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压着他们打


    季妃红压根不知道, 林诗音的命运因为自己的插手,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更不知道陆小凤已经误打误撞的,知道了红鞋子的秘密。


    她此时还是与宫九在一起。


    这岩洞就像是一个大型迷宫似的, 弯弯曲曲,错综复杂。


    一些地方有人工开凿的痕迹,一些地方却没有。


    季妃红觉得应该是红鞋子她们发现了这个地势复杂的地方, 开凿出一部分, 还有一些地方就没有管, 任由它保持着原本的风貌。


    若非有着死人谷这个令人恐惧的传说, 其实这里倒是一个好地方。里面的空气一点都不寒冷干燥,反而湿湿润润的,还很温暖。


    一股若有似无的花香飘了进来。


    季妃红吸吸鼻子, 疑惑的说道:“哪里来的花香?”


    宫九沉默了一下, 才回答道:“这里的地底下有地热泉,还有许多植物。其中有一种花散发出来的香味,可以迷惑人的心智。”


    季妃红闻言连忙捂住鼻子,对他怒目而视:“你不早点说?我中毒了怎么办?”


    宫九看着她, 深潭一般的漆黑眼瞳仿佛蒙上一层朦脓的轻纱:“其实没有毒,只是会让人短暂失去理智。”


    季妃红继续盯着他:“你打着什么主意?”


    宫九回答的话语诚实得让人无言可对:“我想让你摸摸我, 碰碰我, 鞭挞我, 蹂躏我, 想让你放开拘束, 对我做你内心深处想对我做的任何事。”


    季妃红大怒:“我才没有想对你做那些事呢!……没、没有!”


    宫九又清澈又深幽的眼瞳默默的注视着她。


    他的眼睛真的很美, 像平静天气之下的深海。漆黑里泛着若有似无的幽蓝, 深深的, 却又是清澈干净的。


    或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 他其实是个纯粹的人。


    想得到眷顾就直言不讳,想要财富权势就勇往直前。


    季妃红突然有点不敢看他的眼睛,侧过头去道:“好了好了赶紧走吧,这个地方的花香太浓郁了。”


    两个人加快速度走过这片花香浓郁的地带,行至一处岔路口的时候,忽然听到了另外一条路上传来的脚步声。


    这脚步声虚浮而且匆促,显然武功不高,而且此时心慌意乱。季妃红立马想到了一个人:“诗音,是你吗?”


    林诗音的声音立马响了起来:“妃红,是我!”


    她匆忙跑过来,看到季妃红之后,本来就泛红的眼睛立马盈满了泪水。


    季妃红仔细打量她的神情:“你怎么了?”


    林诗音本来想要开口,但看到季妃红身边站着一个遍体鳞伤的陌生男人之后,转而说道:“我……出去之后再跟你说,你没事吧?”


    “我没事,都没有遇到红鞋子的人,你呢?”


    “我也是一样,他……不要紧吗?”善良的林诗音用担忧的眼神看了一眼宫九。


    宫九面无表情,平静淡漠。


    季妃红笑道:“他不要紧,好得很,你不用担心。——你看到陆小凤和李寻欢他们了吗?”


    “李寻欢与龙啸云都没事,不同管他们。陆大侠我没有看到,也一直没有找到青鸾。关押人的地方我看过了,没有看到青鸾在里面。”


    季妃红敏锐的察觉到了她提起李寻欢两人的语气与之前不同了,估摸着她应该是知道了什么,就不再提起他们,只道:“我猜青鸾应该是被带走了,他们抓这么多人进来应该是有一个确切的目的。现在,青鸾应该就在那个目的地。”


    不得不说,季妃红猜对了。


    也是因为在现代的时候,被各种影视剧和小说洗礼得多了,经验丰富。


    林诗音闻言着急起来:“那我们赶紧去找她吧,晚了怕是来不及了!”


    季妃红点点头,与林诗音一起朝前疾驰而去。林诗音跟不上她,她便牵着林诗音的手,用自己的力气带她一起。


    宫九不紧不慢的跟在她们身后,明明好似根本没有用力,却与她们一直保持着相同的距离。


    果然如同陆小凤猜测的那样,她们很快找到了那一处空间宽阔,所有的道路最终汇聚的地带。


    远远的就听到了惨叫声,嗅到了空气里弥漫着的浓郁的血腥味和草药味道。


    看到石门外面守着的许多面具人之后,季妃红停了下来。


    林诗音看到这么多人守在外面,心中一紧。听到门里面传来的惨叫声,心里又跟着狠狠的抽紧了。


    “怎、怎么办?”她看着季妃红,完全将她当成了自己的主心骨。


    门口簇拥着的黑衣面具人足有上百之数,季妃红又没有陆小凤那一手“蝎子爬墙”的功夫,此时确实有些一筹莫展了。


    然而此时一直沉默着的宫九开口道:“你想进去?”


    季妃红道:“当然了,不过该怎么进去,我还得想一想。”


    宫九道:“既如此,你跟紧我。”


    季妃红见他不知从哪里摸出一把形态古朴的长剑,瞠目结舌的问道:“难道说,你想硬闯进去?”


    宫九原本朝前走了几步,此时却转过身来看向她,很难得的,露出一个清浅笑容:“有何不可?”


    淡淡的笑意,却带着不可一世的睥睨。


    他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微微眯了起来,狭长的眼变得如同弯弯新月,难得的多了几分柔和可爱。


    他整个人的气质本来是冰冷又高傲的,此时微微一笑,犹如冰雪消融,春暖花开。


    见季妃红有点发愣,宫九顿时笑意更深。转过身,迈步向前,抽出古朴长剑,双手持剑横荡出去一个半圆。刹那间血光飞溅,已有三五个面具人一声都来不及出,瞬间断绝了气息!


    这动作简直一气呵成,犹如高山流水一般自然,又如电光火石一样迅捷!


    剩下的面具人既惊又怒,怒吼声中,宛如潮水一般朝着宫九涌来。


    这场景吓得林诗音花容失色,却还是坚强的迈步,对季妃红说道:“我、我们去帮他吧?”


    季妃红却摇头道:“先看看再说。”


    她记得原著里写了,陆小凤与宫九决斗的时候先是请了西门吹雪出手却未得到结果,因为决斗的时候宫九发病把西门吹雪恶心跑了。然后也还是不敢正面与他拼杀,而是利用了鞭子这种武器,还有女主脱衣这样的骚操作,阴死了他。


    难道说宫九的武功真的那么强?她很好奇,很想知道。然而原著里没有怎么正面描写他的武功,全是侧面烘托,所以完全不知道具体是怎样的。


    因此她拉住了想要上前的林诗音。


    不得不说,季妃红的心肠,有的时候还是挺冷硬的。


    此时一身白衣的宫九已经被黑衣面具人团团包围住了,这片开阔的地带开始沐浴血雨。


    是真的血雨,不是夸张形容的那种。


    季妃红甚至不得不拉着林诗音一起退后,才能不被血雨淋到身上。


    手持长剑白衣染血的宫九此时宛如一个杀神!每一次挥剑,必然要带走几条生命。他的剑比一般的三尺青锋更长更阔,而且更重。挥剑之时引起的劲风连站得远远的季妃红都能感受到,可见他剑势的凌厉有力。


    更难得的是,他用的虽是重剑,速度却丝毫不慢。出剑的角度极其刁钻,往往那些面具人都不知道剑是怎么来到自己面前的,就已经丢掉了性命。


    他一向冰冷的脸上,此时带上了一种诡异狂热的神情。


    他是享受杀戮的,如同他享受鞭子抽在身上一样。


    面具人自然都是会武功的,而且并非三脚猫的功夫。其中有好些人,甚至已经堪称江湖上的一二流高手。


    但他们即便包围住了这个杀神,却也完全不是他的对手。


    宫九他势不可挡!


    季妃红看得一愣一愣的,现在才知道,何为超一流的高手。


    是的,宫九是比枯梅大师更加可怕的,比之那种绝顶高手更加难以对付的,超一流高手!


    面对着这种人的时候,最为绝望的时刻,那就是你明明看清楚了他的剑招,却无法抵挡。明明似乎算不上超绝快剑,但直到胸口鲜血迸射,这才知道长剑已经来到了自己面前。


    他的深厚内力带动他的凌厉剑气,把人圈在一个范围之内,全都只能跟着他的节奏走。


    那就是说,你原本速度很快的,但是在这个范围之内你快不起来了。你原本内力深厚的,此时却完全被压制住了,再深厚的内力也调动不起来。这样的情形真的是绝望的,极其可怕的深深绝望。


    那种不可一世的杀气,几乎可以让胆子小的人一跟他对上,就完全丧失战斗的信心,很快沦为牺牲品。


    季妃红这才知道,为何陆小凤根本不与他正面为敌。


    陆小凤是个聪明人,在明知必败的情况之下,是不会做那种牺牲性命成全敌人和虚浮名声的事情的。


    不得不说,在这样的场景之下的宫九,魅力惊人。


    仿佛整个天下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然后季妃红突然想起来,这家伙似乎还有个身份是太平王世子来着?而且之后他还会谋夺皇位?


    啊?不是武侠江湖世界么,怎么又搞起帝王将相那一套了?


    季妃红真想无奈扶额,这家伙还真的是,实力与野心俱备啊!


    这样可怕的敌人,真亏陆小凤想出那样的骚操作把他给搞死了,厉害厉害。


    说曹操曹操到。


    陆小凤不知道从哪个角落窜了出来,身边还跟着一个吓呆了的女子。


    “妃红,你们来了!”


    他立马蹭到季妃红身边,仔细的打量她:“没事吧?”


    季妃红笑了起来:“我好得很,你呢?”


    “我也没事,还把青鸾姑娘找到了。”


    果然,跟在他身边的呆呆的女子,就是青鸾。


    林诗音看到青鸾一身血红,大惊失色:“青鸾受伤了,怎么这么多血?”


    第92章 比美现场


    见林诗音吓得都快哭了, 陆小凤连忙解释道:“不是不是,你误会了,青鸾姑娘身上不是血, 是药汤。”


    说着,他将之前在巨大石窟里面看到的场景,简单快速的跟她们讲了一遍。


    季妃红她们这才知晓, 青鸾他们为什么会被抓到这里来。


    再听说这种“制作药人”的方法, 十个人里面只能成功一两个, 那么剩下的那些人怎么样了, 自然是不言而喻。


    这谷底的累累尸骨,想来除了那些自杀的动物们的,还有那些制作失败的药人们的尸体。


    何其的残忍狠毒!


    就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称霸武林的想法, 让这么多无辜的人沦为了牺牲品, 还死得那样痛苦不堪。


    这里不是地狱,何处才是地狱?


    正感叹着,忽然青鸾“哇”的一声哭了起来,原来她终于认出了林诗音, 握着她的手大哭起来。


    林诗音连忙温言细语的安慰她,再问那两个小厮的去处, 原来都已经死在那血池之中了。


    林诗音十分自责, 但现在也没有办法了, 只能回去之后, 多多补偿他们的家人了。


    “诗、诗音, 你还好啊?原来已经找到青鸾了, 那可真是一件好事……”


    说话间, 李寻欢与龙啸云也已经赶过来了, 众人再次聚齐。


    李寻欢小心翼翼的想要与林诗音说话, 林诗音却压根不理睬她,只是与季妃红站在一处,拉着身边青鸾的手,把她湿透了的外裳脱了丢掉,再把自己的披风脱下来给青鸾披上去。


    此时大门外面,说一声血流成河也不为过。


    围攻宫九的上百人都差不多全死了。


    宫九的一身白衣也已被鲜血浸透,原本一身白,现在则是一身血红。不细看的话,还以为他穿着一身红衣呢!


