。
“热死了,干死了哇……”他抹着发红流汗的面颊,嚷嚷起来。
季妃红早已经倒了一大杯冰水果茶递过去,他接过玻璃杯就咕咚咚喝光了,这才舒服的叹了口气:“这才是人过的日子啊!”
说着就往沙发椅上一躺,闭上眼睛,再次舒适的长叹起来。
季妃红等他休息好了,又让他喝了一大杯茶。夜幕降临的时候,两个人一边吃着自热小火锅,一边说起了正事来。
此时外面早已经不复白昼的酷热,狂风呼啸,寒意侵袭,温度直接来到了零下。不过小小的帐篷却一直是舒适的二十二度,在这残酷的戈壁滩,就像是仙境一般。
陆小凤说起了白日打探到的事情:“要进入沙漠,至少要准备五匹骆驼,用来托着我们需要的零零碎碎。还要另外的四匹,用来给我们俩换乘。就算是这样,也要准备好面对严酷的环境。不过……”说着,他手指托着下颌思忖的盯着季妃红:“我倒是想到了一个好法子,不知道能不能适用。”
“什么法子啊?”季妃红好奇的问道。
陆小凤道:“你可知道骆驼城?”
季妃红道:“你是说传言中那种,被数百匹骆驼托在背上的,在沙漠里行走的城市?”
陆小凤道:“其实也算不上城市,就是被很多骆驼托在背上的,连成一体的帐篷的集合。远远看来,就像是沙漠里的小城一样,很壮观的。”
季妃红眼睛一亮:“你的意思是,我们可以用很多匹骆驼,把我的帐篷托在背上,这才是真正的沙漠之舟啊!这样的话,就不怕冷也不怕热啦,真好!”
陆小凤道:“我的想法是这样的,就是不知道能不能做成功。”
季妃红道:“如此的话,还有一桩最要紧的事,那就是必须有能够驱使骆驼的能人一起才行。”
陆小凤此时却得意洋洋的指着自己:“我啊,我就会!”
季妃红由衷的赞叹:“陆小凤,你真是居家旅行必备佳品啊!”
第108章 肉包子
因为要制造这个比较麻烦的“骆驼城”, 他们又在这座黄沙漫天的小城停留了三天,才找到人把东西做出来。
骆驼的背上不能直接就把帐篷架上去,还得制造一整片由毛皮和坚实的木板做出来的底部才行。若非如此, 走不了多久,骆驼们就被磨破皮怕痛,不肯走了。
第四天清晨, 他们终于得以将一切准备完毕, 开始朝着恍若无尽的黄沙的天与地之间出发……
此时此刻, 楚留香觉得自己的感官似乎已经暂时封闭了。
若不如此, 只怕会倒下去。而在这大沙漠里倒下去,就再也救不回来了。
与他同行的自然还有胡铁花与姬冰雁二人,现在他们两个的状况只会比他更差。
他因为内力最为深厚, 反而是三人中目前状况最好的一个。
眼前是一片灿灿的金黄色, 那是沙子反射着阳光的颜色。这颜色极美,看多了却觉得想吐。
灼热的空气,每呼吸一口,肺部都像是在被灼烧着一样, 每一步都是煎熬。
但他们不能不走,停留在原地, 也不过是死路一条。
只能一直走一直走, 看看能不能找到沙漠里那传说中的绿洲。
他们并没有出多少汗, 只因为汗水才刚刚出来, 就被头顶上的骄阳给烤干了。
胡铁花走着走着突然叫喊起来:“这他爹的就是地狱吧?这一定就是地狱了, 老子就不信地狱会比这个鬼地方还要难熬——”
楚留香苦笑着没有说话, 姬冰雁却冷冷的说道:“少说点话, 保存体力, 如果你不想做我们三人当中最先死掉的那个人。”
胡铁花瞪着眼睛说道:“反正都是死, 死就死好了!先死后死又有什么关系?”
