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极限一分钟……


    在切切实实出现了死者, 在参赛者降低到一定人数,在筹码开始出现不平等的偏移之后——


    被利益蒙蔽大脑的亡命之徒们,也终于感受到那抵在喉咙的刀锋, 感受到生命受到极端要挟现状。


    他们骤然清醒了起来。


    但只清醒了一点点。


    顶多是让他们发觉:顺着规则走这一行为, 实在过于愚蠢, 又希望渺茫。


    三百亿美金的吸引力仍旧无法摆脱, 在不确定那笔巨额遗产的位置之前,亡命之徒们不会对举办方卡尔比彻姆动手。


    但在头一天就几乎见底的本金的压迫下,他们也理所当然会在强烈的危机感中想办法自救。


    比如说……


    手动把棘手的竞争者解决。


    亡命徒擅长什么呢?


    ——杀戮。


    将恶性竞争发挥到最大,只要没有了对手,宝物就自然而然是自己的。


    于是,手握四千八百万美金的巴拉莱卡, 毫无疑问会在今夜被不速之客们盯上。


    毕竟在彼此手里都没有枪械的情况下,身为女性的巴拉莱卡,本身也更容易被小瞧。


    而资金垫底的尼昂?


    ……大概是最容易被忽视的小透明。  。


    “给你。”


    尼昂在黄昏时刻拎着装有本金的手提箱,又出了一趟门。


    回来之后, 他两手空空, 直到把门关上, 才从怀里抽出了一个东西。


    他直接把东西抛给了琴酒。


    琴酒稳稳接住,随后眉头扬起:“柯尔特M2000,这不是你的枪?”


    一边说一边拆开弹夹,看了一眼, 十五发子弹,满的。


    “你怎么拿回来的?”银发杀手开口询问。


    “哦,用剩下的15w美金本钱,委托一位站在偏僻角落,看着就很想让人搭话、贿赂的‘船员’偷渡出来的。”


    尼昂语气埋怨:


    “真是狮子大开口啊, 大概是老不死向自己的部下提前下过命令吧?想要拿回自己的武器,可以,但是要把自己所有的资产交出去,只有完全‘零资产’,才能拿回自己的枪。”


    “所以船员先生还很‘友善’的提醒我,如果天亮之前我手中还是0资产,我们俩就要被淘汰了。”


    “啊——害怕了吗?组织敏锐危险的猎犬先生?我们现在是0资金了,天一亮就要被处决了哦?”


    银眸的绮丽男人语气轻快的询问,着重将“敏锐”这两个字加重语气。


    ……已然知道卡尔比彻姆那个老不死究竟在打什么主意的琴酒冷哼一声,并不接这个话头。


    尼昂这个家伙,明明也是靠着人脉好运从熟人口中得知这个消息的,却说的好像全是他自己发现的一样。


    如果是统一起跑线,他们谁先察觉到异常还不一定呢。


    琴酒:“你和那个烧疤女交易了什么?”


    “帮忙赶走那些惹人厌的苍蝇,再弄死一只活太久的老鼠。”


    尼昂笑吟吟的抬起比划成手枪的手,指尖直指对面,缓缓说明:


    “而你负责的那部分工作,是在今晚去保护巴拉莱卡大姐头,指标是把其他参赛者杀掉,最好多拉扯一点时间,别下手太快。”


    “当然,你表面上要伪装成‘因为本金见底,所以孤注一掷,打算通过杀掉其他竞争者夺取他们本金’的亡命徒,也就是苍蝇们的一员。”


    “但你要更加贪婪,你是打算直接杀死‘全部人’,直接获取最终胜利,因此你会优先把碍事的其他苍蝇干掉,并将大鱼巴拉莱卡留在最后。”


    “注意,没让你真的对巴拉莱卡大姐头下死手,否则对方藏在水下一路尾随着邮轮的军用潜艇,会把你和这艘船一块轰沉的哦?不想和邮轮一块死掉,或者侥幸逃生后在公海地区游泳游回最近的大陆的话,就别自作主张。”


    “至于今晚负责邮轮居住区安保的船员们……他们会神奇的‘消失’,所以完全不用担心。”


    尼昂没对船员动手。


    也完全不需要做什么。


    毕竟一个会把生命当做游戏的疯子老头,一个会在赌场中安排俄罗斯转盘这种游戏的家伙,肯定早就预料到这种状况。


    而既然尼昂能用全部本金换回自己的枪——那就表示,这种夜间自相残杀行为,也是被老人暗中允许的。


    尼昂几乎可以肯定:老不死今夜一定会兴致勃勃的把居住区的所有船员调走,为这提前太多的血色混战创造环境条件,并同时将调走的船员安排到自己所在区域附近,以此加强安保。


    毕竟,用本金换枪的尼昂,肯定不是特例。


    把枪还给了亡命徒,只要老东西不想被枪杀,就必然会为了自身安全而安排一点防护措施。


    琴酒挑眉:“那你要去做什么?”


    尼昂:“我?我当然是趁你那边尸横遍野的时候,去找卡尔比彻姆的藏身之所了。”


    琴酒:“去拿酒?”


    尼昂:“算是去拿酒吧,当然,主要目的还是把人弄死,毕竟是巴拉莱卡大姐头亲自列入死亡名单的家伙。”


    尼昂说着歪歪脑袋:


    “如果老东西在死前不老实交出那瓶酒……那随便拿一瓶回去敷衍一下,应该也能过关吧——嗯?为什么这么看着我?这有什么区别?”


    “你不会真的傻乎乎相信贤者之酒的存在,认为那种玩意真的有延年益寿,百病无忧的功能吧?在卡尔比彻姆本人都已经癌症晚期的前提下?”


    琴酒当然不相信。


    准确来说,在接到任务的时候,他就对此嗤之以鼻。


    只不过上头完全不这么想,甚至做出了“哪怕放弃大额财富也坚持要得到这瓶酒”的命令。


    琴酒再对此不感兴趣,也仍旧选择照做了。


    ——忠心耿耿的猎犬,之所以年纪轻轻就被组织委以重任的最核心原因,就是哪怕他再怎么觉得荒谬,也从不违背上面的愚蠢命令。


    “你负责去找卡尔比彻姆?独自一人?那你的武器呢?”琴酒敏锐注意到问题所在,不由皱起眉。


    “很遗憾,那位收走了我们15w美金的船员只答应给我们拿回一把枪。”尼昂耸耸肩,然后掏出了自己的武器:“作为补偿,他给了我这个。”


    两把匕首。


    “……你打算用两把匕首独身在重重安保中找那个老头?”