    嗤——


    又是一股尚还滚烫的鲜血喷溅出来。


    宫九把自己的长剑从最后一个人的胸口拔出来,那人应声而倒,大睁着双眼,断绝了最后一线生机。


    李寻欢与龙啸云都有些被宫九震住了,半晌没有言语。


    此人现在就像是一个杀神,遍体血色,眼眸似乎也变为了血红色。


    他提着染血的长剑,一身血红,缓步朝着他们走来。


    陆小凤与李寻欢都警惕起来,暗自提气,随时准备上前。


    宫九却是根本都不朝着他们看一眼,他的眼中除了那一道身影,似乎再也看不到别的人了。


    就是这么的目中无人。


    季妃红浅浅笑着,看着红衣的宫九来到自己面前,开口道:“幸不辱命。”


    季妃红点点头笑道:“辛苦你了。”


    宫九的样子似乎很想要奖励,但他最后扫了一眼在场的人,终究还是忍住了。


    陆小凤摸摸自己的两撇小胡子,表情若有所思。


    李寻欢则是眼中带着几分不忍,开口道:“纵然是干了坏事的人,可现在这样,似乎,有些太过了。”


    他一向心软,看到这尸山血海一样的场景,觉得宫九未免太过残忍了一些。


    宫九没有反应,陆小凤却道:“李兄,你要是看了这大门里面的场景,就不会这样认为了。”


    不是他想要为情敌帮腔,只是他也觉得,这些面具人如今的结果,都是应该的。


    他们将那些无辜的人折磨致死的时候,可想过自己有一天也会死无全尸么?


    世上诸事,天道轮回,总是一报还一报的。


    李寻欢正要开口,忽然有急促的脚步声传来,接着暴怒的女声响起:“你们竟然敢杀我座下面具奴?该死,你们全都该死——”


    季妃红嘴角微翘,哦豁,正主终于上场了!


    来人大约有三十多人,除了二三十个戴着面具的黑衣人之外,领头的人是一个驼背老者,两位女子。


    自然,驼背老者也是女子,那话就是她喊出来的。


    跟在驼背老者身边的两个女子,一个穿着一身粉彩缤纷的舞裙,腰间挎着双剑,面容艳丽多姿。一个长相温柔,细眉细眼的,看起来更像是深闺里的大家闺秀,谁知却是作恶多端的红鞋子呢?


    是的,这三人,都穿着一双绣着猫头鹰的红鞋子。


    季妃红回忆原著中的内容,觉得那穿着舞裙的女子便是公孙大娘,也就是原著里的“熊姥姥”。那长相温柔的女子可能是“三娘”,生性狠辣喜欢割人鼻子的那个。


    哦,这下好了,原著里红鞋子之中,最该死的两个人都来了。


    只是她没有想到,原来公孙大娘并不是红鞋子的领头人。看起来,那驼背才是真正的大当家。


    此时情形,显然已经到了大决战的时候了。


    红鞋子在此地的人,被宫九杀掉了百来人,驼背与公孙大娘她们带来的人,应该就是在这里剩下的全部了。


    以尸山血海为背景,一排阴森森的油灯光芒之下,双方对峙。


    一方是季妃红、宫九、陆小凤、李寻欢与龙啸云,林诗音与青鸾可以忽略不计。


    一方则是红鞋子大当家驼背、公孙大娘、三娘,还有三十多个精英黑衣面具人。


    看起来似乎季妃红她们处于劣势,但其实未必。


    大战眼看着便是一触即发,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之外,包括季妃红。


    驼背死死的盯着季妃红……旁边的宫九。


    眼神极其的复杂。


    宫九却泰然自若,一副完全无视她的模样。


    “你帮她。”这三个字像是驼背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一样,听得季妃红都觉得牙齿酸酸的。


    宫九勉强施舍了她一眼,嗤笑道:“不然呢?”


    这家伙就是有这种几个字就把人逼疯的本事,看看驼背,恨得牙关紧咬,眼珠子像是要瞪出来了一样。


    但她的恨意却是冲着季妃红去的。


    这里必须先说明一下,自从季妃红她们出城寻找青鸾的踪迹,遇到李寻欢与龙啸云之后,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她便将放在包裹格子里的尘封已久的面具重新戴了起来。关进监牢后她出来就嫌憋闷摘下来了,等到来到这块地方之后,就又随手戴了上去。


    所以自始至终,其实驼背没有见过季妃红的真面目。


    驼背指着戴面具的季妃红,从牙缝里挤出含恨的话语来:“你为了这样的庸脂俗粉,背叛我。好,很好。我会把她的皮剥下来,剥得很慢很慢,让她也死得很慢,很慢……”


    无辜受害的季妃红:“……”


    我招你惹你了?


    你要剥皮剥宫九的皮啊,剥我的干什么?


    很想摊摊手表达自己的无奈情绪。


    听了驼背的话,陆小凤先炸毛了:“你敢动她一根头发试试看?”


    林诗音也用愤怒的眼神瞪着驼背。


    季妃红这个正主儿反倒是看起来没啥反应。


    反而是好久没有出场的小系统在季妃红耳边尖叫:“她敢!我要电死电死电死她——”


    然后季妃红在脑海里给炸毛的它顺顺毛:“别生气,她只是无能狂怒而已。”


    另一边,宫九看也不朝驼背看一眼,只是注视着季妃红的眼睛,失去了一贯的冷漠与傲然,有些急切的开口道:“我只是自己走进来,在他们攻击我的时候没有反抗,之后受刑。原因你已经知晓了,在这之前我与她压根就没有见过面,更毋论什么背叛不背叛了。”


    季妃红点点头,这一点她倒是相信宫九,宫九压根就不是那种会屈居谁人之下的那种人,他傲得很。


    毕竟他的最终目标可是掀翻皇帝自己上啊,这样的人,谁能拿得下他?


    他们两个人的互动快要把那边的驼背气疯了,她恶狠狠的盯着他们,一字一句的说道:“你会后悔的,你一定会后悔的,我保证。”


    这个他当然指的是宫九,看来驼背就连宫九的名字都还不知道。


    季妃红转头看看身边宫九的侧脸,如同冰川之花。驼背对他那个啥,一见钟情,打了一顿之后再次被诱惑。然后生出疯狂的占有欲,也不是不能理解的吧。


    看来在她心里,宫九已经是她的人了。但一个错眼不见,便看到宫九出手杀了她那么多属下,现在瞧着已经是出离愤怒了。


    不过奇怪的是,你的愤怒干嘛是冲着我来的?


    季妃红当然不是怕她,也没有准备让她活着离开这里,不过就是觉得无法理解这种人的想法。


    季妃红心念转动之间生出不少想法,那边的驼背,却开始……发大招了?


    呃,是准备发大招么?季妃红悄咩咩的想着。


    驼背抬起手,扯下自己的发套,人皮面具,还有背上的累赘。神奇的是,她舒展身体,不但背部直了起来,甚至连身高都变高了。


    此时有两个戴着面具的黑衣人走上前去,服侍着她穿上一身华丽的红衣红裙。还为她梳发插簪,脂粉飘香。


    她的眼神直勾勾的看着一脸漠然的宫九,咬牙说道:“我说过,你会后悔的。——当你见识了我的真面目之后。”


    季妃红:“……”


    围观众人:“……”


    大战现场呢,您搁这儿比美?


    终于,她梳洗换装完毕。一身红裙,乌发堆云,挥袖傲然指向戴着面具看似木呆呆的季妃红:“她有我美吗?”


    第93章 与富江比美


    “木呆呆”的季妃红:“……”


    这辈子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无语过。


    看着她一副仿佛傻了似的模样, 红衣女自得的大笑起来:“自取其辱啊,话都不敢说一句?”


    季妃红又想无奈摊手了。


    此时一身彩色舞裙,腰佩双剑艳丽如一朵牡丹花的公孙大娘捂嘴笑了起来:“瞧她那样子, 就跟吓傻了似的。平白还戴着个面具才敢出门,也不知道究竟丑成了什么样子呢,呵呵呵……”


    细眉细眼, 姿态温柔娴雅如同大家闺秀的三娘也跟着笑语盈盈:“两位姐姐, 这丑女见到大姐姐如此风华, 怕是已经无地自容, 自惭形秽得恨不得立即死掉呢!”


    无地自容的丑女季妃红:“(^_^)”


    知道季妃红真面目的众人:“(︶︿︶)=凸”


    就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真的。


    平心而论,除了戴着面具的季妃红之外, 能看到的在场的女子没有一个是丑的。


    林诗音气质出尘, 清新淡雅,出身书香世家,给人一种腹有诗书气自华的感觉。


    三娘温柔典雅,未语先笑, 身材纤细袅娜,宛如一朵带着露珠的百合花。


    公孙大娘则是一身绚丽彩色衣裙都遮不住她的艳丽夺目, 且身材高挑而起伏明显, 整个人像是一颗明珠似的饱满润泽, 一双水灵灵的杏仁眼尤其灵动。


    但这三人, 她们的光芒一时间都被露出真面目来的红衣女压住了。


    见了她才如此清晰的感受到, 什么叫做艳光四射。


    是的, 这红鞋子真正的话事人, 装扮成丑陋驼背老者的红衣女, 她的魅力就在于, 那极致的秾丽。


    她的脸型是典型的瓜子脸,脸颊饱满但是下颌小巧玲珑,形状十分优美。眉毛与睫毛都十分的浓黑,唇形饱满清晰,完美的诠释了何谓眉目如画。只需淡淡上一层妆,就显得浓艳而不俗气,眉目间的自信更是为她增添了许多光彩。更兼乌发堆云,身材凹凸有致。一身红衣,翩然生姿。


    那些戴着面具的黑衣人虽然看不到他们的表情,但明显可以感觉到,许多人都已经看她看得呆住了。


    好几个人手里的兵器都掉下来了却不自知。


    面具人们的反应让红衣女厌恶却又不失自得,傲然看着宫九:“你后悔了吗?现在慢慢的爬到我脚下来,我还可以原谅你。”


    宫九的回答是一声嗤笑。


    他没有说什么,却比说了什么更加让人难堪。


    红衣女的美丽面庞一瞬间都扭曲起来,脖子上的青筋都出来了。


    她拿宫九无法,蓦然转头死死的盯着季妃红:“丑女,你敢摘下你的面具么?”


    季妃红慢吞吞的开口说道:“我觉得你这样做毫无意义。”


    她的话让红衣女稍感意外,却立即又冷笑着说道:“我看你是丑得不敢见人吧?”


    季妃红也不生气,缓缓说道:“抛开你的狠毒该死暂且不提,你觉得让你走到今天这个地位,可以掌控一方势力的东西,是因为你的美色么?”


    红衣女有些发愣,一时间忘记了开口。


    “明明支持着你走到今天这个位置的,是你辛苦习得的武艺,智慧还有野心。你现在却抛开这些,非要与我比一张脸皮。你这是侮辱了我,也侮辱了你自己。”季妃红继续慢吞吞没啥情绪的说道。


    红衣女有一瞬间的恍然,转眼却又大笑起来:“呵呵呵,说这么多,还不是因为你貌似无盐?丑就是丑,不敢见人就是不敢见人,还找这么多理由呢?呸,寡廉鲜耻的贱人!”


    林诗音闻言怒了:“你才是、才是……”她终究还是难以启齿那两个字,便只道:“妃红只是不屑与你争而已,论起外貌来,你与她提鞋都不配!”


    她的话反而让三个红鞋子大笑起来。


    公孙大娘笑得喘不过气来:“真真是笑死人了,她要是真那般美,会戴着面具藏头露尾不敢见人么?”


    三娘捂嘴娇笑:“看来越是丑陋的人,一张嘴就越是会说。而越是嘴皮子利索,却越是显得你可悲,可笑。”


    季妃红原本确实是没有跟她们比较的打算,也觉得容貌虽然重要,却不是一个人身上最重要的东西。比之容色,她其实更重视的是真正能让人坚毅站立在大地上的那些东西。如何融洽你与这个世界之间的关系,重视亲情友情爱情却不要被亲情友情爱情绑架。自由的意志,平和的内心,坚韧的品行,永远对世间万物保持敬畏与好奇还有热情……有太多东西比容貌更加重要了。


    现代不是流行一句话吗?美丽的容貌单出,那是灾难。


    所以她觉得红衣女为了一个才见过一面的男人如此作态,实在是没有必要。让自己与她比美,更加没有必要。


    她喜欢自己上桌子吃饭,而不是被当成一盘菜。


    但事已至此,她也不是白白站在这里让人骂的。


    所以她听着红鞋子三人极尽轻蔑的话语,微微一笑,抬起手轻轻摘下了脸上被血污沾染的面具。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当啷——


    当啷,当啷——


    当啷当啷当啷当啷——


    一把把兵器掉落在地,一个个初见她真面目的黑衣人呆若木鸡。


    不一会儿,手上还拿着兵器的黑衣面具人那是一个都没有了!