姬冰雁冷冷一哼不搭理他了,胡铁花这个人就是这样,你越是搭理他,他就越是来劲。就跟狗一样的,人来疯。
果然,没人搭理他之后,他也就怏怏的继续走了,不再发疯。
毒辣的日头终于一点一点的落下去了,灼热发烫的空气逐渐变得清凉。这个时候就是大沙漠里最舒服的时候,再过一段时间,寒冷刺骨的夜晚就要降临了。
白日此地最热的时候几乎可以将近五十度,到了夜晚,却又会逼近零下。
也许胡铁花说得对,这里不是地狱的话,哪里才是地狱?
地狱也不见得会有着如此恶劣的环境。
最舒适的傍晚很快就过去了,他们趁着这个时间找了个沙丘背后的地方阻挡晚上的寒风。刚刚才安置好,夜幕就降临了。
刺骨的冷风呼啸而过,卷起许多砂砾。
三个人挤在一起,勉强可以给对方保存一点暖意。
但胡铁花的上下牙齿还是在不断打颤,咯咯咯的声音听起来十分令人烦躁。
姬冰雁不耐烦的啧了一声,但终究还是忍住了没有说什么。
三人已经两日水米未进,他现在也没有力气跟胡铁花打嘴仗了。
狂风继续呼啸,漫天黄沙。
四周什么都没有,除了他们彼此。
楚留香抿了抿干燥渗血的唇舌,终于还是忍不住开口轻声说道:“老姬,终究是我害了你,你本来与此事无关的。若不是因为我,你好好的在家里当你的富家翁,现在却……”
姬冰雁的声音还是那样冷冷的:“我认识你们的时候,就知道哪天我要是死了,一定是因为你们其中哪个人死的。人这一辈子能有两个甘心让你为他们去死的人也不容易,没啥好说的。”
姬冰雁无怨无悔,楚留香的心里却还是不好受。
此时狂风终于暂歇,久违的天空露出了它真实美丽的面目来。
沙漠里的天空原来是如此的湛蓝,哪怕是夜晚,也依旧是蓝得让人心醉。一轮硕大的金黄色的圆月挂在天空上,距离他们是如此之近,好像一伸手就可以触摸到似的。
三个人一时间看呆了,暂时忘却了身体的不适,处境的糟糕。
但很快,有悉悉索索的声音响了起来。胡铁花敏捷的伸出手一抓,竟然抓住了一只肥硕的黑色大蝎子。它疯狂的舞动着两只前爪,一副活力四射的模样,看了让人嫉妒。
姬冰雁见胡铁花抓着蝎子不放,甚至还舔了舔嘴唇,悚然的说道:“你……不是想吃了它吧?蝎子有毒没肉,不能吃。”
胡铁花喃喃的说道:“我知道,可我真的好饿,好饿……”
从没经历过眼前这样的艰难处境,姬冰雁与楚留香一时间都默默无语了。
胡铁花最终还是放走了那只沙蝎,没精打采的躺了下来。双臂枕在脑后,与身边两个人一起,看着墨蓝色的天空。
看着看着他突然哈哈大笑起来,笑得十分畅意开心。
姬冰雁道:“完了,这家伙终于疯了。”
胡铁花却擦着笑出来的眼泪说道:“其实想想也挺好的,真的挺好的,哈哈哈!我总算是跟老臭虫和老色鬼死在一起,就跟我们仨小时候一直在一起一样。你们还记不记得?那个时候我们饿了三天实在没有办法,就去偷了张大户家的肉包子。结果他们放狗来追我们,好家伙,那狗站起来比我们都高!那时候也以为自己死定了,结果还是活到了现在……很好很好,我这辈子也算是值了,哈哈哈——”
闻言,楚留香与姬冰雁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是啊,能与身边的这两个人死在一起,其实想想,也算是值了。
胡铁花继续絮絮叨叨的说着话:“虽然被狗咬了好几口,但是那个肉包子的味道是真香啊,我到现在还记得!皮薄馅儿大,香葱鲜肉馅儿的,肥瘦相间,咬一口满嘴都是肉汁儿,那个鲜啊……嘶……”
吸口水的声音听起来巨响,原来是三个人不约而同的一起吸口水了。
“要是现在能让我吃一个肉包子,死了也没啥遗憾了……”胡铁花吸着口水说道。
话音刚落,一阵风吹来,突然姬冰雁与胡铁花一起吸了吸鼻子。
楚留香没有,常年老鼻炎患者啥都闻不到。
胡铁花一股脑儿坐了起来,惊讶至极:“怎么,风里好像真的有股肉包子的味道?——完了,给我饿出幻觉来了!”