    “不。”尼昂微笑,从口袋拿出了一枚戒指,“还有巴拉莱卡小姐友情提供的帮助。”


    巴拉莱卡的戒指,带着一个拉扣。


    拉扣扯出来,里面是坚韧纤细的钢丝。


    琴酒面无表情:“有什么区别?”


    “区别在于,我可以把七成把握提升到十成了。”尼昂语气悠扬,“和从小就被组织用大量资源培育的某人不一样,我刚出道的时候,手头可没有那么多资源,对于怎么用冷兵器突破重兵把手的禁区直取目标性命,我的经验可比你要丰富得多。”


    尼昂说着,弯起的眉眼里是显而易见的傲慢。


    琴酒凝视着对方,姑且点了头。


    “还有最后一个问题。”


    “你怎么废话那么多?”


    “如果你只能拿回一把枪,并且最终打算交给我用,那你为什么不直接把我的**M92F换回来?”


    “哈?那还用说吗?”尼昂理所当然,“自然是因为我更喜欢我的柯尔特M2000,看不起你的**啊,只能拿回来一把枪,那我怎么可能放弃我的爱枪?”  。


    在夜幕降临之后,琴酒压低帽檐出了门。


    而五分钟后。


    尼昂也步伐轻巧的离开了房间。


    “唉,只有这种时候,我才觉得我的个子有点太高了。”


    避开监控,无声从高处落下,近乎透明的钢丝骤然套住了巡逻船员的脖子,随后惊人的力气猛然割破对方的气管与喉管,让人近乎被直接枭首。


    “感觉小时候潜入要更加容易,可以藏身的选择也更多。”


    一脚将地上无声挣扎的濒死船员踹入大海的尼昂一边在心底嘀咕,一边再度藏进阴影,开始垂眸思索着方位。


    但长大也不是完全没有好处。


    虽然藏身的地方少了,但体重与力气上来了。


    ——幼年为了击杀目标而需要想方设法的事情,如今轻易就能做到瞬间毙命的效果。


    琴酒行动后的二十分钟。


    尼昂锁定了目标卡尔比彻姆的所在位置。  。


    卡尔比彻姆今年109岁。


    从三十年前开始,他就举办过这种游戏足足10次。


    这次是十一次。


    每次的比赛,最终胜者都只有一个。


    明明死了那么多人,但却从来没人举报他,也没有人来抓捕他。


    因为所有的参赛者,都是他精心挑选过的人物。


    要么是无人关心的社会边缘人物。


    要么是本身就属于里世界一员的亡命之徒。


    他们手拿着赃款,背负着人命,和自己也是一条绳上的蚂蚱。


    那么自然不会把卡尔供出去。


    “我倒是还挺希望有人能把我供出去的。”


    坐在监控面前,看着居住区一场又一场杀戮的老人撑着拐杖一动不动。或许人老了都有这样的毛病,他低声自言自语:


    “真遗憾啊,从没有一个从我船上离开的胜利者会选择自首,甚至没有一个把钱用在正途上。”


    “烂人到底就是烂人。”


    “与其继续在正常人的世界为非作歹,倒不如给我这个老人家带来点乐趣,就这么死在自己的贪婪里。”


    他浑浊的目光无波无澜。


    只是看向监控屏幕上的枪火血腥,一旁的心率监测器显然出现了兴奋情绪该有的波动。


    “哎呀,你把自己当做制裁者了吗?”


    安静的室内,猝不及防响起了低沉的第三方的声音。


    老人蓦然睁大眼睛,正想要回头,却感到脖颈一凉。


    一把匕首抵在了他后颈。


    “我觉得承认自己的邪恶也是一种本事。”拿到嗓音优雅至极,带着完美的敬语,仿佛在闲聊一般,他发表了与老人截然不同的意见:“彻头彻尾的恶,比打着大义凛然的名号去做截然相反的恶行,要更加坦荡一点。”


    “……”卡尔僵硬的身体,半晌舒缓开来。


    “我和你的观念倒是不同。”老人说,“再趣味邪恶,沉迷血腥的人,要是一生至死都没杀过无辜者,只是铲除掉一些害虫,又有什么大罪呢?”


    “害虫之间自相残杀,也不能把赢到最后的害虫称之为无辜。”银眸的绮丽男人露出不感兴趣的假笑。


    “你有何贵干?”


    老人不再就着这个话题闲聊,而是开门见山:“你能找过来,还真是让我意外,看来比起真正的黑手党,我招揽的船员还是太青涩了一些,但是……如果你打算通过要挟我直接得到我遗产的继承权,我还是劝你放弃吧。”


    老人缓缓扭头,看向不速之客的面容——绮丽的银眸男人年轻又耀眼。而在认出来人后,老人心底有了数。


    “我已经109岁了,活也活够了,现在既然已经把遗产拿出来当游戏的奖品,就意味着我已经不怕死,拷问也不用想,我这把老骨头,受不了多少拷问就会死,到时候你就更找不到我遗产的所在位置。”


    卡尔比彻姆说:


    “我记得你,你们带来的邀请函,是我发给那个组织的,来自那个组织……你的主要目的,应该是贤者之酒吧?”


    “但酒我是不可能带过来的,和我三百亿资产一样,它被放在了另外的地方。”


    “我过去从未食言,好好争夺游戏的第一名位置,比跑来要挟我要更加有用——按照那个组织的作风,你也不希望没带回东西,被那个组织所处罚吧?”


    尼昂歪歪头,“是么?酒不在船上啊。”


    他说着,语气遗憾:“那你好像也没什么用了。”


    “……!”老人顿了顿,“你——”


    “这个世界,其实有很多有趣的东西哦?传说能将水变为灵药的圣杯,说有起死回生功效的人鱼之箭,还有你的贤者之酒。”


    “但这些东西收集回来之后,无一例外都是骗人的假货。”


    尼昂漫不经心:“你死了,我随便拿瓶酒回去,组织又能拿我怎么样呢?”