    大娘呆若木鸡,三娘呆若木鸡,红衣女呆若木鸡。


    林诗音、公孙大娘、三娘还有红衣,她们的美丽都是可以用言语赞叹的,她们的风姿都是可以用入诗入画的。


    可以说出来,可以写下来,可以画出来。


    但直至今日红鞋子三人方才知晓,原来有一种美丽,无法用言语形容,无法用诗词赞颂,亦无法用画笔勾勒。


    她们都得意于自己的美貌,亦不知曾有多少人倾倒于她们的美貌。但此时此刻她们站在她的面前,却有种想要挖个洞钻进去的冲动。


    此时此刻,无地自容的原来是她们自己,自惭形秽到恨不得立即死掉的原来也是她们自己。


    季妃红摊手:安啦,富江的外貌就是bug般的存在,你们大可不必如此。


    是的,就是这样,美得没有道理可讲。


    过了好一会儿之后,终于从一种奇异状态里清醒过来的红衣女双肩颤抖着,竟然流下眼泪来。


    “杀了你,我要杀了你,我……我一定要杀了你……”她一边这样说着,唇角竟然缓缓流淌出殷红鲜血来。


    季妃红惊讶的问道:“你不是被气吐血了吧?”


    她真的是惊讶于原来人能被气吐血这种情况竟然是真实存在的,绝没有讽刺的意思。但此时她这话一出来,那讽刺意味听起来却是拉满了。


    于是,红衣女口唇中溢出来的鲜血更多了。


    季妃红:“……”


    我虽然想杀你但没有想活活气死你啊喂!


    一旁的陆小凤却以为她真的在讽刺,便叉腰扬声说道:“你现在知道自己有多么可笑了吧?搞了这么半天,戏台子上的丑角原来是自己,感想如何?”


    噗嗤——


    听了他的话,红衣女一口鲜血喷了出来。


    “大姐——”


    “当家的——”


    一旁的公孙大娘与三娘惊叫起来,连忙要去搀扶她。


    红衣女推开她们,从怀中取出一只比黑衣人的铃铛都要更大的铜铃,狠狠的用力的摇晃起来。


    尖利的声音与铃声一起回荡在洞窟之中:“杀了你们,我要杀了你们!统统去死吧,全都去死——”


    叮铃铃——


    叮铃铃,叮铃铃——


    铃声急促的响了起来。


    回荡在这个染血的遍地尸体的洞窟里,就像是催命曲一样。


    咚咚,咚咚,咚咚……


    忽而有整齐划一的脚步声响了起来,一行面无表情肤色好似黄铜的人,手持长刀,从大门里走了出来。


    毫不犹豫的,他们举起武器,朝着季妃红她们袭来!


    陆小凤闪身躲开一把锋利的长刀,急促的说道:“小心,他们都是红鞋子炼出来的药人。力大无穷,铜皮铁骨,没有自我,只听铃声行动!他们十分难缠,一定要小心再小心啊——”


    陆小凤的声音还余音袅袅,洞窟里已经成为了激烈的战场。


    不但这些药人朝着陆小凤他们猛力攻击,红衣女、公孙大娘还有三娘,也各自朝着他们袭来!


    红衣女第一个就闪身朝着季妃红而来,手中一柄波斯弯刀舞起来让人眼花缭乱,十分犀利。


    公孙大娘摘下腰间挎着的双剑,一身华丽而充盈着杀气的剑舞,与陆小凤斗在了一起。


    那位三娘则是使用一根白绸,一时间白浪滚滚,朝着李寻欢而来。而小李飞刀似乎一时间不忍心下杀手,竟然被她给缠住了。


    龙啸云与林诗音则是疲于应付几个力大无穷还铜皮铁骨的药人,能保持不败,就已经尽了全力了。


    宫九却站在季妃红她们身后,手中犹自握着那柄沾染了不少鲜血的古剑,冷冷的看着濒临疯狂的红衣女。


    但凡有药人想要朝着季妃红攻击,总会被他给挡下来。


    红衣女见此情况愈发恨得咬牙,对季妃红嘶声喊道:“你今天一定会死在我手里,我要活活的撕下你的脸皮来!”


    【作者有话要说】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出自唐·岑参


    美丽的容貌单出,那是灾难。


    她喜欢自己上桌子吃饭,而不是被当成一盘菜。——均化用自网络流行语。


    第94章 恶有恶报


    红衣女的双眼泛着血红色, 看着季妃红的眼神里满满都是刻骨的恨意。


    季妃红却是觉得她的强烈恨意简直来得莫名其妙。


    明明是她先招惹自己的,要说起来,季妃红真觉得自己挺无辜的。


    不过她虽然这样想着, 手上功夫却一点都不懈怠。


    本来嘛,她也没打算放过对方。这样挺好的,那就决一死战吧!


    刚好了, 两个人用的都是刀。


    不同的是, 季妃红用的是一柄中原传统的短刀, 刀身秀窄, 刀锋凌厉,遍体泛着幽幽绿光。使用起来刀柄上的几个孔洞会发出凄厉的哭嚎声,声声宛如鬼哭, 所谓鬼哭刀是也。


    红衣女使用的则是一柄波斯弯刀, 刀身如同一轮弯月。使用弯刀作为武器的人少见,算是奇门兵器。


    能用罕见难学的弯刀作为武器,红衣女自然是颇有一手好刀法的。


    但季妃红也已经再不是昔日的吴下阿蒙了,哪怕红衣女刀法凌厉而且奇诡, 但一时也拿不下她来。


    两个人一时间战了个平手,难分高低。


    同样一时难分高低的还有陆小凤与公孙大娘那边, 公孙大娘一手剑舞简直是出神入化, 且彩衣蹁跹之间令人眼花缭乱, 陆小凤虽然占了上分, 但结局似乎还是未知。何况他还要分心对付时不时攻击过来的悍不畏死一身铜皮铁骨的药人, 以及那些精英黑衣面具人, 那可真的是防不胜防, 十分难缠。


    李寻欢与三娘也是一样, 缠斗得一时间难分上下。但李寻欢主要是因为心慈手软不忍痛下杀手, 还要时不时分心去救援他的好大哥,所以才会如此。


    此时洞窟之中就是一场大混战,处处刀光剑影,杀机频频。


    李寻欢面对强敌的同时还出手救了龙啸云好几次,换来的却不是感激,而是更加浓烈的憎恨。


    龙啸云只觉得自己在这里已经把面子里子都丢得干干净净了,全是因为李寻欢!


    是是是,他李寻欢多么仁慈重情重义啊!连未婚妻都要让给自己了,还几次出手救了自己的性命,何其伟大的一个人啊!


    ——却不知李寻欢越是如此,他就越是恨他。


    他的富有衬托出他的贫穷,他的宽容衬托出他的狭隘,他的武功高强愈发衬托出他的稀松平常。


    他凭什么样样都比他强?


    不就是投了一个好胎么?


    在李寻欢不知道的时候,龙啸云已经把他恨了个彻骨。


    又是一次,当一个武功高强攻势凌厉的面具人一刀劈砍过来而他无法避开的时候,李寻欢及时出手,一拂袖,深厚强大的内力就把那人给逼退了。


    “大哥小心一些!”李寻欢甚至还有余力叮嘱他。


    龙啸云表面上感激涕零,其实内心翻滚的恨意几乎像是浪潮一样把他的理智淹没。


    你李寻欢多厉害多牛啊,一挥袖子就救了我。显得你多有本事啊,显得我多没出息啊!


    一转眼看到正在奋勇对敌的林诗音泛红微汗的面容,那么好看。这如花美眷,原本差一点就属于自己了,还包括李家那偌大的家财。


    ——可这一切都被李寻欢的不谨慎给毁掉了。


    全毁了!


    龙啸云的牙根子都在咬得咯吱咯吱的响着。


    黑暗夹杂着怨恨,席卷了他的心,遮蔽了他的双眼。


    小人就是这样的,从来不会检讨自己,只会怪罪别人。他自己是肯定不会错的,错的都是别人,全都是别人对不起他,这个世界也对不起他。


    突然之间,一个恐怖的想法涌上龙啸云的心头。


    ——若是李寻欢不在了,李家只剩下他这个结义兄长,岂不是就可以顺水推舟,理所应当的接收李寻欢遗留下来的一切么?


    包括林诗音这个未婚妻,包括那偌大的富丽的李园,包括城内的铺子,还有城外上千亩的庄子和良田。


    全都是他龙啸云的了!


    这想法激动得险些让他忍不住长啸起来。


    这想法一涌上来,就无法再下去了。


    龙啸云一边与几个药人和面具人混战,一边危险的眯起了双眼。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他在心里默念着。


    那想法愈发坚定了。


    而此时,岂不就是最好的机会么?


    人都道龙啸云龙大侠一杆银枪大开大合无人能挡,却不知道,他亦是会暗器的。


    人总得给自己留下几手不为人知的底牌,方才算是谨慎缜密。


    他现在在怀里,就揣着一只“孔雀令”。


    是“孔雀令”,不是“孔雀翎”。


    孔雀翎那种传说中的暗器之王,早已经失传了。他这只孔雀令是仿造传说中的孔雀翎的,亦能算是威力无匹,十分厉害。


    传说中的孔雀翎使用之时其中细针宛如天女散花一样,又如孔雀开屏时候四散的翎羽一样,灿烂辉煌之间就已经令人丢失性命,根本是避无可避。


    而他这只好不容易到手的孔雀令亦有这样的效果,但威力可能不如传说中的孔雀翎那么大。虽然如此,悄无声息之间要一个人的命也是十分简单的。


    到时候就说是红鞋子的人干的不就行了?


    此时众人都陷在混战之中,根本无人留意自己。


    现在就是最好的机会!


    上天赐给自己的良机,错过了可是要后悔终生的。


    龙啸云的眼中露出几分狠戾之色,一边继续与药人和面具人对战,一边伸出左手放进胸口处,紧紧握住了那冰凉细腻的金属圆筒。


    此时恰好之前被李寻欢逼退的那个精英面具人再次袭来,挥动手中长刀,高高的朝着龙啸云当头劈去!


    李寻欢见龙啸云似乎又躲不开这一刀,连忙一掌挥开与自己缠斗的三娘,脚步一转来到龙啸云这边。但见他手指微微一动,那握着大刀的面具人身形一顿,整个人都僵住了。在他喉间,一柄小小的飞刀不知何时已经深深的插了进去。


    小李飞刀,例无虚发!


    “大哥,你没事吧?”李寻欢同时还不忘关切的询问一句。


    就是这个时候了!


    龙啸云的手臂一动,已然把那孔雀令握在了手中,背对着李寻欢,含糊的说道:“我好像有点不对劲……”


    “大哥你怎么了?”李寻欢连忙想要上前查看龙啸云的状况。


    这一瞬间,龙啸云的眼角似乎都变成了暗红的颜色。


    你别怪我,要怪,就怪你自己。


    你拥有的是那么多,我拥有的却是那么少,凭什么上苍对我如此的不公平?


    心念急转之间,龙啸云握紧手中“孔雀令”,眼角瞥见李寻欢来的方向,将圆筒的开口对准那边,猛然按下按钮!


    此时在他们身周全是面具人与药人,到时候往他们身上一推,美人财富全都到手,岂不是美滋滋?