姬冰雁道:“不是幻觉,真的有股肉包子的香味。”
闻言,胡铁花的眼泪都快下来了。不管不顾的起身,就朝着风吹来的方向奔去:“啊啊啊啊,肉包子等等我我来啦——”
“老胡——”楚留香连忙跟着胡铁花的屁股追了上去。
姬冰雁无奈的摇了摇头,当然也只能跟过去。
误交损友啊,有什么办法?
三个人一路狂奔,看到眼前出现的事物之后,一起愣住了。
半晌之后,胡铁花颓丧的坐下来,抓起一把沙子狠狠丢出去:“原来是海市蜃楼啊,白欢喜一场,唉!”
万里无垠的星空之下,是一座小小的堡垒。一群骆驼身在这堡垒之下,趴在地上正在休憩。堡垒就在这群骆驼的背上托着,这可真是沙漠里发疯了的旅人才能想象出来的奇景。
堡垒里明亮的橙色灯光看起来是那样的温暖,风里飘散着肉包子鲜香的味道。似乎,还有隐约的清脆笑声传来。
可问题在于,这种荒凉的大沙漠里,怎么会突然出现一座这样奇怪的堡垒呢?所以唯一的解释便是,这是海市蜃楼。
海市蜃楼这骗得人发狂的景象,不止会出现在大海里,也会出现在沙漠里。
空欢喜一场的胡铁花十分沮丧,还很气愤。
姬冰雁冷冷的站在一边抱着胳膊不语。
但楚留香揉了揉眼睛,越看那堡垒,越觉得似曾相识。
——好熟悉,这种感觉,真的好熟悉!
这橙黄色的灯光,不止在眼前亮着,似乎也一直在他心底深处亮着,永不会忘却。
他不禁微笑起来,整个人的精神面貌顿时焕然一新,惹得旁边的姬冰雁吃惊的看了他一眼,还以为他吃错药了呢!
帐篷里面,陆小凤与季妃红正对坐着吃晚饭。季妃红今晚取了一袋子速冻肉包子出来蒸上了,然后又煮了两袋淮南牛肉汤,差不多两个人吃就够了。
他们昨日方才正式进入沙漠,一路上都在这小型的“骆驼城”上待着。无论是白昼的酷热还是晚上的极寒,都影响不了他们,过得还挺舒服的。
季妃红白天的时候时不时会出来看一下沙漠的景色,在为这满目的黄沙惊叹的时候,很快就被酷热的空气给逼回去了。
所以差不多他们整日整夜都待在帐篷里。
此时陆小凤正夹起一个热乎乎的包子要吃,忽然耳朵动了一下,道:“外面来了三个人,感觉很疲乏的样子。”
季妃红惊道:“很疲乏?这都能听出来?”
陆小凤有些得意有些矜持的说道:“不算很难,从步伐和呼吸上,能够分辨出来。”
季妃红道:“那也很厉害了。”
陆小凤放下筷子起身道:“我们出去看看吧。”
两个人走出帐篷,第一眼,季妃红就与下方的楚留香对上了视线。她欢快的使劲挥手:“楚兄楚兄,看这里,是我啊,我找到你啦!”