    老人:“那钱呢?”


    “钱?”


    “三百亿,哪怕是那个组织,也绝对不会轻易放过。”


    “哦,那个啊。”尼昂说,“上面的命令是——如果情况紧急,比起钱优先选择酒,唉,虽然我不太理解,但我觉得我偶尔或许能够尊重一下雇主的奇妙脑回路。”


    “……”


    老人的手在不起眼的地方缓缓移动。


    他试图摸向一旁的操作台。


    但手不过刚刚移动了几厘米,一把刀子就猛然刺穿了他的手掌。


    卡尔比彻姆瞬间眼球充血,一旁的心率监测器开始因为剧痛而产生强烈波动。


    “最后时刻,我其实还是想要再问一句——你拿来当做幌子的贤者之酒,真的不在身边吗?”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刀子刺下去的银眸雇佣兵微笑低语:“如果可以,我还是更想要把原装货带回去。”


    剧痛让老人脑子不太清晰,他下意识看了自己一旁的保险箱。


    贤者之酒是假的。


    但是,卡尔比彻姆年轻时从深海里打捞上了一瓶古酒,这件事倒是真的。


    而他也的确是把这瓶罕见未曾坏掉的酒当做珍宝——并一直随身带着,打算死了也要带入坟墓。


    “啊,谢谢。”


    从对方无意识的行为得知了答案,尼昂礼貌道谢,然后毫不犹豫挥下了第二把匕首。


    老人的太阳穴被刺穿,锋利的匕首直接破坏了头骨,绞碎了内部的大脑。


    本能“嗬嗬”地喘息了两声,年迈的老者很快就彻底失去了呼吸。


    而对方胸口贴着的探测线所连接的心率监测器,也渐渐化为直线。


    尼昂走向保险箱,打算开始撬锁。


    只是他刚刚蹲下来研究,下一秒,有什么“滴滴”声在暗处小声响起。


    同一时间。


    监视屏幕全部黑屏。


    紧接着,跳出了一分钟的倒计时。


    “……”


    尼昂不到半秒回过神,意识到了什么,紧接着脸色骤变。


    怎么会——


    啊。


    不由看向了心率监测器。


    尼昂一时间忍不住咂舌。


    ……卡尔比彻姆的真实目的,是打算在游戏结束后拉一整条邮轮的财产与人给他陪葬。


    尼昂早就猜到邮轮上很大概率安装着大量炸弹——毕竟想要在大海中破坏一条巨轮的最好办法,就是用足够强烈的冲击破坏核心。


    所以先前在老人的手悄然移动到身旁的操作台时,他的反应才会如此迅速。


    从老人行为来看,炸弹的启动装置,应该就在对方手边。


    尼昂不打算启动它。


    虽然不久后的巴拉莱卡也打算把船轰沉,但她毕竟还需要时间将那五千万美金和大厅那头透明展示柜内的五亿美钞给转移走。


    只是万万没想到——这个老不死,准备了备用方案。


    他把自己的心率,和定时炸弹的启动器连在一起了。


    第52章 /捉虫 沉船……


    一分钟。


    尼昂心底瞬间多了一个同步的倒计时。


    下一秒, 他火速赶到保险柜旁,蹲下来,冷静把戒指里的纤细钢丝抽出一段。


    反复对折扭转, 加强硬度, 然后开始撬保险柜的锁。


    谢天谢地, 这是老式保险柜。


    不是陌生的类型, 尼昂只用了数秒就顺利将其打开。


    所谓的“贤者之酒”,只不过是一瓶巴掌大的精巧瓷器装的液体。


    不重,拿起来晃晃,可以听见里头大概只剩下三分之一的量。


    没有对此冷嘲热讽的时间,尼昂直接将东西塞进自己的西装马甲的内夹层,然后从卡尔比彻姆的遗体内找到一把枪。


    对方当然会带枪。


    只不过先前尼昂并没给他掏出枪的机会。


    现在枪归他了。


    看了眼子弹数量, 将枪拿在手中。时间还剩下43秒。


    尼昂快步离开这间船内密室,沿着走廊快速奔跑。他这次并不收敛脚步,直接将听到动静而赶过来的船员以此击毙。


    这艘邮轮相当庞大,一分钟的时间根本走不了多远。


    但尼昂并不慌, 在拉开了一段距离后, 他扭头看了看邮轮的大致结构, 稍稍松了口气。


    ……想要将这么庞大的金属邮轮整个炸上天,其中需要的炸药量相当惊人。


    而在船内携带这么大量的炸药,等同于很容易被发现。


    卡尔比彻姆想死。


    但他的船员肯定——至少绝大部分都不会想死。


    船员们之所以会依旧老实工作,最大可能性, 是前者对后者隐瞒了自己的真实意图。


    ——通过类似于用高额遗产引诱他们这群亡命之徒上钩那样,高额的报酬,同样可以让船员兢兢业业。


    反正再怎么高额的报酬都只是随便说说,不需要真正兑现。别人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但卡尔比彻姆却是选择在赴死时刻,把自己一生积累的信誉挥之一空。


    基于这一点,基本可以完全排除卡尔比彻姆在船内堆积大体积炸药的可能。


    毕竟那么庞大的炸药要是真的放在船舱内,难保不会有船员在维护日常运转时发现异常。


    而且也没有必要这么做。


    这里是公海,前不着村后不着店。


    比起一发爆炸把全员炸死,不如用不起眼的小型炸弹在船轴各个核心定点爆破来得简单。


    邮轮很坚硬牢固。


    但也同样很脆弱。


    重达数万吨的金属巨物,只要浮力平衡出现问题,那沉没就是板上钉钉的。


    而一个喜欢看人自相残杀的疯老头,怎么想,都会更希望看见人在逐渐沉没的邮轮中绝望挣扎的模样。


    一分钟倒计时结束。


    尼昂精准的就近抓住楼梯把手,将自己身体重心压低。


    “轰——!!”