    在这一瞬间,龙啸云的心中畅快至极。浑然忘记了,在这个世界上,李寻欢对他可能是最好最不求回报的那个人。


    恩义全忘,只记仇恨。


    有的时候,往往就在电光火石之间,会一起发生好几件事。


    世间之事没有谁能说全都在自己掌控之中。


    尤其是在战场上,混乱的战场上,瞬息万变,什么意外都有可能发生。


    李寻欢虽然为人有很大的问题,但他的武功无疑是极高的。


    是一名超级大高手。


    因此感官极其敏锐,反应也极快。这一点,对于此时将要发生的事,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龙啸云握紧怀中金属圆筒取出来的瞬间,忽然外圈响起了一声惊呼,那是李寻欢熟悉无比的声音。


    是林诗音的惊呼声。


    也就是在这个瞬间,龙啸云取出圆筒,林诗音惊呼,李寻欢停步扭头,这三件事是同时候发生的。


    李寻欢准确的找到了发出惊呼的林诗音的位置,此时也就在下一秒看到了,陆小凤立即援手,踢走一名药人,解除了林诗音的危机。


    他还没来得及松一口气,便感到一股细细的风从脑后吹来。


    危险!


    身为超级大高手久经锻炼的全身的每一个细胞此时都在告诉他,危险,危险,危险!


    李寻欢毫不犹豫,一个错步扭身,深厚内力带动全身肌肉发力,刹那间就将自己“丢”了出去。


    同一时间,指间飞刀已经下意识的出手,朝着危险袭来的方向而去。


    这已经是他不经思考的,纯属大高手的肌肉反应了。


    高手与大高手之间的距离,有的时候就是差这一点反应。


    所谓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啊——”


    一声惨叫就在下一个瞬间响起,原本位置处于李寻欢身后的一个面具人,惨叫着,倒了下去。


    只见他全身都插满了细细的银针,很快眼角与口唇中淌下黑血,失去了生机。


    原来这些银针都是淬毒的,好狠!


    李寻欢无奈的摇摇头,只叹这暗器狠毒,同时也对自己及时脱离危险感到了一阵庆幸。


    但就在他转身的时候,眼前看到的景象,让他大惊失色,整个人都感到了一阵战栗。


    却见他的好大哥,他的结义兄弟龙啸云,就站在他之前的身后不远处的位置,圆瞪着布满血丝的眼睛,不敢置信的看着他。


    而在龙啸云的脖颈上,此时,深深的插着一柄飞刀。


    属于他的,小李飞刀!


    小李飞刀,例无虚发。


    【作者有话要说】


    孔雀翎——出自《七种武器》


    小李飞刀,例无虚发——出自《多情剑客无情剑》


    第95章 大战结束


    此时此刻, 李寻欢的脑子里几乎是一片空白。


    他难以理解眼前所看到的一切。


    发白的嘴唇蠕动着,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整个人站在原地失魂落魄,就连一把刀朝着他当头砍过来, 都丝毫没有反应。


    眼瞧着那把刀就要砍到他身上的时候,两根手指蓦然夹住了雪亮的刀锋。并且“砰”的一声,钢铁的刀竟然就在他双指间被夹断了!


    好一个陆小凤, 好一个灵犀一指!


    陆小凤一脚把来人踹出去, 厉声喝道:“是他要杀你, 你不过是自保!小李飞刀, 你也算是个英雄,不要被一叶障目!”


    随着他话音的落下,却闻砰的一声响。那双眼直勾勾看着李寻欢的龙啸云已经仰面朝天倒下去, 显然已经是没救了。


    龙大哥没救了, 身为飞刀主人的李寻欢对于这一点比谁都清楚。


    他听了陆小凤的话,勉强振作起精神,再次加入混战的大军。


    只是看他双眼依旧迷迷瞪瞪,就知道他其实根本还没有走出来。


    没有走出来也好, 此时的他暂时忘却了自己的慈悲心,双眼虽浑浑噩噩下手却比起之前厉害得多。不多时, 那三娘一声惨嚎, 已经中了一把小李飞刀, 丢了性命。


    她也如同龙啸云一样仰面倒了下去, 眼前如同走马灯一样, 刹那间闪现出许多没了鼻子的面容。黑洞洞的两个孔洞对着她, 都在冲着她狞笑。


    活该啊, 活该啊, 他们笑着说道。


    你笑嘻嘻割掉我们鼻子的时候, 可有想过,自己也有死在别人手里的这一天?


    三娘或者后悔了,但她也已经没有后悔药可以吃,黑暗中她看到自己被那些没了鼻子的人拉了下去,坠入无穷深黑的地狱之中……


    陆小凤看李寻欢振作起来,终于暂且安心,可以继续与公孙大娘战斗了。


    不得不说,公孙大娘的功夫比起那位三娘来,强了很多。


    她身姿轻盈翩跹起舞,彩袖飞扬,双剑如同花蝴蝶一样的翻飞,却并非娱乐,招招都是杀机!


    公孙大娘毫无疑问已经是江湖上的一流好手,一手既好看又凌厉的剑舞更是当今天下无人可以相比较,这也让她十分自傲。


    但她面对着的是陆小凤。


    灵犀一指的陆小凤,凤舞九天的陆小凤。


    初时陆小凤对她的招式还不熟悉的时候还算两个人打了个平手,但她一旦招式用老——就是她落败的时候到了。


    眼瞧着距离这一刻已经不远了。


    而另一边,季妃红与红衣女已经过了两百余招了,谁都拿不下谁。


    季妃红奇怪自己的鬼哭刀明明可以让人失去理智回想起生命中最不堪的记忆的,怎么对红衣女却是无效?


    但转念一想,随即就明白过来了。敢情红衣女不管做了什么坏事,她都从不心虚从不愧疚。这般强大心态之下,对于她来说,就没有不堪的回忆。


    所以鬼哭刀法才对她没有效果!


    ——不得不说,这也算是一种极为厉害的本事了。


    不管做了什么事,我就是没有错,这就是她的想法了。


    莫名的竟然还有些佩服这种人呢,坏得理直气壮。


    而此时,三娘死去之后,红衣女开始焦躁了。尽管如此,她手上的招式却也依旧能够稳得住。


    但她在与季妃红对招的同时,又做了另外一件事。


    她从怀中再次取出那个铜铃,用力摇晃起来。刹那间药人们的攻势更加猛烈了,是一种完全不计自身损失的打法。而他们又刀枪不入力大如牛,这时候猛攻起来,倒把眼看着就要胜利的陆小凤与李寻欢逼得有些手忙脚乱起来。


    季妃红的视线移到了那个铜铃之上。


    很快她就转变了攻势,挥刀猛攻却浑然不在乎已经来到自己面前的弯刀,逼得红衣女不得不收刀自救。趁着这个时候,她却连人带刀一下子撞进红衣女怀中,趁着她错愕的时候,一刀砍碎了那只铜铃!


    丁铃铃铃铃铃铃——


    这只铜铃发出了它最后留在这个世界上的声音,随后消弭成为了碎片。


    刹那间,红衣女惊恐的瞪大了双眼,像是看到了世上最可怕的事。


    那些正在猛攻的药人们一下子僵住了,停止了所有的攻势。


    陆小凤与李寻欢,还有一直在被他们俩照拂的林诗音终于得到了喘息的时间。


    僵直的药人们停止的时间不过短短几秒钟,随即,他们再次开始了攻击——朝着他们原本的主人!


    这世上所有的事情总是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啊啊啊——”惨叫的是公孙大娘,一个措手不及之间,她被两个反噬的药人前后各自砍了一刀。


    锋利的刀刃深深砍入了她莹润的肌骨当中。刹那间血如泉涌,浸透了她彩色的舞裙。


    当啷——


    她手中的双剑掉落在地,在她自己的血泊之中。


    熊姥姥、桃花蜂、毒娘子……她曾经化身的那些人,也在同一时间消失在这个世上了。


    当她化身为熊姥姥,挎着一篮子剧毒的糖炒栗子,在月圆之夜随机杀害无辜路人的时候,想必是不会觉得,自己也有这一天的。


    “怎么会这样——”几乎是与此同时,一个面具人也惨叫起来,他被一个药人反手攻击,也在瞬间丢掉了性命。


    更多的凄厉惨叫一声接着一声的响了起来。


    全都是那些黑衣面具人的声音,他们在药人反噬之后,一个一个的迎接了自己的惨败与死亡。


    这种刀枪不入浑然不计较自身生死的药人一旦猛攻起来,根本不是他们可以抵挡得住的。毕竟,就连公孙大娘都死在药人手下了。


    更多的药人,围住了红衣女。


    她面色仓惶疲于应对,原本是自己制造出来的最得意的武器。现在这些武器全都来不计生死的攻击自己,她这才知道什么叫做被庞大的恐惧包围。


    现在,季妃红一干人反倒是闲下来了。


    看着眼前这场景,不得不说,大家在欣喜之余,心情还有些复杂。


    毕竟他们不是红鞋子这样的恶人,看到人类死亡的时候,并不会真的觉得很高兴。


    很快,红衣女便迎来了自己的结局。


    十几把长刀几乎活生生将她分尸!


    她倒在了地上,手臂腿脚都离开了躯体,一双眼睛还大睁着,看着虚空。


    “不该这样……不该,是这样的……”她低微的喃喃自语着,“明明,明明一切……不该是这样的……我们,计划十年……眼看着要成功的时候……却、却……”


    说到这里,她口中溢出大量的暗色血液与内脏碎片,睁着眼睛。断绝了最后一缕气息。


    这可真是死不瞑目了。


    活该。


    红鞋子的人到现在,已经全部死光了。


    在最后一个面具人死掉之后,所有的药人全都像是点了穴一样,呆呆的站立着,并没有继续攻击季妃红他们,倒是让他们松了一口气。


    陆小凤却开始犯难:“不知道这些药人之后该怎么对待他们,他们……应该已经不能够算是人了吧?”


    没错,他们现在像是木偶,像是野兽,多过于像人。


    可能在炮制药人的过程当中,其实他们就已经全部死掉了,留在世上的只剩下一具空空的躯壳。


    尽管如此,也不能放着不管,要是这股可怕的力量被有心人想办法掌握,那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正当季妃红与陆小凤他们犯难的时候,神奇的事再次发生了。


    噗通,噗通,噗通——


    药人们竟然就这么一个接着一个的倒了下去!


    陆小凤他们连忙上前查看,陆续检查了好几个药人之后,面带不忍告诉大家,这些药人已经全部没有了呼吸。


    很遗憾,很同情,但确实也是松懈下来了。


    接下来的事情,自然就好办了。不过眼前首要的事情,是他们都需要休息了。


    大家都已经非常疲倦了。


    回去休息了一夜之后,后续的事情由李寻欢与陆小凤扫尾,宫九也让他的属下一起去帮忙了。


    ——宫九很可能是看在季妃红的面子上才这样做的,要不然,就他那目中无人的性子,估计他压根就不会管后续的事。


    药人们,还有那些在炮制过程中失败死去的人的尸体,能找到家属的就送还尸体,还把红鞋子积攒的钱财分给家属们,也算是一种安慰了。不能找到家属的,就找个墓地埋葬下去,也算是尽力了。


    也还有一部分被红鞋子掳掠的人幸运的还活着,这种就把红鞋子的钱财分一些给他们,让他们自己回去了。


    之前与季妃红他们一起的那四个行脚商竟然都还活着!拿到钱财千恩万谢之后,高高兴兴的离开了。


    而与青鸾一起的那两个小厮就没这么幸运了,全都死在了血池之中。李寻欢补偿了他们家属不少钱财,林诗音也给了不少资助。他们都并非独子,家属拿到钱财之后虽然依旧伤心,但很快就振作起来了。


    见此情形,李寻欢与林诗音都感到了些许安慰。


    青鸾被吓坏了,但回去休息几天外加喝药和针灸之后,很快就好了起来,与正常人无异了。


    红鞋子诸人的尸体,陆小凤就不打算收葬了。李寻欢有些迟疑,但陆小凤几人都坚持如此,他也就只好赞同了。


    于是,红鞋子那些人的尸体就被丢在了死人谷的谷底,与那些每年自杀而死的动物尸骨堆在了一起。这下子,这里可是名副其实的死人谷了,真正成为了禁地,再也没有人踏足。


    事情渐渐的平息下去了。


    春意也开始变得深浓,李园里到处开满了鲜花,堪称每一步走过,都是风景如画。


    但李寻欢的心情却好不起来。


    他能隐约感到,林诗音已有离开之意。


    第96章 小李探花伤心


    红鞋子的事情还没有完全结束的那几天, 李寻欢忙得不可开交,如此倒也暂时能将那些烦恼伤怀抛却。但现在一闲下来,他整个人都觉得不好了。


    首先是关于他的结义兄弟龙啸云的事。


    他这几天一闭上眼睛, 眼前就会出现那个画面……龙啸云脖子上插着属于他的飞刀,双眼直勾勾看着他的模样。


    他觉得这幅画面自己一辈子都忘不掉了。


    其中过程,他几乎不敢回想。


    无论是为何龙啸云会对他出手, 还是自己无意中杀了他的那一段过程, 他都不愿意去回忆。也不愿意承认, 自己那么看重的结义大哥, 会真的想要杀了自己。


    这无异于承认自己是一个多么失败的人。


    所以他完全不提起龙啸云为何会死,还将其安葬在李家的祖坟之中。


    龙啸云与他一样,家中长辈几乎全都已经逝去, 也无人会来寻求一个答案。除了他, 也无人会为其收尸。


    他安慰自己,是的,就是这样的。这件事我不做就没人会去做,所以, 我只能这样做。


    如今距离龙啸云下葬已经快半个月了,冬季留下的最后一点残雪完全消融, 李园中的春意开始深浓。


    如此, 似乎这件事就算是过去了。


    他也逐渐开始从这件事里面挣脱出来, 想要开启自己新的人生。


    此前那隐约的关于林诗音似乎想要离开的想法被他无意识的按捺下去, 或者, 人只愿意去想对自己好的那一方面吧。


    自从那日之后, 诗音妹妹回家来后照常过日子, 这是令他十分感到安慰的事。他甚至觉得, 横亘在他们之间的距离已经消失了。毕竟……毕竟龙大哥已经死了, 不是吗?