楚留香看着那道深藏心底的身影,忍不住嘶哑的笑了起来。笑声引动干枯的嗓子让他咳嗽起来,但这咳嗽的声音也依旧带着无比的喜悦。
陆小凤也拱手笑道:“楚兄,蝴蝶兄,又见面了!啊哈哈,我们昨日方才进入沙漠,今日就遇到了你们,真是好运气啊!”
胡铁花看到他们,这才意识到并非海市蜃楼,顿时哇哇大哭起来:“红女侠,小凤兄弟,及时雨啊啊啊啊啊——”
第109章 骆驼城
胡铁花哇哇大哭的声音久久在空寂的大沙漠里回荡着, 可见他是真的憋得狠了。
季妃红打量了他们三人一下,看这一个个一身狼狈脸色惨淡的模样,就知道他们确实是受苦了。
“快进来快进来, 刚好包子也蒸好了,牛肉汤也煮好了,可以吃了。”她连忙示意他们三个快上来。
闻言, 胡铁花本来就大的眼睛顿时瞪得更大了。
包子!
牛肉汤!
这是天堂吗?
是的, 这就是天堂。
此时的胡铁花十分确定这一点。
他们很快就上来了这奇异的骆驼堡垒, 进入了亮着温馨灯光的帐篷之中。
光明和温暖, 舒适的空气和温度,一下子笼罩住全身,干燥的皮肤得到了滋润, 全身仿佛都活泛起来。
他们很自觉的没有去坐那干干净净的沙发, 而是一起在柔软厚实的地毯上坐了下来。
季妃红立马给他们倒了三大杯温水,还嘱咐他们一定要慢慢喝,否则身体会受不了的。
这些常识他们也清楚,于是控制着一口把这晶莹剔透无比美丽可爱的水喝干净的冲动, 用超人的意志力,慢慢的一小口一小口的喝着。
原来水真的可以是甜的。
沁甜的水喝下去, 火辣辣的喉咙和肺部舒缓起来, 让人想要长长的叹息。
陆小凤早已经把锅里的牛肉汤分为三碗盛出来, 放在他们面前。
胡椒和牛肉那热辣辣的香味霸道的冲入鼻腔, 幸福得让人想要流泪。
三人也不跟他们客气, 此时一个个肚子响得宛如擂鼓, 除了食物, 眼里再也看不到别的东西了。
胡铁花拿起筷子先挑了一注爽滑的粉丝送入嘴中, 顿时, 满口胡椒的香辣,牛肉汤的鲜美,侵占了他所有的感觉。汤汁滚烫鲜香温暖了他饥饿得抽搐的胃部,大片大片的牛肉筋道且满满都是肉香。胡铁花唏哩呼噜的吃着,嗷呜嗷呜的,发出了像是狗子扑食一样的声音。
楚留香:“……”
姬冰雁:“……”
虽然我们也都很饿吃相也都谈不上好看,但是看到他这副样子,还是感觉好丢脸!
季妃红忍笑看着他们三两口吃完了牛肉汤,连忙把蒸好的包子从笼屉里捡出来,推到他们面前:“先吃包子吧,吃慢点,否则身体会受不了。”
包子虽然是速冻的,但也做得不差。一个个白白胖胖暄软喷香。薄薄的外皮裹着大颗的鲜香肉馅儿,里面还有热乎乎的鲜美汤汁。楚留香三人抱着包子满满啃食着,脸上都不约而同露出了满足的神情。
啊,原来能够吃饱肚子,竟然是这么美好幸福的一件事么?