    “轰、轰、轰隆——”


    爆炸在船头,船中,船底舱和船尾等多处炸响。


    卡尔比彻姆藏身的密室是第一个爆炸的地点。


    而放着五亿美金现钞的赌场大厅,则是紧随而来的第二个爆破点。


    ——为了确保自己的遗产能够随着自己和邮轮一块沉没,这的确是卡尔比彻姆干得出来的事。


    “哎呀。”


    在剧烈晃动的船身和远处传来的恐惧惊呼中,早有准备的尼昂自言自语:


    “完蛋,大姐头会不会气疯了?”


    巴拉莱卡的计划,是等清空船上的竞争者以及大部分船员后再去撬五亿美金展示柜里的钞票。现在这个时间点还不到她行动的时候,尼昂倒是不担心对方在大厅内被炸弹波及。


    但在察觉到这场爆炸的方位,意识到那五亿美金在爆炸中灰飞烟灭后,尼昂几乎是完全可预见对方的诧异和惊怒。


    ……而负责处理卡尔比彻姆的自己,绝对要因此被迁怒。


    巴拉莱卡的脾气可不算好。


    唉,到底还是对那个老不死的了解程度不太够,要是再多一点情报,再了解一下对方的性格,他就能更精准的预判老不死的行动了。


    “尼昂——!?”


    尼昂对巴拉莱卡的判断倒是很准确。


    在爆炸波动平息,船因为大量且不均衡的进水开始产生倾斜,快步赶回中段位置的尼昂,迎面就被沉着脸的巴拉莱卡叱喝点名。


    “大姐头,真高兴看见你没事。”尼昂乖巧的举起手,“我这边一切顺利……就是稍稍出了点小问题。”


    “给我简单明了解释现状。”军人出身的黑手党女头目声音严厉。


    于是半句废话也没有,尼昂乖乖把事情总结成三句话,说明得清楚。


    巴拉莱卡手头还有赌场赚回来的四千八百万美元。


    ……虽然说这一趟也不亏,可一旦想想自己与五亿美元擦肩而过,就让人心情格外不快了。而且,那四千八百万现在还没运输出去呢,最后能不能带走还是一个问题。


    但是没有懊恼的余地。


    巴拉莱卡雷厉风行看向副官:“立即做好逃生准备,给我们的潜艇打信号!”


    副官:“大尉,船上没有救生设备。”


    “猜得到,会做出这种事的老家伙当然不可能安排救生设备。”烧疤脸的金发女人冷哼一声:“只能赌一赌了,只要能安全下水并浮上水面,等到潜艇支援,我们就能逃过这一劫,至于钱……拿绳索将钱箱绑在一起,再绑个信号灯,我们下水的时候一块丢下去,到时候直接打捞上来。”


    反正钞票打湿了,晒干后也不影响使用,哪怕外观有碍,也能去银行换新。


    时间不多了。


    尼昂感受了一下船现在的倾斜角度,预测大概还有两三分钟整个邮轮就会彻底沉没。


    毕竟,沉船速度只会越沉越快。


    尼昂开始做求生准备:封闭的能用于紧急储存氧气的袋子或者矿泉水瓶,有浮力的木头制品等等。


    他没去找琴酒。


    船那么大,时间那么紧迫,鬼知道对方现在在哪。


    自求多福吧。


    薄凉的想着,甚至吝啬于在心底给一个祝福。尼昂琢磨着最后的沉船点,快速往最顶层的甲板移动。


    只不过刚刚从楼梯冲上去抓住就近的栏杆,尼昂还未站稳,一只手就直接拽住了他的手腕。


    尼昂当即就想要挣脱将身后人踹下海。


    但从后方垂落的银色长发,让他眉头一挑,舒缓了紧绷的肌肉。


    尼昂:“呀,阿阵,真巧啊”


    身上还带着硝烟与铁锈味的琴酒嗓音低沉,他开门见山:“……爆炸是怎么回事?”


    “老不死的后招,看来我们到底还是得在这天寒地冻的时候去游一趟泳。”尼昂耸耸肩,“具体情况没时间解释了,自求多福吧。”


    虽然语气轻快,但尼昂心知这不是简单的事。


    巨型邮轮沉船事故,之所以鲜少有人生还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沉船旋涡现象。


    船在快速下沉的过程,以船为中心的水会形成旋涡一般的效果,如果不等船快要沉没时入水,中途就慌不择路的跳下去,重新被水流拽入海底的概率相当高。


    准确来说,在船快要沉没的时刻入水,也同样存在风险,如果不及时全力远离,或者游泳技术不不佳,也存在一定浮不上来的概率。


    更何况,他们还没有救生衣。


    不是谁都像泰坦尼克号的男主角一样,落水后能够凭借自己的力量游上来。


    尼昂抓着栏杆做好准备,中途还有心思闲聊:“话说回来,你的憋气能力怎么样?最好别指望我帮忙,我不会中途救你的。”


    “用不着你担心。”冷眼看向尼昂,“反倒是你,小心冻僵后游不上来,我也不会救你的。”


    尼昂一贯比较怕冷。  。


    落水的瞬间,不出意外的沉入了水中,感受到了一股将人向下扯的力道。


    这个时间点,绝对不能想着垂直往上浮,朝斜上方全力游去,在上浮过程努力与船拉开距离,才是最优的选择。


    游泳技术也好,力道也好,尼昂都有自信。


    只是再好的自信,也抵不过厄运。


    ——水中,沉没的邮轮各种障碍物,自然而然的被流水卷了下来。


    一些甲板的休息椅,爆炸炸毁的金属碎片……这些危险的物品,是落水后求生的第二大障碍。


    尼昂一直以来运气都不算好,


    是抽奖总会空,闭眼二选一总会选到最麻烦一个的十足寡运之人。


    活到那么大,他被运气眷顾的机会屈指可数。


    所以他才会用实力来弥补运气上的劣势,避免纯靠运气决定的场面。就像是赌博出千,以及过去所有疑似尼昂“运气好”的场景——其中都不乏有他暗中操作的手笔。


    如果说赌场还能靠出千来把握胜率、强行将命运抓在自己手中,那落水这种事,就完全没有技术操作的范畴了。


    落水后感知本就受限。


    而再怎么聪慧的人,也根本不可能计算到会有什么东西砸到自己。


    一些钝物就算了。


    但被锋锐的金属碎片猛然刺中腹部,又被重物骤然砸重、刚游上来一点就被砸回了原位,这只能用举世罕见的倒霉蛋来形容了吧?