    阻碍他们的,影响他们的,无论他们愿不愿意,都已经消失了。所以,一切也可以回到从前,这似乎是正常该发生的事情。


    ——他们还可以回到从前那样,那种甜蜜温存的,梦幻一般的日子。


    思及此,李寻欢的唇角都不由自主的翘了起来,龙啸云的死亡给他留下的悲伤也几乎暂且忘却了。


    窗外春光明媚,阳光金灿灿的落下来,柳丝被春风吹起,燕子也飞了回来。


    在这样的时刻,他格外想念林诗音。


    自从回来之后,他一直没有胆量去见她。现在,似乎已经是时候了。


    小李探花起身,换了一身新做的宝蓝色箭袖春衫,重新梳了头发,精神奕奕的朝着李园后方走去。


    诗音,诗音!之前是我对不起你,现在,还有以后,请让我加倍补偿吧……


    穿着新衣,吹着春风,脚步轻快,希冀重新燃烧在眼中。


    怀着这样酸涩却又甜蜜的想法,李寻欢来到了林诗音的闺房之外。


    隔得远远的,他就听到了林诗音的笑声。这欢快的笑声让他也情不自禁的跟着笑了起来,觉得自己与诗音心意相通了。


    春天来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他这样告诉自己。


    定了定神,小李探花抬起手,敲了敲门。


    “谁呀?”


    “是我……李寻欢。”


    屋内的笑声停滞了一下,不多时,青鸾过来打开了门。


    李寻欢先向她问好:“青鸾,你现在好些了么?前段时间忙,我也没来看看你……还有你家姑娘。”


    青鸾微笑,那笑意却不达眼底:“奴婢很好,姑娘也很好。李公子您来得正好,我们姑娘正要去找你呢。你来了,就省得我们姑娘再跑一趟了。”


    李寻欢听说林诗音要去找自己心底高兴,也就忽略了青鸾对他的称呼。从前,青鸾可是一直叫他为“少爷”的。


    李寻欢迈步走进屋子,看到林诗音笑吟吟的站在书案后方看着他,顿时一阵受宠若惊。这样发自内心的笑容,他有多久没看到过了?


    仿佛已经是上辈子的事了。


    “诗音。”李寻欢的声音有些哽咽,眼里满满都是情意。


    林诗音却是一派平静,眼中没有情意也没有厌恶,清清淡淡如同窗外高远的天空,她开口说道:“你来了就好,我原本准备等会儿就去找你的。先坐吧,青鸾,上茶。”


    李寻欢坐下,青鸾端上茶来,是他一直喜欢的碧螺春。


    嗅着熟悉的茶香,看着林诗音美丽平和的脸,李寻欢觉得自己浑身轻飘飘的,似乎要飞起来了。


    果然,他与诗音,就是心灵相通的。


    现在的诗音妹妹完全不见之前那副疾言厉色的模样,想来也是已经想通了。


    因为他们之间最大的阻碍已经没有了。


    这样一想,虽然觉得有些对不起龙大哥。但他的死……似乎也未必就不算好事吧?


    李寻欢心里刚刚生出这样的想法就立马强行压抑下去,只觉得如此想法,真是对不住地下的人。


    ——此时他浑然忘了,龙啸云的死完全是咎由自取,纯属活该。


    李寻欢啊李寻欢,有的时候真的让人无话可说,无语至极。


    “表哥。”最后还是林诗音先开口。


    李寻欢立马收回乱跑的思绪,专注的看向她:“诗音。”说完他顿了顿,想要提起他们之间的婚期。


    确实是这样的,原本若是他没有带着龙啸云一起回来,他与林诗音之间的婚期是要提上日程的。


    “我们的婚——”李寻欢想要说起婚期。


    “我们的婚——”没想到,林诗音也与他一起,说了同样的四个字。


    李寻欢忍不住笑了起来,这些时日紧蹙的眉眼都舒展开了。他极尽温柔的看着林诗音,柔声说道:“你先说吧。”


    他想要听听诗音对于他们的婚期有什么想法,最好就是今年春天,最晚也不要超过秋季了。冬季的话事情多,又要准备过春节,所以不大好。但诗音若是执意要等到冬季,那也就依了她。


    小李探花的脑子里全是甜蜜的遐想,但林诗音随后说出来的话语却完全不是他想象的那回事。


    见李寻欢让她先说,林诗音便点点头,平静的开口说道:“关于我们的婚书,还请表兄将其还给我,以及我的庚帖,也请一并交给我。既然婚事已经不做数,再留着也没有什么意思。我的庚帖我要自己收着,这里是表兄的庚帖,请你收好。”


    林诗音这样说着,摸出一封红泥封好的信笺,推到李寻欢面前。


    李寻欢一时间几乎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声音。


    “诗、诗音?”他呆呆的看着林诗音,声音颤抖几乎不成言:“你在说什么?我,我怎么听不懂?”


    林诗音耐心的把自己刚才的话又说了一遍。


    李寻欢从云端跌落下来,脸上的血色刹那间褪得干干净净。


    林诗音并不在意他的模样,继续说道:“还有这些年李家的收支账簿,我已经整理出来交给了管家。表兄最好自己亲自验看一下,以后有什么事情,出了李家门之后,我可是不认账的。”


    一个又一个炸雷落在李寻欢脑袋上,炸得他头晕目眩,几乎要昏死过去。


    林诗音不但要与他退婚,甚至还要,还要离开李家!


    他哑着嗓子说道:“婚书的事先不提,你、你离开李家,能去哪里呢?这让我如何放心得下?当年,姨丈与姨母他们,可是亲口说要我照顾你一辈子的。这,这万万不可以!诗音,诗音,你先冷静一下好不好?”


    说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小李探花几乎已经是在祈求了。


    他双眼发红,语声颤抖,整个人看起来似乎随时都会倒下去。


    比起他来,林诗音却显得格外平静。


    该落的泪在他看不到的时候已经流干了,林诗音现在已经走过了那长长的满是荆棘的路途。以后,就全是坦途了。


    “我想说的话,已经全部都说了。”她语气平和的说道:“你知道的,再继续纠缠下去,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这件事我暂且还保密着,外面的人并不知晓。若是表兄执意不归还庚帖与婚书,那么,林诗音那些保密的话,或者就保不了密了。——要是让人知晓李家后人竟然想要做出让妻这样荒唐的事,你们家的百年清誉,一门三探花的名声,还要不要了?”


    没错,柔柔弱弱的林诗音,从前一心依赖表兄的林诗音,现在也学会软硬兼施,威胁人了。


    也算是一种成长吧?林诗音有点想笑,又有些酸涩滋味萦绕在心间。但更多的,是对于新生活的向往。


    李寻欢则是彻底呆住了。


    他看着林诗音的眼神,有些像是在看着一个陌生人。半晌之后,涩涩的开口道:“表妹,你……变了很多。”


    林诗音淡淡说道:“再不改变,就要被人连骨头一起吃掉了。”


    李寻欢痛苦的闭上眼睛:“诗音,我对你的心……从来没有改变过,不管你信不信。”


    “那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林诗音露出一丝清浅微笑:“表兄,我希望去过我真正想过的生活。你现在归还婚书与庚帖让我离开,我们以后或者还能如同寻常亲戚一样来往。若是不如此……我真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情来。”


    李寻欢听了这话之后,半晌无言。


    许久之后,他长长的叹息着,说道:“诗音,那就,如你所愿吧。”


    “谢谢你,表兄。”林诗音发自内心的高兴着说道。


    看到她欢喜的笑容,李寻欢唇角露出一丝苦笑。沉默半晌之后,他又道:“离开之后,你要去哪里呢?李家的庄子与商铺,你都可以挑选。以后……总要有个落脚的地方。”


    林诗音高高兴兴的说道:“那就谢谢表兄了。”


    不管是作为精神补偿还是作为她这些年帮着他管家的工钱都好,该是自己的利益,凭什么不要?要知道,李家的财产这些年在她手上,可是翻了一倍的。就算她走了,李寻欢也得好好感谢她才是。


    第97章 林妹妹的新生活


    三日后, 林诗音离开了李园,入住了她挑选出来的铺子。


    原本属于李家的铺子,现在已经转到了她的名下, 是独属于她一个人的家了。


    除了铺子之外,她还要了一个五百亩的小田庄,现在也已经转到了她自己的名下。


    这些东西对于偌大的李家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 但对于她来说, 却是已经足够了。再多的, 她也不想要了。


    有田地有房子, 有了属于自己一个人的家,现在的她,别提多安心多惬意了。


    以前在李园住着, 哪怕那地方再富丽宽敞, 也总觉得算不上自己的家。现在虽然一下子搬到了狭窄很多的地方,心却是安定下来了。


    或许她从来缺的就不是所谓的爱情?


    林诗音突然有些疑惑的这样想着,也许她缺乏的,从来就是独属于她自己的东西, 不会消逝的底气。


    家、财产、安全感、把未来牢牢握在手里的信心……也许,这些才是她真正想要的东西吧。


    外面的春光正好, 春光也蔓延到她小小的庭院里来了。


    四四方方的院子里种植着一大片翠竹, 还有一株桃花树, 一株李花树。桃花李花都绽放出小小的花骨朵儿来了, 粉的像霞, 白的像雪。花瓣虽然还没有绽放, 清淡的芬芳已经飘散在院落里。


    这是一家店铺, 当然就是临街的。


    尽管如此却并不吵闹, 因为院墙很高。一色的水磨方形青砖高高垒砌起安全感, 虽闻其声,并不见人,有种闹市里隐居,闹中取静的气氛。


    季妃红一大清早就来拜访林诗音的新居,还带来了一盒宫九家独家秘方的精致点心作为搬家礼物。


    陆小凤前段时间忙碌红鞋子遗留的事务累坏了,现在还搁客栈里呼呼大睡呢!