世间的幸福满足,原来可以如此简单。
看起来两包淮南牛肉汤一袋速冻包子喂不饱他们三个,而且陆小凤与季妃红也还没有吃饭。于是季妃红又从移动保冷箱里取出了两袋包子几袋牛肉汤,与陆小凤一起动手做好了,大家伙儿一起吃了一顿饱足的晚餐。
这个时候,已经是深夜了。
过了零点之后,大沙漠里的温度再次下降。季妃红出去亲自体验了一下,只站了几秒钟就哆嗦着回来了。
外面的温度此时已经低于零度了。
幸好他们的骆驼们挤在一起不怕冷,而且骆驼这种动物最是耐冷耐热,叫做沙漠之舟可不是吹出来的名声。
而且覆盖在骆驼与最上层木板之间的厚厚的动物毛皮,也能起到一定的给它们保暖的作用。
所以骆驼们一点都不冷,此时正在下方一只只睡得可香了。
帐篷里就更不用提了,永远的恒温二十二度,别提多舒服了。
啪啪,啪啪……
别误会,这不是别的什么声音,而是吃饱喝足之后一脸餍足的胡铁花躺在地毯上,双手有一下没一下的拍打肚皮的声音。
他有时候像只活泼的大狗,更多的时候却是像只懒洋洋的大猫。
楚留香与姬冰雁没他那么不顾形象,此时两个人都坐在地毯上,慢慢的喝着陆小凤给他们煮的奶茶。
在这种地方还能喝到热乎乎香喷喷的奶茶,不得不说,那可真是人生中的顶级享受了。
陆小凤如今也是跟着季妃红学出来了,他先在陶壶里把冰糖炒化炒出糖色,接着再把上好的铁观音茶叶放进去一起快速翻炒。待到炒出茶香与浓郁的焦糖香味之后,再注入温水。水烧开之后捞出茶叶,再倒入鲜奶一起煮开,就是一壶香浓的铁观音奶茶了。观颜色,漂亮的奶褐色。闻香味,浓郁的焦糖香味与铁观音的清香,以及鲜奶的醇香完美融合在一起。喝一口,甘醇微甜,茶香余韵袅袅,十分舒服。
楚留香趁热喝下一杯奶茶,舒适的轻叹一声,笑看着季妃红与陆小凤,说道:“这奶茶已是多日未曾喝到了,如今再喝,也还是像从前一样的好滋味。”
季妃红笑道:“陆小凤的手艺不错吧?”
楚留香故意调笑道:“嗯,不错不错,已经得了季大师的七分真传了。”
说着,众人一起哈哈大笑起来。笑声飘逸出帐篷,在墨蓝色的星空之下传得远远的。
哪怕楚留香现在依然是一身破烂狼狈的衣着,也掩盖不了他翩然潇洒的风度。
说笑一阵之后,陆小凤方才问道:“楚兄你传的信我们收到了,因为不放心你,所以我们才跟了过来。只是不知道,你们是怎么弄成现在这副样子的?照道理说不应该呀,你们三个在一起,有什么难关闯不过去的?”
姬冰雁冷笑一声,说道:“在这见鬼的大沙漠里,什么事不可能发生?就算是上古真神来了,也得脱一层皮再走。”
胡铁花有些尴尬的说道:“说起来这事儿也是怪我,若不是我太容易上当,非要去救那几个绑在太阳底下暴晒的人,我们的水袋也不至于会被奸人用带毒的暗器打破……”
陆小凤道:“这怎么能怪你?善良无论在什么情形之下,都不是一种错误。”
季妃红:“……”
其实吧我有异议,但看着胡铁花自己已经很后悔的样子,就不必再说了。
楚留香此时便将他们进入沙漠之后的经历在灯光与炉火照耀之下,娓娓道来。
他十分健谈,将那些经历说的十分跌宕起伏,听得陆小凤一愣一愣的。而季妃红要不是知道原著的情节,也得跟着一愣一愣的。
不过因为有了她的介入,楚留香他们怕是遇不到琵琶公主那对父女了。之后的事情,又会如何发展呢……
不过,那都是明日的事了。
说着说着,楚留香又说起了他们这个新奇的骆驼堡垒的事:“远远看去还吓了我们一大跳,以为是什么东西呢!”
陆小凤摸了摸他那两撇油光水滑的小胡子,得意的笑道:“能让楚兄都惊了一下,看来我们的骆驼城真是独一无二了。”
季妃红哈哈大笑:“这算什么骆驼城啊,真正的骆驼城,那可是连绵不绝的,要上千匹骆驼才能拉得动呢!”