    倒霉蛋尼昂感觉自己眼前有点发黑。


    鲜血在水中蔓延,刚刚感觉拽自己下水的引力减少,正打算全力上浮的尼昂,因为那一发重物的打击而直接让肺部的氧气流失了大半,呛了一大口水。


    加之受伤导致的耗氧量增加,意识几乎难以维持。


    而在因为缺氧而大脑昏厥之前——


    隐隐间有个人火速的朝他赶来。


    手臂被拽住。


    尼昂毫不犹豫地反拽过那只手,整个人朝对方那边探去。


    摁住来人的脑袋,他无比果断的吻了上去。


    ——从抓住的人口中夺氧。


    人吸入的空气,经过人体呼吸和肺部利用之后,还存在一部分氧未被利用。所以一些电影内的水下靠嘴对嘴传氧的行为,是存在一定的可实施性。原理大致和人工呼吸类似。


    当然,因为混杂着较浓二氧化碳的缘故,感到不适是难免的。这种办法,只能够在极端情况下用来救命。毕竟哪怕是1%的氧,只能够缓解数秒的缺氧症状,那在极端情况下,也是能够起到决定性作用的。


    第53章 /捉虫 杀意,恶意……


    邮轮渐渐消失在海面, 掀起的波浪仍旧未曾平息。


    夜晚深沉,明月皎洁。


    在漂浮着大量杂物的不息波浪中,巴拉莱卡猛然浮出水面, 并第一时间眼神锐利地四处张望, 寻找自己的副官。


    “军曹?”


    “军曹——”


    高声大喊, 没有回应。


    巴拉莱卡眉头紧皱。


    就在她打算再度潜入水去搜寻自己的副官时, 五十米开外的水面发出“哗啦”的破水声。


    巴拉莱卡当即扭头看去,但入目的却并非是自己副官干练的寸头,而是那罕见又显眼的银发长发。


    皎洁的月光为海面提供了光源。


    视力优秀的烧疤脸女人,对上了一双同样在钻出水面的瞬间就四处张望搜寻,隐隐流露出些许焦躁味道、如雪原狼般的浅绿眼眸。


    黑手党的头狼与被驯养的独狼,有着相似的危险阴沉目光。


    初见的时候, 巴拉莱卡就凭借优秀的经验与嗅觉判断:对方血管里流淌着漆黑如墨的肮脏血液,是十足彻头彻尾的冷血恶徒,堪称教科书般的杀手。


    判断本不该出错。


    但让巴拉莱卡感到意外的是,这个被尼昂称呼为“琴酒”的男人——听上去绝对是代号的名字——却微妙的对尼昂的态度有些微妙。


    就像自祖国解体、曾经被剥夺军职的巴拉莱卡会因为昔日部下的落魄死亡而毅然决然带领他们加入黑手党, 并哪怕成为支部头目, 也依然将她部下的尊严荣誉放在总部地位之上一样。


    这个银发的杀手, 似乎并不完全将自己的感情全部交予驯养他的组织。


    “哗啦——”


    不远处又传来一道水声。


    巴拉莱卡眼看着浅绿眼眸的雪原狼猛然扭头看向那一边,眉眼间是和她先前听见动静时所展现出来的,无比相似的期待。


    可惜。


    “大尉阁下! ”干练寸头,脸上有着刀疤的男人咳嗽了两声, 大声呼喊着。


    是巴拉莱卡的副官。


    金发烧疤脸女人当即移开了注意力,选择朝副官那边游去。


    她并不意外的听见身后传来钻入水内的动静。  。


    在干净的海水里睁开眼,要比在游泳池里的刺激小得多。


    但对于不专业的人来说,这仍旧是件很辛苦的事。流动的水流会磨眼睛,更别提这附近满是异物——可在足够焦急, 没有选择的情况下,舒不舒服,已经是不需要考虑的东西了。


    人眼在水下的可见度很差,更别提现在是晚上。


    哪怕高挂于夜空的月亮足够明亮,也依旧不足以给海内提供太多的光源。


    在水下约五六米的位置,抬手拽住一个人影胳膊的琴酒,最初并不能百分百确定对方的身份。


    只是不等他确认,那道人影就猛地转身,并揪住他的衣领。


    ……当下颚被人无比熟练用力摁开,略带铁锈味的唇伴随着海水咸腥味覆盖而上,那模糊但熟悉的长相,便也极近距离而变得无比清晰。


    脑袋平生第一次体验到了什么叫做宕机。


    来不及反应这是什么意思,更来不及回过神,有着细长羽睫的绮丽男人在夺取了一瞬的氧气后,便直接按着好心救他的倒霉蛋的肩膀,用力往后一推,十分干脆利落,动作迅疾的全力以赴向上游去。


    水里有淡淡的,虽然看不太清,但的确是不同于水色的液体,从尼昂所在的位置顺着水流飘来。


    回想起口舌传递过来的铁锈味道,银发的男人后知后觉。


    受伤了……?


    因为方才的宕机回过神,银发的男人紧追而上。


    而完好无损的银发杀手,显然要比腹部倒霉受了伤的雇佣兵游得快。


    他推着人浮上水面。


    尼昂并不挣扎,而是在察觉到被他夺氧的倒霉蛋的意图后,果断选择配合,并在脑袋钻出去的瞬间猛地大口喘息,并咳嗽了几声,且“嘶”的倒吸一口气。


    腹部的伤口在流动的海水中不断且反复的被刺激,哪怕如今痛觉已经麻木,也很难完全不受影响。


    ……真倒霉。


    不过应该没有扎中器官才对。


    缺氧的脑袋渐渐回神,尼昂眨了几下眼睛,让水滴从羽睫上滑落。然后才后知后觉看向身后救了自己的人。


    “……哎呀?”尼昂挑眉,“是你啊。”


    方才眼前已经有点发黑了,加上水中视觉不好,尼昂并没认出人来。顶多是从那拽着自己手臂的粗糙且骨骼分明的手掌以及那高大的轮廓判断出对方是个男性。


    而现在看清楚了,他也没什么想法。


    道歉?感谢?


    不存在的。


    “……你没认出我?”


    银发的杀手嗓音古怪。


    “乌漆嘛黑的,我头晕得厉害,谁有功夫认?”