    季妃红也没有吵醒他,自己一个人来了。


    至于宫九,整天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并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出现,什么时候又离开了。


    客栈距离林诗音的新家并不算远,步行差不多十分钟就到了。


    他们居住的客栈在最繁华热闹的大街上,林诗音的店铺虽不在正街,但也属于好地段。热闹程度赶不上几条最大的街道,但人流量也不算小。而且不甚吵闹,正适合一边开店,一边住家。


    季妃红来到这店铺之前。此时原本租住的售卖丝绸布匹的店家已经搬离,而她们俩计划的新店还没有开张,所以店铺的八扇朱漆木门紧闭着,只有旁边巷道里的侧门虚掩着。


    淡雅的花香,从侧门之中隐隐飘散出来。


    季妃红站在街道上看了一下店门,觉得如果她们的化妆品店开在这里的话,应该重新粉刷一下。这种朱漆显得太老气,而且已经开始斑驳了。


    到时候或者可以拆掉两扇门,用透光度高的纯净琉璃(玻璃)镶嵌上去。这样店堂里面一下子就亮堂起来了,而且会显得比较高级。


    甚至还可以搞出两面漂亮的橱窗来,这在这个世界里还是首创呢!一定会很吸引视线的。


    她正站在青石板街上计划着呢,虚掩的侧门吱呀一声被推开,青鸾笑嘻嘻的冲着她招手:“季姑娘来了怎么不进屋?我们姑娘正等着你呢!”


    季妃红也笑道:“那好,我本来想计划一下怎么装修店铺呢,现在先去见林姑娘吧。”


    “季姑娘可以一边用餐,一边跟我们姑娘一起商议。今日厨娘做了季姑娘喜欢的炸酱面呢,现在马上就要出锅了,姑娘还不快来?”


    季妃红闻言,唾沫立马开始疯狂分泌:“这就来了!”


    林诗音离开李园,只带了青鸾与一个愿意跟她走的厨娘。从前围绕身边的十多个李家的下仆,一个都没有要。如今这里就只有她们三人,倒是十分清净。不过城外看守田庄的一家人亦在她名下,所以倒也不是无人可用。


    季妃红走进街道旁边的小小巷道,从店铺旁边的侧门走了进去。


    这栋房屋整体就是四四方方的结构,前方一排是店铺,包含一正两侧三间屋子,加起来大约两百平方左右。可以从店铺后门直接进入院落,也可以从旁边巷道的侧门走进去。这百多平的庭院一色水磨凿花青砖铺地,桃树李树花香清幽,竹叶沙沙。闹中取静,十分舒适。左右两侧都是高高的院墙,后方连接一座两层的小楼,就是林诗音她们现在的居所了。楼下有待客吃饭的小厅,厨房和净房,还有厨娘居住的房间。楼上则是林诗音与青鸾的两间卧房,一间宽敞明亮的书房,一间客房。可谓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林诗音十分喜欢,季妃红看了也觉得很是不错。


    二人现在正在小厅里一起吃早饭,四扇木格子门敞开着,正对着庭院里的清幽竹林。微风轻拂,光线明亮,墙外隐约传来行人的脚步声和交谈声。却只觉得舒适,并不显得吵闹。


    林家厨娘的手艺真是不错,一碗炸酱面做的香浓鲜美,面条爽滑筋道。再配上几样爽口小菜,季妃红都忍不住一连吃了两碗,才舍得放下筷子。


    林诗音看了忍不住要笑:“你呀,在客栈吃的一直都是那样的山珍海味,现在还舍不得这一口普普通通的炸酱面?”


    季妃红诚实的说道:“你是不知道,那些所谓的山珍海味吃多了,我现在看到都想吐,只想吃点家常小菜。”


    林诗音闻言便道:“既如此,你何不搬来跟我一起住?楼上我卧房旁边的那间客房都已经收拾好了,是留给你的房间。你等会儿看看怎么布置,告诉我,我与青鸾只需两三天时间,就能全部给你安排好了。虽然说是客房,但你知道的,我只把你当成自家人。你与我一起住着,想吃什么就叫梁妈妈做,岂不方便?再者之后店堂怎么收拾,还有那些脂粉怎么包装,如何请人,都要我们一起商议,也免得我们整天跑来跑去,你觉得如何?”


    季妃红听了不由得心动起来。


    客栈虽然被宫九安排得很华丽舒适,但毕竟没有家的感觉。而且来往都是陌生客人,让她有时候觉得不大方便。诗音的话也很有道理,跑来跑去不嫌麻烦么?


    她只是稍微斟酌了一下,便答应搬过来。


    见她答应下来,林诗音十分高兴,立马就张罗着让她看看房间如何布置。


    “就算你之后离开,这个房间我也会一直为你保留着。你什么时候累了想回来住住,我保证,这里会一直是你离开时候的模样。这里不会变,我也不会变……”


    林诗音的话语声,萦绕耳际,让季妃红这一整天的心里都是暖暖的。


    就连小昭村她都没有什么家的感觉,如今在这里,一所小小的庭院里,却找到了久违的家的感觉。


    四日之后,清晨再次醒来的时候,她已经换了一个地方了。


    睁开眼看到的是浅浅柳绿色的帐幔,大部分是素面的,只在两侧各自绣了一大枝姿态不同的桃花。浅绿脂红,艳而不俗,让人一见就感觉心情明快。


    床是林诗音从老家带来的一张透雕水浒人物楠木架子床,床品都是新做的。用的是上好的纯棉布与新棉花,虽不如客栈里的丝缎与毛皮华贵,但却更让人觉得舒适贴服。厚沉沉的新棉絮盖在身上,睡觉都会睡得更香一些。


    大约三十平的房间用一扇大理石山水屏风作为隔断,里间是床铺和澡盆马桶等物,外间则安置着梳妆台与桌凳,还有一张楠木罗汉床。推开门外面就是宽敞的木质走廊,一排紧挨着栏杆的“美人靠”坐凳。坐在这里,可以俯瞰下方的小巧幽静庭院,视野与光线俱佳。


    林诗音的卧房就在隔壁,与这里一样大小的房间,布局也差不多。


    两人差不多的时间一起起了床,吃过了香喷喷的早饭之后,又一起在林诗音卧房旁边的书房里研究胭脂香粉。


    书房的窗户极为宽大,几乎占据了整整一面墙壁。


    窗户敞开着,可以看到街道另一侧的青石板道路,不多不少的行人悠闲的走过。再远一些的地方则是此地著名的“碧春湖”,清澈的水波荡漾着,许多游船慢悠悠的划来划去。船上有谁家乐姬弹着琵琶曼声吟唱,满目春色如波荡漾。


    青鸾端着朱漆托盘悄然进入,没有打搅两位姑娘,放下两盅刚泡好的西湖龙井之后,又无声的退了出去。


    季妃红得知林诗音竟然已经研究出十来种胭脂香粉并且做出了成品的时候,不禁十分惊讶:“这么快啊?”


    林诗音浅笑,眼里满满都是自信和对未来生活的热情:“我一心惦记着嘛,没日没夜的想着,又跟青鸾一起制作,总算是赶着都做了出来。来你试试看,这种脂粉是用茉莉花做的,又香又白,还不像铅粉那样死白,更不会伤害肌肤。还有这种胭脂,是用玉簪花和凤仙花做的,是不是颜色极好?我们一起在手背上试试看吧,看看有什么需要调整的……”


    一整个上午的时间,全都耗在了书房里。


    这些胭脂香粉的方子有些是林家祖传的,有些则是林诗音没事自己琢磨出来的。季妃红试过了之后,觉得都很不错。但是呢,似乎还缺少一样主打商品,可以成为爆品的存在。


    她也跟林诗音提出了自己的问题,林诗音听了,亦道:“说来也是,咱们新开的铺子,总得有其他铺子没有的东西才行,这样才能很快站住脚跟。花瓣与花种子做的脂粉虽然稀少,但也不算是出奇,不少商铺也有卖的……”


    她说着有些犯愁起来:“这该如何是好呢?”


    第98章 最璀璨的光


    季妃红与林诗音今日一天都没有出门, 连饭都是在书房里吃的。


    她们都在思考这个问题,如何制作出自己的独家商品来?


    此时夕阳已经西下,落在远处的碧春湖之上, 波光粼粼荡漾起金色的细碎光芒。游船开始一艘一艘的回家去,船上游春的女子彩裙飞扬。才梳起两个丫髻的小丫鬟趴在船舷上咯咯的笑着,娇俏的荷花却不如美人面……窗框就像是画框一样, 框住了一副绝美生动的画。


    两个人都被美景吸引住了, 决定出去走走散散心, 办法总是会有的, 不急于一时。


    两个人回房去换了出门的衣裳,然后手牵手一起走出小巷。


    晚风清凉,游人如织。


    此地富庶, 大家都喜欢在吃过晚饭之后, 一家子出去遛遛弯。吃点美味的小吃,买点心怡的小东西。


    夕阳的光芒开始沉下去,长街店铺门口的朱红色灯笼一盏一盏的点了起来。


    即将落幕的暮色与灯光交织,这条长街显得如梦似幻一样的不真实。


    梦幻般的街头那边站着两个人, 互相把对方当做空气,只是都直直的朝着她们看了过来。


    季妃红笑了, 冲着他们俩招招手:“嗨陆小凤, 嗨九公子。”


    陆小凤还是那副风流倜傥未语先笑的模样, 穿着一身很舒服随便的灰蓝色长袍, 背后的大红色披风却好似火焰一样夺目。


    九公子却是一身白衣如雪, 腰间束着青玉带, 头上白玉冠。整个人完全诠释了何谓玉树临风, 高岭之花不可攀折的模样。但看到季妃红之后, 眼中的冰雪刹那间就消融了。


    季妃红笑呵呵的走过去:“你们什么时候凑到一起的啊?难道现在关系变好了?也对哦, 毕竟都一起战斗过了,该算是朋友了吧?”


    陆小凤:“……”


    宫九:“……”


    陆小凤脸上的笑意都僵了,半晌之后勉强挤出一个微笑:“如果是妃红你的希望的话,那……也可以的,嗯!”


    他的隐忍几乎在下一秒破功,因为宫九轻飘飘的瞥来一眼,深潭般的眼眸里全是漠视,甚至还带着几分嗤笑。


    但就在陆小凤即将炸毛的时候,宫九却收回视线看向季妃红,点点头道:“如此甚好,我也希望多交几个朋友。陆小凤是你重视的人,当然也就是我重视的人了。”


    季妃红闻言十分高兴,四人一起朝着长街那边走去。


    陆小凤只好忍下这口气,也真是佩服宫九这个人,能用一个眼神就把好脾气的人惹毛。


    拉仇恨的功力算是顶级了。


    四位俊男靓女一起走在街头,十分吸引人的视线。


    陆小凤风流潇洒,宫九虽然冷漠,外貌却是无可挑剔的俊美。陆小鸡身高在一米八五左右,宫九则是将近一米九。两个人都是肩宽腿长劲瘦窄腰,沁凉晚风吹拂之间,白衣翩跹,大红披风猎猎飞舞。两人的风姿惹得路过的大姑娘小媳妇红了脸颊,眼睛亮晶晶的好看。


    哎呀,看到这样的美男子,就算是只能看看而已,那也是能够一夜好梦哦!


    林诗音则又是另外一番风姿。她身形偏于纤瘦,是古典型的溜肩,这样的身材穿古典样式的衣裙最为合适。今日她出门时换了一套新做的春衫春裙,是鹅黄柳绿的贡缎为主,饰以闪银纱绸。裙摆带着细褶,点缀数颗小珍珠,在灯光之下显得璀璨而明丽,为她静雅的气质增添了几分端庄高华。从前总是眉眼带着轻愁的她现在变得自信而大气,顾盼之间神采飞扬,这让她的古典柔婉之美又添上了明丽俊俏之色,整个人的外貌又上了一个台阶,十分吸引视线。


    当然,四个人中间,最为吸引视线的还是季妃红。


    谁能比得过富江?


    她仅仅只是穿着一条半旧的藕荷色素面云缎裙,系了一件颜色同样低调的秋香色鹤氅,就已经吸引了大半条街的目光。


    一头乌发只是简简单单打了一条毛毛躁躁的大辫子,随着她轻快的行走在她脑后胸前蹦蹦跳跳着。笑语盈盈之间,就有人心醉,有人心碎。


    星星是天上的灯光,灯光是地上的星光。在这两种光芒之间,她是最璀璨的光。


    一整天没有看到她的陆小凤紧跟在她身边,巴巴的说道:“红红,我感觉好久没有见过你了,我好想你啊!”