陆小凤道:“那只是传言吧,谁都没有见过。”
闻言,姬冰雁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情,说道:“你们这么一说,我倒是想起来了。传言中沙漠里确实有这么一座骆驼城。都说这座城市随风而来随风而去,唯有有缘人得以一见。在这座神秘的骆驼城里,绝世的珠宝,绝世的美人,绝世的秘籍……只要你有钱,什么都能够买到。”
胡铁花打了个呵欠说道:“老姬你也说了,这只是个传言而已,当不得真的。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地方呢?……好困好困,撑不住了……”
夜色确实很深了,也该休息了。这在大沙漠里被折腾了好几天的三人都终于可以舒舒服服的洗一个澡,换上干净的衣服,到陆小凤暂居的那间帐篷里,安静的休憩。
季妃红当然还是独自一人一间帐篷一张大床,睡得舒舒服服宽宽敞敞的。
只是隔壁帐篷里鼾声如雷此起彼伏,吵了她好久,天快亮的时候,这才睡了过去。
当她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快下午三点了。
她懒洋洋的起身洗漱,换上一套新的衣服。是奶白色的宽松版里层棉纱外层缎面的上衣,还有同质地的宽松水绿色裙裤,在帐篷里不用出去,这样穿着很是舒适大方。这种厚缎子垂坠感很强,质地很好,还自带着丝缎的光滑感,很是大方亮丽。头发还是打了一条毛毛躁躁的大辫子,乌黑的垂在肩头。
走出卧室,外面四个男人都在。这边帐篷的门帘被挂了起来,可以看到西边天际的夕阳,灿烂而金黄,橙红青紫的晚霞漂浮着,人间最好的染坊也染不出这样绮丽的色彩,这才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在这间作为客厅和餐厅的帐篷里,四个男人正在合作着做饭,烟雾缭绕的一片朦脓。但季妃红一出来,就仿佛一百瓦的灯泡一样照亮了这个地方,谁也不能忽略她的光彩,哪怕她根本没有怎么收拾打扮。
胡铁花亮闪闪的大眼睛里全是纯粹的欣赏,开口说道:“季姑娘,你才是真正的人间至美啊!”
第110章 它真的存在
“那确实。”
季妃红毫不脸红的接受了胡铁花的夸奖, 惹得众人都一起善意的哄笑起来。
谁刚刚起来就能吃得下重油重辣的烧烤?季妃红就硬是有这个本事。
四个男人一起动手烤了不少肉串,火辣辣油汪汪的,就着大白馒头一起吃, 格外有滋有味。
完了还取出冰镇葡萄酒来喝,喝得胡铁花双眼发晕,一直举着杯子嚷嚷着什么“葡萄美酒夜光杯, 欲饮琵琶马上催。”
楚留香也不禁高举晶莹剔透的高教玻璃杯, 曼声跟着吟道:“醉卧沙场君莫笑, 古来征战几人回。”
外面还真的到处都是黄沙漫漫, 夕阳即将彻底落下去。此情此景,惹得众人都不由得沉默了一会儿。
大漠里的落日真是堪称壮观的。
血红的光芒落在大漠的尽头处,涂满一地的凄艳之色。
狂风呼啸着卷起沙尘, 遮蔽了半边天空。
突然胡铁花揉揉眼睛道:“完了, 我又看到海市蜃楼了。咦,我为什么要说又?”
这醉猫说话都开始大舌头了。
什么海市蜃楼?
季妃红在沙发上坐直了身体往外看去,却看到落日的那一边,有影影瞳瞳的城市的幻影出现。
她也不禁失笑, 这肯定就是海市蜃楼了。明明刚才那边全都是黄沙的,怎么可能突然出现了城市的暗影呢?
呃……这都好半天了, 这城市怎么还在?
天色黑尽, 这座宛如梦幻泡影般的城市甚至还一盏一盏的亮起了灯光来。
愈发像是梦中的幻影了。
此时楚留香也坐直了身体, 严肃的说道:“不对, 这不是海市蜃楼!”