    “……”


    琴酒面无表情,半晌冷笑:


    “呵,差点被淹死的废物。”


    “只不过是你运气好而已。”尼昂就知道对方会拿这件事说他,不太高兴的嘁了一声,“让你被金属碎片扎中腹部,再被顺着水流冲过来的不知道什么玩意撞一下脑袋试试?看你能比我好到哪里去。”


    说着,尼昂额头原本被海水冲走的血,再度顺着脸颊滑落。


    琴酒才发现对方额头上也有伤口。


    口子不算短,本该很显眼,只是被湿漉漉的头发所遮掩住了,以至于第一时间没能注意到。


    “……”


    一向西装革履,衣冠楚楚的绮丽男人,难得那么狼狈一次。


    而或许正因为受伤,尼昂一贯死死贴在脸上的虚假伪装,终于揭开了一点。


    ……彬彬有礼的英伦绅士?


    ……温柔体贴的心理医生?


    不。


    这不过是一只善于伪装的漂亮野兽而已。


    鲜血,獠牙,利爪,以及挥之不去的属于弱肉强食的原始残酷,才是他的本貌。


    哪怕受了伤,也仍旧不会摇尾乞怜。


    漂亮的野兽不爽的龇牙。


    他推开了冷嘲热讽但帮他浮在水面的琴酒,自己拽住了附近飘过的一扇破旧木门。


    因为失血的缘故,尼昂本就白皙的肤色如今更显苍白,在皎洁的月光下,整个人都笼罩着一层荧光。


    暗红的鲜血顺着脸颊滑落,因为腾不出手抹掉的缘故,左侧的眼睛不得不因为血液而微微眯起。


    腥红与银灰,色彩冲突强烈。


    琴酒:“……”


    另一头。


    海面远处响起的轰隆隆动静,吸引了两人的目光。


    一艘军用潜艇从深海里缓缓浮到水面。侥幸从沉没邮轮逃脱的幸存者并不止他们几个,在看见潜艇的一瞬间,几个分散在水面各处的船员也立即眼神一亮,拼命朝这边游来。


    ——然后死在了潜艇顶端仓口出来的几位士兵的枪口下。


    巴拉莱卡与她的副官被拉了上来。金发的烧疤脸女人站在潜艇顶部,把沉重的外套脱下,然后捋了捋发梢,目光扫过四处。


    尼昂当即抬起手,不是很精神,甚至有点可怜的挥了挥。


    “喔,尼昂,你还活着啊。”


    巴拉莱卡挑挑眉,示意部下把枪口移开,然后默许对方与他的同伴过来。


    “我还以为你死掉了呢,看来你的同伴有及时救到你。”


    尼昂捂着腹部的伤口,盘腿坐在潜艇顶上。他眉头快要打结,似乎实在是不想要承认被对方救了。


    但就事实而言,的确是琴酒推他上了水面。


    ……虽然尼昂觉得自己也能游上去,但也无法否认有人帮忙会更好。


    “只是为了贤者之酒而已。”


    出乎意料的是,反倒是琴酒冷漠地否决了救人这件事。


    他似乎同样不想要承担起救了死对头的名声,语气冰冷冷地:


    “这家伙对组织还有价值,死在这里,我可没办法对上面交代。”


    确实。


    日本极道战争那一出,让尼昂进一步加重了在组织眼中的价值。


    尼昂歪歪头,心下恍然。


    他嘲讽:“忠心的家犬。”


    换我,现在就该笑眯眯的看人沉没海底,然后扭头回去开个香槟庆祝了。


    但自己是被救的那一个,尼昂勉强忍耐下满心的嘲讽。而既然知道对方是为了组织而救得他,尼昂便立即坦然了起来,他耸耸肩:


    “虽然很不情愿,但姑且算我欠你一个人情好了——啊,大姐头是看在我的面子上救了你的哦?这算抵消了吧?”


    “我之前在船上和其他人纠缠、帮你引开注意力,被你忘得精光了吗?”


    “嘁,斤斤计较。”


    琴酒显然不打算放过这个人情。


    别的不提,看尼昂吃瘪的样子就挺好的——喜欢看人不爽又拿人没办法的,从来都不止尼昂一个。


    巴拉莱卡眉头挑起。


    她的目光更多停留在了那个银发绿眼的男人身上。


    ……只是为了贤者之酒而已?


    为了一瓶但凡有点脑子,都知道完全只是个噱头的酒?


    她回想起琴酒之前在水面张望的神情。


    又想起尼昂那肆意妄为的私生活做风。


    已经四十近五十的头狼眼神狐疑。  。


    潜艇不算小。


    有好几个隔间,以及十几个身着武装的俄罗斯黑手党“莫斯科旅馆”的成员。


    因为都是巴拉莱卡的部下,因此都是尼昂熟悉的面孔。


    而知道巴拉莱卡对部下的重视,一贯对男性态度一般般的尼昂,唯独少见地与这群老兵关系亲近。


    “噢,这不是小尼昂吗?我说怎么这么眼熟。”


    “长高了啊。”


    “怎么了?大尉阁下终于同意你加入我们了?”


    几个黑手党成员在得到首领的示意后上前观察,在认出尼昂的瞬间,他们立即露出了默契的笑容。


    显然,他们还记得对方。


    当年那个在他们面前不断蹦跶,反复说希望加入他们的小鬼,给这些老兵留下了鲜明的印象。


    尼昂苦着脸:“没有啊,现在还在其他地方打长工——以后有机会的话,你们愿意帮我说说好话,收留我吗?”


    “这我们可帮不了你。”老兵们笑了起来,“你受伤了?来吧,到里头去,找瓦列里帮你处理下伤口。”


    尼昂起身自己去了。


    琴酒作为现场唯一的外人,是绝对无法自由行动的。他自己也能感受到有人在隐隐戒备他,因此只能呆在潜艇的角落,就这么盘着手,背靠着墙,面无表情的环视四周。


    而在听见某个家伙所说的“大尉阁下终于同意你加入我们了”这句问话时,浅绿眼眸的杀手神情骤然变得极其戒备与危险。


    ……唯独尼昂背叛组织这件事,是将组织视为自身一切的琴酒,绝对无法接受的。


    而尼昂的回复,充满了随时可能跳槽的味道。


    他脸色顿时变得难看,很想要说什么,但在他人的地盘里不得不忍耐下来。


    巴拉莱卡点了一支烟。


    她目光若有若无的扫过银发的高大男人,在尼昂离开去处理伤口后,饶有兴趣的扬起笑容。


    “说起来,你——是叫琴酒吗?”