    季妃红不雅的翻了一个白眼:“少来,不是前天昨天都见过吗?你昨天还过来吃早饭来着。”


    “虽然是这样,也不像离开江南之后我们日日在一起,不能时时刻刻见到你,我的心都要碎了……”


    说着,陆浪子还夸张的学西施捧心,蹙眉哭哭脸。


    季妃红哈哈大笑起来,还拉着林诗音一起看:“快看陆小鸡,他又作怪了,哈哈哈——”


    林诗音觉得应该礼貌的忍住笑,却还是不由自主的双肩耸动。


    两个闺蜜手拉着手,嘻嘻哈哈,十分开心。


    陆小凤也跟着笑了起来,只是眼底,却藏着几分苦涩。


    他知道,自己是个胆小鬼。只敢把真心话藏在搞怪逗笑之中,并不敢坦诚的吐露出来。


    他害怕一旦失败,怕是连像现在这样,光明正大的跟在她身边的资格都没有了。


    陆小凤啊陆小凤,曾几何时,你也变得如此畏畏缩缩、瞻前顾后、胆小如鼠了?——他不禁要长叹起来,但转眼一看前方两个女孩子已经走远了,忘记了叹息,连忙跟了上去。


    宫九自然亦是不紧不慢的跟随在一侧,一旦有人想要不自量力的靠近她们,总会被他的冰冷锋利的气势镇住,然后灰溜溜的离开。


    有了两个保护神在身边,两个女孩子可以开开心心不受打扰的逛街了。


    林诗音之前一直关在李园里很少出门,搬出来之后又忙忙碌碌了好些天。现在终于一朝得闲走出门随意闲逛,看到什么都觉得稀奇,什么都觉得可爱。


    一旦呼吸到自由自在的空气,这才知晓,从前的自己就像是被关在笼子里羽毛华丽却精神恹恹的鸟儿一样,险些就被养废了。


    那样的日子,她是再也不想回去了。就算是李寻欢没有搞出这一摊子烂事来,她也还是觉得,自己现在这样自由的日子,才叫做生活。以前,不过是活着而已。换而言之,就算是李寻欢没有做出那些恶心事,他们能顺利在一起,她也仍旧觉得,她还是会更加喜欢现在的生活。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思及此,她不禁喃喃的念起,季妃红念过的一首诗,是她从未听过的。当时一听,便大感震撼。自此,好像就再也回不去了。


    季妃红跑到前面去看一个捏糖人的小摊,转身看到她还在原地,不禁笑着朝她使劲招手:“跟上来啊,你在念叨什么呢?”


    看到她灿烂的笑靥,林诗音也忍不住笑了起来,连忙提起裙摆跟了上去。两个人一起站在小摊前,看着手艺人捏了她们模样的糖人,拿在手里根本舍不得吃掉。结果陆小凤期期艾艾的跟过来,对季妃红说道:“红红,你的这个糖人可以送给我吗?”


    季妃红看看自己手里的糖人,其实跟自己不太像,因为那手艺人只顾着看着她们发呆去了,根本没有捏好。


    她笑嘻嘻的说道:“可以啊,给你好了。”


    说着,把手里的糖人递给了陆小凤。见他十分高兴,珍而重之的将那小小的糖人收了起来。她故意问道:“你不会拿她去做什么奇怪的事吧?”


    闻言,陆小凤的脸“唰”的一下红透了:“你、你胡说什么呢?怎么可能!”


    “脸这么红,很可疑哦!”


    陆小凤结结巴巴的红着脸还要解释,转眼一看她已经活活泼泼的跑开了,又跟林诗音一起去买糖葫芦了。


    看着她的背影,陆小凤无奈的苦笑起来。伸出手摸摸胸口放着糖人的地方,一颗心似乎却安定了许多。


    宫九从他身边走过去,嗤笑了一声。


    陆小凤:“……”


    有时候真的好想跟他决一死战。


    世上怎么会有这么讨厌的人?


    季妃红压根没有注意身边另外两个人之间的波澜起伏,她兴兴头头的跟闺蜜一起,品尝了一遍这条街道上几乎所有的美食。


    先是酸酸辣辣的拌粉,刚从汤锅里捞出来沥干水分的白白嫩嫩的米粉,趁热立马放上油炸花生米、炒酸菜、酸辣口味的豇豆肉末,还有独家秘制酱料,一起拌拌,立马成为一碗肉香浓郁酸辣可口的拌粉。吃过了辣的再吃点甜口的,刚刚蒸出来的桂花糯米糕白生生的甜蜜嫩滑。还有一个个圆滚滚的大汤圆,软糯糯的外皮包裹着花生芝麻红糖馅儿,咬一口就流淌出香甜的汤汁,一直甜到了心里头。令她惊喜的是街上竟然还有买“冰饮子”的,用的是冬季储存下来的冰块,碾碎之后加入牛乳与甜甜脆脆的菱角,沁凉冰爽,十分可口。


    这一晚,两个女孩子都吃撑了,回去之后在院子里走了好久,才能消化到可以去睡觉。


    【作者有话要说】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出自匈牙利诗人多菲·山陀尔。


    第99章 妃诗堂


    翌日, 两个女孩子还是在书房里一起商议开店的事情。


    因为昨晚吃多了,两个人早上都没啥胃口,就简单吃了一点清粥小菜, 清清肠胃。


    青鸾照例给她们上了茶之后,就退了出去,把空间留给她们。


    今日亦是个晴朗的好天气, 淡金色的阳光洒落在碧春湖上, 也透过细棱木格子窗户落了进来。林诗音的一张清漆花梨木大书案, 半边亮闪闪半边是沉静的色泽。书案上满满堆积着已经做好的各种胭脂香粉, 还有一些润泽肌肤的香脂。以及在季妃红的建议之下,用比较原始简单的蒸馏方式做出来的花露。花露什么的其实她们都不是首创了,在这个世界里已经有高级的店铺出售, 但都是一些独家秘方, 不外传的。


    季妃红拿起一瓶香脂仔细察看起来,这就是用羊油和美白肌肤的中药材调制出来的。林诗音的方子挺不错的,白腻的膏体有股淡淡的药草清苦香味,并没有羊油的膻味。在手背上擦了一下, 也非常滋润。


    轻轻擦着手背香滑的肌肤,她突然脑子一动, 想起了前世那些吹得神乎其神的什么贵妇膏, 无需卸妆反倒是能护肤的“素颜霜”。何不朝着这个方向试一试?


    终于想到了一条康庄大道, 她把自己的想法告诉林诗音, 两个人商议半晌, 都觉得这是个好法子。


    要做素颜霜其实很简单, 无非就是把现在做的香脂, 也就是很像季妃红知道的八九十年代流行的“雪花膏”, 与香粉结合起来。这样既能护肤, 又能美白,在这个时代,是独一无二的创意。


    林诗音开始调整方子,花费了三日时间,终于做出了她们理想中完美的“素颜霜”。因为打算走的就是上层贵妇路线,她们毫不吝啬原材料,在香脂里面加入了研磨数遍的珍珠粉,配以玉簪花粉和凤仙花汁调色,还有人参等一些天然药材,这才能够真的达到美白护肤的双重效果。人参珍贵不提,这个时代的珍珠都是天然的,不存在养殖一说,所以说珍珠粉还是非常昂贵珍稀的东西。这些东西加入之后,那成本可是蹭蹭的往上涨啊!


    林诗音有些迟疑:“这样真的会有人来买么?一小盒素颜霜光成本价就在十两银子以上,根本不是普通人买得起的。——不然,我们就定价一盒……十一两银子?”


    她小心试探着询问季妃红。


    其实十一两银子她都觉得贵了,毕竟现在市面上最好的脂粉也不过一两银子左右。但再低于这个价格的话,那可真的要赔本了。


    与心中忐忑的林诗音不同,季妃红现在看着成功做出来的素颜霜,那是灵感泉涌啊!


    “不卖十一两银子。”她回答道。


    林诗音犯愁:“我也知道十一两还是很贵,但是再低的话就——”


    季妃红却笑着打断她的话:“这个素颜霜,我们卖五十两银子一盒。”


    林诗音:“……”


    若非两个人是亲密的好友,若非林诗音是个谨言慎行的大家闺秀,她可真的要问一句,你没事儿吧?


    十一两都很贵很贵可能卖不出去了,还卖五十两?!


    季妃红笑嘻嘻的一拍双手道:“山人自有妙计,诗音小姐,你就等着看好了。”


    看着她一脸神采飞扬的样子,林诗音的一点愁绪立马就飞走了,微笑着点头:“我相信你!”


    数日之后。


    没有鞭炮声声,没有敲锣打鼓,甜水巷中一家新的店铺,就这么悄咪咪的开张了。


    路人感到奇怪,你们这也太省了吧?谁家新店开业不是大吵大闹恨不得城里所有的人都知道,你们这样,生意真的会好么?


    但当挡着店铺的围布被撤掉之后,路人这才知道,这家新店为何如此有信心。没有鞭炮没有锣鼓也没有舞龙舞狮,却不怕没有顾客上门。实在是,人家真的是财大气粗且心思新奇啊!


    这谁路过不得多看一眼?看了就忍不住要停下脚步来,都不由自己控制了。


    尤其是大姑娘小媳妇们,一个个脸颊红红眼睛亮亮的,比看到了掷果盈车的大美男还要激动万分。


    这是什么?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店铺!


    是的,如同季妃红起先设计的那样,她们拆掉了两侧的门,镶嵌上大幅的纯净琉璃(系统商城购买的玻璃)。整个店堂都显得那么通透明亮,与其他那些光线暗沉的店铺完全不一样。摈弃了传统的颜色暗沉的朱漆,而是仅仅使用清漆粉刷店面,整个店铺看起来都是亮堂堂的,让人一见就感到眼前一亮,非常有走进去的冲动。


    更加有创意的是,大幅的琉璃窗之后还挂着两面晶莹洁白的珠帘。风一吹,大珠小珠互相撞击,叮铃轻响。又富丽,又清雅,还很浪漫。


    店铺敞开的大门上方一面清漆的牌匾,写着“妃诗堂”三个隽秀字迹。


    路过的女子们谁都走不动了,很快就在新开的店铺之前形成了人群。一个个垫着脚往里面看,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却久久没有出现。


    面对着新奇事物,总是需要一点接受的时间。


    此时两个穿着一样的淡雅天青色比甲,香色马面裙的干净清秀女子走出来,各自站在门口,一句递一句的笑着开口说道:“今日小店开张,店内新品一律七折。”


    “只有三天时间,错过就再也没有了。”


    “夫人小姐们,可要进来看看?本店售卖各色胭脂香粉,还有你们从没见过的既可以护肤又能美颜的神秘商品,就算是不买,进来看看也好啊!”


    被这么一说,本就蠢蠢欲动的好几位夫人小姐,立马就迈步走了进去。


    ——是的,看起来全都是有钱人。


    这本也是季妃红二人算计好的,她们这个店的目标人群,就是这些有钱有闲的夫人小姐们。


    钱多、大方、速来!


    一位穿着织金穿花月华裙,头上带着玳瑁珊瑚赤金点翠头面,一看就很有钱的夫人最先走进门,细细观看。


    店堂陈列着一溜清漆鸡翅木雕花的柜台,竟然亦是用通透琉璃做的柜面,可以清楚的看到柜台里面陈列的商品。一件件一样样,竟然都是自己从没见过的精致。让她一见就觉得心里痒痒的,荷包也痒痒的。


    “你们说的那个什么神秘商品,拿来我看看。”月华裙夫人淡然开口,其实心中早已经按捺不住了。


    今日开张,林诗音自己站柜台。以后培养出人手来,就用不着老板自己上了。


    林诗音微笑着,取出一个精致小瓷瓶,旋开盖子给她看:“夫人请看这个,既可以当做保护滋润肌肤的香脂使用,亦可以当成脂粉使用。里面加入的都是珍珠粉与人参这种珍稀天然成分,擦了之后皮肤不但滋润不干燥,且会变得自然的白皙。你可以先试试看。”


    月华裙夫人惊讶:“竟然可以先试试看,不要钱么?”


    “不用,夫人试了之后喜欢就买,不喜欢也没关系。”


    对,试用品这个想法,亦是季妃红提出来的。


    领先于时代啊!