众人起身, 走出了帐篷。
亮着灯光的城市愈发明显了, 一盏盏的橙黄色灯光与天上的星光连成了一片, 真是一座梦幻之城啊!
陆小凤便驱赶着骆驼们朝着那座城市走近, 走得愈近, 看得就愈发清楚。
几人一时间都怔住了,半晌之后,姬冰雁才徐徐吐出一口长气来:“原来,这传说中的骆驼城,真的存在。”
是的,比起季妃红她们这样的几十匹骆驼托着的堡垒来,这个城市才是真正的骆驼城!
一座可以行走的城市!
这样的城镇除了在大沙漠这样的地方可以成为现实之外,在其他任何地方都不可能,因为被地形限制了。
季妃红也颇为惊讶,没想到他们一再提起的传闻中的骆驼城,竟然是真实存在的。
其实严格来说,这是一座很宽广的帐篷群,还谈不上是真的城市。虽然如此,被几千头骆驼这样托着,还是显得极为壮观。
简直是人力的奇迹。
既然遇到了这难得一见的真正的骆驼城,他们怎么可能不上去一观呢?最性急的胡铁花都已经开始摩拳擦掌了。
季妃红穿上一件带着大大兜帽的红色斗篷,轻轻的从木板上跳下去,踩在了厚厚的沙子上面。
夜晚的沙漠寒风呼啸,她拉起兜帽戴上,遮住了面容。
其他四个男人也穿上了陆小凤友情提供的披风,把自家的堡垒在一座沙丘之后藏好,然后一起朝着那沙漠的不夜城走去……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苏少英那日不敌那自称石观音大徒弟,名叫燕无殇的女子,被她给捆绑带走了。
他被下了秘药,塞在一口只能勉强容身的木箱里,宛如牲畜一般,被燕无殇带着赶路。坐过马车,也乘过了船。
他昏昏沉沉,浑身无力,大部分时间都处于昏迷之中,根本不知道自己到了什么地方。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突然被放出来,还有人为他洗澡换衣,梳妆打扮。尽管他神智仍旧昏沉,却还是被这种行为恶心得不行。
从来意气风发的苏少侠,第一次感觉到被物化的滋味。
她们像是洗刷猪仔一样的拿着大毛刷刷洗他的全身,还戏谑的评论他身体的每一个部位。他恨得发狂,唇齿间几乎尝到了血腥的滋味。
但,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他根本无可奈何。
一番梳洗打理完毕之后,换上一身白衣的他被塞入一顶轿子,几个人抬着他,晃晃悠悠的朝着前方走去。
期间他没有再被喂药,终于开始一点点的清醒过来。
他感觉到了干燥的呼啸的风,炙热的温度,诧异的想着,自己莫非已经离开了中原大地么?
他想逃离,可是脑子虽然清醒了,却还是浑身无力,根本提不起一点内力来。只能就这么被轿子抬着,一直往前走去。
终于,轿子停了下来,他听到外面的娇笑声:“把咱们的礼物请出来,让师父看看,是否合心意。”
他不愿出去,轿子就被颠倒过来,让他狼狈的滚落下去,没有半丝尊重。
苏少英恨得咬牙切齿,狼狈无力的起身,却看到自己赫然身在一片奇异的重峦叠嶂的石林当中。
身周不远处一片瑰丽的花海,有奇异的香味随着风飘散四溢。
闻到那股花香味,他原本开始清醒的头脑又开始昏沉起来。
苏少英悚然一惊,这到底是什么花朵,竟然如此诡谲?