    “……”琴酒冷漠看了过去。


    他观察着这个女人,目光是前所未有的戒备。


    甚至比对待莱伊还要更加深沉凝重。


    巴拉莱卡不以为意,她顺从自己的好奇,直接询问:“你喜欢那个小鬼?”


    “……”


    琴酒脸色毫无波澜,连带着眼皮也没有动一下。


    “说起来,尼昂的性取向确实是同性,虽然很矛盾的又在排斥同性。”巴拉莱卡弯起眼眉,“你这种类型的话……很完全的被讨厌了啊。”


    银发男人:“不劳你关心。”


    “是吗。”巴拉莱卡说,眼眸眯起,上下观察。


    随后,隐隐似乎明白了什么。


    她爽朗的笑了起来,自言自语:“你这种方式,或许反而会有点奇效也说不定,反正对我们这种人来说,道德与体贴是最没用的东西。”


    金发的女人在副官的跟随下离开。


    留下琴酒自己在原地,在四周几名士兵的关注下闭上眼小憩。  。


    喜欢?


    讨厌?


    选择哪个,根本不需要思考。


    人类本性是卑劣的。


    总是更容易记住肮脏丑陋的东西,总是更容易被那些东西吸引目光。


    ——所以爱这种感情,远不如恨与敌意来的稳定牢固。


    爱不爱又能怎样?


    薄情如同尼昂,他的喜欢淡薄的像是反复烹煮到最后还没加盐的汤,寡淡的哪怕倒掉也不会可惜,在对方心头留下什么颜色。


    就像是莱伊那家伙。


    现在尼昂有再看他一眼吗?


    或许有那么几眼,但轻飘毫无重量。


    显而易见,比起喜欢,厌恶与互相残杀,反而更容易被那对如融化白银般的眼眸所注视。


    一个随时可能死在明日的亡命徒,追求什么常规的感情?


    ——只要自己在对方眼底最为惹眼。


    哪怕是杀意,恶意,敌意。


    ……仔细想来,也没什么区别。


    第54章  你在找什么人?……


    “嘶嘶嘶——好痛。”


    “好好忍着, 别乱动。”


    医务室。


    两鬓斑白,大约四五十岁的老医护兵哼笑一声,然后用力拉紧止血带, 将尼昂清创后仍旧在流血的狭长腹部伤口手动闭合起来。


    医护兵看着龇牙咧嘴的年轻人, 低头拿起消毒用的碘酒, 并看也不看的就粗暴摁住尼昂想要躲闪的脑袋, 把人额角的口子也仔仔细细处理了一遍。


    “都说了别乱动,不然我就找大尉阁下告状了。”


    医护兵显然很清楚尼昂的弱点,他一张嘴就扎心,一击瞄准要害:


    “虽然大尉不会关注这点无聊的小事,但你估计不会想要给她留下自己怕痛多事的印象吧?”


    “……那么久不见,你还是心那么黑啊!!”尼昂震声, 却顿时像被捏住了后脖颈的大猫一样,整个人都定住了。


    直到额角也被很粗暴的清了创,撒上了刺痛但简单有效的药粉,他才不情不愿的虚虚拿手碰了碰——被医生一把拍开了手, 骂了句别手贱——然后压低嗓音嘀咕:


    “暴力庸医, 我说, 你不会在故意公报私仇吧?气我当年偷偷拿走了你药箱里的一打止血药和应急绷带?”


    医护兵慢条斯理把自己的医疗箱收拾好,闻言动作一顿:


    “我刚刚只是在确定你腹部的伤口有没有波及到器官,我是个战场医师,别指望我会多么温柔, 能暂时保下人命才是我的工作,你又不是第一天认识我,而且,你以前也不是没上过战场,比这更严重的伤, 你明明也受过吧?别那么大惊小怪。”


    “话说回来,当年我药箱里突然消失的大批东西,是你干的啊!?”


    尼昂虚情假意地为自己的失口感到错愕:“……啊。”


    “臭小鬼。”


    两鬓斑白的老医护兵嘴角一扯,看似很不高兴,眼底到没多少真正的不满。他嗓音含糊,夹杂着几句俄语,独特的翘舌发音颇有特色:


    “行了,伤口已经处理好了,赶紧给我滚,在我亲自把你踹出去之前。”


    “好嘛……说起来,我再问一件事。”


    为了处理腹部的伤,尼昂把上半身的衣服都脱了下来,露出了劲瘦的腰肢与修长不夸张的肌肉,而他胸膛与后背的各处皮肤,都细碎分布着大小旧伤。


    他原本的高档西装早就已经被海水打湿,在气温极低的一月份,尼昂不免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哪怕潜艇内有暖气,也没能让他暖和多少。


    然而比起衣物,尼昂更在乎其他事。


    他指了指自己的额角,语气非常认真:


    “我脸上应该不会留疤吧?”


    “谁知道?只要别手贱,可能不会吧,毕竟你现在还年轻。”


    医生回答着,然后看着银眸男人的身影,想了想,把自己放在一旁的外套拿起来丢给对方。


    “干嘛?”


    “你要是想继续冷着,就还给我。”医生说,“到时候要是发热了,就自己难受去。”


    “我才没那么脆弱。”


    “细菌与病毒可不是靠意志就能抵抗的。”


    医生哼笑一声,他坐在了一旁的椅子上,然后继续道:


    “尼昂,别仗着年轻就肆意妄为,自己的身体还是要自己注意。”目光扫过对方上半身的伤疤,同样在战场里奔波过的老医疗兵,几乎每一个伤的来源都能认出个七八。


    他沉默了数秒,低语着补充:“……别到了我们这把年纪,才为一系列积累起来的后遗症而懊悔。”


    “嗯嗯嗯,好好好。”


    “我是认真的,别敷衍,哪怕不为别的,单纯为了你妹妹——你也不想在找到人之后,自己因为身体缘故垮掉吧?”