    月华裙夫人便让林诗音为自己试妆,试了之后,十分惊喜。


    竟然真的像她说的那样!皮肤变得滋润不说,还有种自然的白皙,是那些普通脂粉根本做不到的。


    “我买了!”根本不问价钱,直接拿下。


    林诗音道:“这一瓶需要五十两银子,夫人您看?”


    “五十两是吧?先给我两瓶好了,用完了我再来买。——对了,它叫个什么名头?”


    林诗音想起季妃红的话,没有说出素颜霜这个听起来不大响亮的名字,便道:“这叫做……贵妇膏,正是专为夫人您这样的尊贵之人准备的。”


    “嗯,这个名头儿不错。”月华裙夫人表示十分满意。“那就再来两瓶好了。”


    林诗音却道:“如此的话,夫人还不如购买我们的精品套盒。您看——”她从柜台里取出一个精致华美,螺钿描金的木匣子,打开一看。里面有着大小不一的格子,分开放置着四瓶“贵妇膏”,两瓶玫瑰花露,两盒胭脂。还友情赠送一个真丝细绒粉扑子,现在打折只要三百两银子,划算不?心动不?


    小心脏噗通噗通跳,身在以男子为主的时代,何曾见过如此精美专为女子设计的物件儿?那当然是立马拿下啰!


    啥,这木匣还分春夏秋冬四款,每一款的图案都不一样,其中胭脂的颜色不同,赠品也不一样,很有收藏价值哦!


    买买买,春夏秋冬,一样给我来一套!


    嗯,以后还有十二金钗系列?我要先预定!


    什么,可以加入会员,以后新品只给会员折扣?甚至一些限量商品,只卖给尊贵的会员们?


    很好,会员也必须给我来一个!


    哦,旁边挂着珠帘的房间就是会员中心,只有尊贵的会员才能进入?嗯,很不错很不错,装饰清雅不失高贵,很有品味嘛。端来的奶茶亦是从未尝试过的风味,而且会员免费!虽然有钱,但免费的东西谁不喜欢?而且紧接着又来了几位夫人小姐们,大家一起坐在会员中心软乎乎的椅子上,一边喝着奶茶一边谈论着胭脂香粉,看着外面进不来的非会员。心里的那种感觉,真的是美滋滋!


    人上人的感觉,这不一下子就来了?


    何况这家店售卖的脂粉真的很不错,再加上这情绪价值,感觉一点都不亏好么?


    妃诗堂开业一小时,商品全部售罄!


    两个老板笑得合不拢嘴,昨晚忐忑不安了一整晚的林诗音紧握着季妃红的手,激动的说道:“妃红,我们成功了,成功了!”


    季妃红得意的扬眉:“那是,有我出马,什么都不用担心。”


    第100章 富江和富江


    妃诗堂的名声, 很快就打出去了。


    最开始一段时间,几乎是每天都会售罄。之后才慢慢的平静下来,进入了平缓增长期。


    最开始的那几天, 妃诗堂简直是日进斗金!


    后来渐渐平稳下来,每日营业金额不再是令人咋舌的数字,但依然是很赚钱的。


    从此之后, 林诗音就有了立身之本了。


    她对未来的生活愈发有信心, 尽管这些天每日都要忙碌着培养店员, 改进新的方子, 挑选原材料,时不时还要去巡视工坊……但她依然是充满活力,一点都不觉得疲惫。何况等到店铺走上正轨之后, 她渐渐的就不会那么忙了。


    妃诗堂的股份, 是林诗音与季妃红各自一半。


    林诗音以方子入股,季妃红以点子入股,开店的资金再每人出一半。如此分配,十分公平。


    季妃红其实不差钱, 但谁会嫌钱多呢?


    何况,她现在的一切其实都十分仰赖系统。但, 若是有一天, 系统没有了呢?——没关系, 她还有妃诗堂啊!


    这是真正完全属于她的, 不会轻易消逝的资产。


    所以, 她对于妃诗堂成功这件事, 亦是十分开心的。


    更何况, 在此之外, 她又收获了一批倾心值。


    打开系统面板, 她细看关于倾心值的界面上显现出来的数字。上次离开蝙蝠岛的时候,距离一百万还差八十三万,现在则是七十五万。以前觉得一百万遥不可及,现在看来,其实也攒得挺快的嘛!


    这增长的一批倾心值主要是拯救红鞋子绑架的那些人的时候,增加了一部分。接着又在开店的时候,她时不时到“会员中心”坐一坐。啥也不必做,就跟那些夫人小姐们谈谈胭脂香粉什么的,就收获了大批的“倾心”。


    倒也是出乎她的意料之外,细想却也在情理之中。


    坐在玻璃窗里轻颦浅笑的季妃红就像是一幅绝美画卷,那段时间,不知道吸引了多少男男女女在外面驻足,都快成著名打卡地点了。


    而她不去了之后,又有多少人怅然若失夜不能寐,就不必赘述了。


    接着再说,还有变化的,就是关于她的武功了。这一次她查看的时候,发现久久未曾变动的武功界面有了新的变化。


    季妃红的武功秘籍《天地交征阴阳大悲赋》,年前的进度还在百分之三十。现在再看,赫然已经到了百分之五十了。下方的小字,也有了新的变化。原本的“内功小成”和“轻功小成”,现在已经变成了“内功中成”和“轻功中成”。再就是武艺这一栏,依旧是“怖心掌”和“天仙步”,以及“鬼哭刀法”,没有变化。


    看完了之后,季妃红关掉界面,在脑子里跟渣渣小系统说道:“亲,我问你呢?我只听说过小成与大成的,什么时候又钻出来一个中成?没有这个说法好吗?”


    渣渣系统毫不脸红的回答道:“红红别在意这些细节嘛,这表示你的轻功和内功都进步了,不好吗?”


    季妃红想了想,笑道:“也对哦……”


    总之是好事就行了,至于说法,管它那么多呢。


    春意深浓,夏日悠悠。然后,似乎秋日的脚步也在临近了。


    别离的时日,总归还是要来临的。


    季妃红在这繁华水乡之城待得够久了,现在几乎都快入秋了,也该是离开的时候了。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但散了之后,却又会期待明日的再聚。


    不必怀念不必悲忧,天下很大,天下也很小。只要有心,很快又会再相见的。


    残夏之时,临近秋日,灼热的气息渐渐开始变得凉爽了。


    荒草漫漫的城外,林诗音依依不舍的送别季妃红,终究还是红了眼眶。


    季妃红笑着摸摸她的脸颊:“别难过,这里可是我的家呢,我还要回来吃梁妈妈的炸酱面的。”


    林诗音红着眼睛用力点头:“嗯,你的房间我保证你离开的时候是什么样子,回来的时候还是什么样子。我会好好经营我们的妃诗堂,必定不让你失望。”


    季妃红却笑道:“你要做的是好好过自己想过的生活,让任何人失望都不要紧,只要别让自己失望就行了。”


    林诗音只觉得遇到季妃红之后,自己整个人的眼界都开阔了,看到了更大的世界,更多的可能。


    这就是所谓命中贵人吧?看着季妃红的马车渐渐消失在视野尽头,她忍不住这样想着。


    若没有遇到她,自己会是什么样呢?


    ——会真的如同李寻欢安排的那样,渐渐对寻花问柳的表兄失望。然后龙啸云趁虚而入,她会灰心丧气,这个时候嫁给什么人还有所谓吗?


    鲜活的容颜与内心都会因为那种没有希望没有爱的人生而渐渐褪色,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她的内心只剩下冰冷与仇恨。


    会变成连自己都觉得陌生的人。


    思及这个可能性,她不由得浑身发冷。


    天啊,那真是地狱一般的日子!


    幸好,幸好,那些都没有发生。自己现在的生活每天都充满希望和生机勃勃,她是自由的,靠自己的力量坚强站立在大地上的林诗音。


    思及此,她微笑起来,扬声道:“青鸾,我们回家。还有很多事等着我去做呢,可没有时间再伤感了。来日等到妃红回家,我一定会让她大吃一惊的!”


    …………


    因果循环是一件极其神秘的,难以解释的事情。


    季妃红从没有想过,自己从抽中“富江”身体的那一天,沾了这个“因”,就要承担这个“果”。


    她因为富江身体而可以相对轻松的做任务,可以因此受到无数的瞩目和爱护。这是“因”,而那个神秘的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出现的“果”,又是什么呢……


    无数个宇宙,无数个平行空间,数不清的大世界,小世界。


    一颗颗看似广大无垠的星球,其实也不过是沧海一粟罢了。


    在某处沧海一粟之中,此时正在发生常人无法理解的,极其可怖的事情!


    亚马逊丛林一只蝴蝶扇动翅膀,可以牵引出大沙漠的一场飓风。


    因果循环,也许也可以称之为“蝴蝶效应”。


    此时,属于季妃红的那只蝴蝶,开始扇动翅膀了……


    这里是与季妃红现在身处的那个古武世界完全不同的地方,这里正处于科技迅猛发展的时代。


    科技发展了,人心似乎却没有变化,还是那么的不可测。


    高楼大厦林立,也不过是水泥的森林罢了。


    一座年代悠久的中学,位于水泥森林稍远处的一座小山丘之上。在这里念书的学生,没事的时候爬上楼顶,就可以俯瞰整个城市。


    山风凛冽的吹拂着,一阵阵吹过低矮稀疏的小树林,又吹到教学楼中青春洋溢的一张张脸庞之上。


    青春娇嫩的脸几乎没有难看的,但谁都没有她好看。


    她吹着轻轻的口哨,双手插在蓝色校服的衣袋里,脚步轻巧的走过操场。凡是经过的地方,所有的人不分男女,全都痴痴的看着她。哪怕是她已经走远了,也依旧死死的盯着她美好的背影不放。那种极致痴迷恋慕到了病态的眼神,看起来几乎是可怖的。


    一声声低吟,宛如魔鬼的吟唱。


    “富江,我的……我的富江……”


    “富江,你为什么不能多看我一眼,只看着我不行吗……呜呜……”


    “富江,富江,富江……哈哈哈,呜呜,哈哈,富江……富江……”


    她宛如一只轻盈的小鹿走过校园,她知道几乎所有的人都在看她,都在迷恋她。


    但她的内心只有厌烦。


    平等的瞧不起所有的人。


    强烈的爱与强烈的恨之间,距离并不遥远,似乎只隔着一层纱,轻轻一戳就破了。


    青春、美丽、健康的身躯,看似强健有力,其实也是不堪一折的。


    这一天,风照旧吹过稀疏低矮的小树林,与平时不同的是,风中带上了浓郁的血腥味道。


    她的血。


    她仰面朝天倒在泥土地之上,睁着无神的双眼,却依旧是美丽得勾魂摄魄。


    身上被刺了不知道多少刀,白色的衬衣被鲜血染红,红得发黑。第一个掏出刀子捅过来的人,却是平时最为唯唯诺诺被全班人欺负的那个瘦弱男生。


    有了第一个,就有了第二个。然后是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


    几乎全班的人都参与了这场血腥而绮丽的谋杀。


    那个瘦弱男生此时正跪在她的尸体旁边,贪婪如同饥饿了半个月的野狗,不断的伸出猩红的舌头,舔舐着地上的血液。


    “富江,富江,我的富江,呵呵呵,你现在再也看不了别的人了,呵呵呵……”他一边舔舐一边流泪一边狂笑,看起来濒临崩溃。


    他们如同野狗抢食一样分掉了她的尸身,却不知道,这正是一场名为“富江”的瘟疫的开端……


    富江死了,但还是有着自己的意识。


    这是很异常的情况,她清楚知道自己不是世上唯一的富江。但即便如此,死了就是死了,意味着彻底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所以现在,究竟是什么情况?


    她半透明的身躯漂浮在半空中,冷冷的看着自己的分尸现场,心中毫无波动。只是奇怪,为什么自己还有意识?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关于富江的情节参考了原漫画情节,富江会造成周围迷恋她的人神智失常,搞出分尸这样的重口味事件来。以后会发生的事情想必大家也都清楚,接着每一块尸体都会再长出一个富江来。不过我们的故事与这个无关,我们要讲的是另外一个故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