四周围着好些女子,其中就有让他恨之入骨的燕无殇。
但此时燕无殇显然并不是主角,所有的女子都拱卫着站在最中间的,一位身穿白衣,白纱蒙面的女子。
苏少英的心里满满都是恨意,尽管那蒙面女子一身风华实在令人侧目,他的眼中也只有强烈的憎恨。
燕无殇笑着对那白衣女子说道:“师父,您看看,还行么?他在江湖上也还算有些名气,一手剑法算得上出神入化,是峨眉派的三英四秀之一。连那个西门吹雪都说了,再过十年,他有资格与他一战。”
白衣女子轻轻的笑了起来:“不过如此。”
燕无殇继续笑着说道:“那是,无论谁都配不上师父的。只不过就是一个玩意儿,哄师父一笑罢了。”
说着她一脚踢在苏少英的膝盖上,踢得他不由自主跪倒下去,还冷声喝道:“你,爬到我师父面前去,逗我师父开心。否则,我会让你知道什么叫做生不如死。”
苏少英咬紧牙关,巍然不动。
燕无殇冷笑起来:“我说让你生不如死,可不是说说而已。到时候,你会像烂泥一样趴在地上求我,和其他任何一个进入这里的男人一样。”
苏少英咬紧了牙齿和舌头,鲜血溢满口腔,用疼痛来让自己清醒。
此时那个白衣女子轻笑着说道:“无殇,告诉他。十年前有个男子也像他一样的倔强,我是怎么处置他的。”
燕无殇也跟着畅意的笑了起来:“我们啊,把他脱光了捆在烈日下暴晒,晒毁了他的面容,晒瞎了他的双眼。再把他捆在磨盘上,没日没夜的用鞭子抽着他不断的拉磨,就像是对待一头真正的驴那样,哈哈哈哈……笑死了哈哈,那个时候他还有个什么名号,叫做什么中原第一美男子的,最后被我们弄得像是一头剥了皮的老驴似的,哈哈哈哈……”
她是发自内心的对此感到好笑,边说边笑,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苏少英再是坚韧,此时也不由得心惊。
魔鬼,她们都是魔鬼!
她们还有哪怕一点点作为人类的心肠么?
他此时也意识到了,对面这白衣女子,就是那恶毒至极残忍至极的石观音。
自己难逃一死,却不愿受她们的凌辱!
他试图咬舌自尽,但脑子昏沉到一定程度,连咬断舌根的力气都没有了。他口中鲜血溢出,却还是睁着眼睛,断不了气。
那花香究竟是什么?竟然会有这样的奇效!
苏少英躺在地上昏昏沉沉,口唇中还在不断渗出带血的唾沫来。
此时,一双白色缎鞋靠近了他。鞋面上坠着龙眼大的明珠,光华璀璨,闪耀夺目。
石观音那比缎子还要光滑动听的声音响起,此时却像是魔鬼的低吟一样:“苏少英,你哪一只手是握剑的手?哦对了,一般人都应该是右手吧?”
她的语声温柔含笑,似乎还带着款款柔情,但接下来却见寒光闪烁,她已经挥动匕首,硬生生砍下了苏少英的右手。
“啊——”苏少英疯狂惨叫起来。
他那握剑的右手,已经齐肘而断。
那被西门吹雪称之为十年后可以与他一战,显得有些秀气而苍白的手,此时静静的躺在血泊之中。
此时石观音也终于摘下了她的面纱,含笑看着挣扎哭嚎的苏少英。
她的身段,她的面容,她的气质,都是那样的让人迷醉,堪称国色芳华。可是她的心,却是一颗滴着毒汁的心。
星光迷醉,石林里狂风长年累月的呼啸着。
苏少英已经彻底昏倒,被人抬了下去。
星光下的花海惹人迷醉,只是多了一股浓郁的血腥味,闻起来让人有些想要作呕。
站在花海里的石观音白衣蹁跹,宛如飞仙一般。她闻着夹杂血腥味的花香,露出享受的神情来。虽然依然美得倾国倾城,这幅场景却令人胆寒。
此时远在大漠的另一端的季妃红,浑然不知道,此地发生的事情。
他们已经来到了骆驼城的边缘。
【作者有话要说】
“葡萄美酒夜光杯”出自唐代诗人王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