    “……”尼昂看向医生,眼底到并没有什么就此悔改、被劝说动的意思。


    这种眼神医生很熟悉。


    今朝有酒今朝醉。


    平均寿命短暂,从不期待明天的亡命徒,根本不会想那么久远的事情。


    “说起来,你要找的人,还是毫无线索吗?”医生问。


    “没哦。”尼昂眨巴眼,他歪歪头,“毕竟已经太久远了嘛,那个年代本身就没有现在那么方便,一些记录也很难找。”


    “多少年了?”


    “十五年……差不多十六年了吧?老实说,我都已经记不清她长什么样子了。”


    “这就是时间。”医生感同身受的惆怅道,“以为自己一定不会忘记,但事实上,人的记忆力并没有那么牢不可破。”


    “或许吧。”


    尼昂笑了一下,然后把医生丢给他的外套穿上。


    “但当时的愤怒和执着倒是现在都还很清晰,可能是我很擅长记仇吧?”他低声说着,“所以哪怕已经记不清她们的长相,也完全不碍事。”


    只要心底的火焰与脑海里的声音不曾熄灭就足够了。


    “随你吧。”医生叹了口气,摆摆手,重新下驱逐令,“好了,快滚,别在这碍事,你个外人,给我有点自知之明,别瞎逛。”


    尼昂耸耸肩,起身,大步流星的离开了医疗室。  。


    巴拉莱卡他们在沉船附近逗留了约大半个小时才正式启程,从公海返回最近的陆地。


    ——这半个钟,主要是为了打捞那笔在沉船落水时被一并丢下来的那装着近五千万美金钞票的箱子。因为箱子绑着信号灯的缘故,确定位置与打捞还算顺利。


    五千万。


    虽然这笔钱拿回来也算是赚的,但和五亿擦肩而过的事,到底还是让人快乐不起来。


    尼昂没敢在巴拉莱卡面前溜达。


    毕竟五亿美钞葬身火海的事,多少也和他直接干掉了老不死有关。尽管事出有因,在那种状况下谁也预料不到,但尼昂不是很想在巴拉莱卡眼里看见懊恼的神色。


    巴拉莱卡对他总是特殊的。


    【……太像了。】


    因此在东凑西凑的凑齐一套衣物后,换上干爽衣服的尼昂直接回到了最开始的地方——琴酒呆着的位置。


    银眸的绮丽男人一路和其他人打招呼,然后眉眼弯弯走向琴酒。


    和被友善对待的他不一样,琴酒现在还是一身海水,黏在他后背上的漂亮长发此时乱七八糟,每一根都透露着浓郁的海腥味。


    “干的衣服,要吗?”


    穿着不伦不类装扮的尼昂双手插兜,他歪歪头,笑眯眯建议:


    “抵消刚刚的人情,我就去帮你要一套干净的衣服。”


    “不要。”琴酒想都没想,冷漠拒绝。


    “湿的衣服穿着会很冷哦?没那么快到陆地,小心冻得发热了。”尼昂把先前医生叮嘱他的话语照搬了过来,“别仗着年轻就肆意妄为,自己的身体还是要自己注意。”


    他说的好像是真的在担心一样。


    只是但凡熟悉他的人,都知道尼昂只是想要赶紧把人情还回去而已。


    用一套干衣服还一个人情,也就只有尼昂有脸提出来。


    琴酒不搭腔,只是冷哼了一声。


    片刻他浅绿的眼眸转动,视线缓慢滑过尼昂的脸,最后停留在对方淡色又薄薄的的唇上。


    似乎已经处理好伤口了,对方精神如今看着还不错,现在都还有力气来和琴酒搭话,只是因为一度失血的缘故,对方唇色仍旧有些偏白。


    舌尖抵着牙根,眼神稍暗。


    片刻,移开目光,银发的杀手再次环视四周若有若无的监视,且冷不丁地开口:


    “俄罗斯黑手党「莫斯科旅馆」……你和他们关系还真好啊,巴罗洛。”


    “嗯?啊,毕竟和家养的你不同,我一贯人脉广泛。”


    “你对那个烧疤女的态度真让人作呕,没见过你对我们BOSS那么乖顺听话。”


    “哈?实话实说,比起那个藏头藏尾的BOSS,巴拉莱卡大姐头这样有魄力的领袖,才更容易被人尊敬与追随吧?”


    琴酒顿时站直了身体。


    他沉着脸,目光阴森森的凝视着对面。


    接着他迈步走到尼昂跟前,压低嗓音,有些咬牙切齿般低语:


    “喂,组织不允许任何人背叛。”


    这句话的语气颇具要挟感。


    隐隐间甚至还带着一丝浓郁且危险的锋锐感:


    “组织的叛徒,哪怕逃到天涯海角,也会被不断追杀直至死亡——你知道这一点吧?”


    尼昂:“所以?”


    “不要冒出什么不该有的想法。”琴酒冷冷道,他显然还记得尼昂与莫斯科旅馆的人交流时透露出来的些许情报。


    ——尼昂在少年时期,曾经铆足劲想要成为巴拉莱卡部下的一员。


    ——虽然最终没有成功,但这一情报,仍旧像是一根刺一样,梗在组织驯养的银毛猎犬的心头。


    其他事情无所谓。


    尼昂任性,自我,傲慢,还私生活混乱,浑身上下的性格缺陷,简直数都数不过来。


    但这些毛病都无关紧要。


    唯独尼昂背叛组织这种可能性……


    无法认真去思考,也无法设想着去接受。


    “喔?”尼昂拉长嗓音,语气凉凉:“讲道理,我的职业操守比你们要可靠多了,比起你们三天两头把结束交易的对象灭口,我一向对雇主与合作方的态度良好,从未主动背叛过好吧。”


    “最好是这样。”琴酒态度冷冷。


    “话说回来,我的柯尔特M2000呢?”尼昂想起了什么,伸出一只手,去讨要自己的爱枪,“还我。”


    “没了。”


    “没了?”


    “子弹用完了,没了用处的东西谁会注意,大概被水冲走了吧。”


    “……”


    尼昂眯起眼,半信半疑。


    他觉得是自己没把琴酒的**拿回来,所以对方就把他的柯尔特也丢了,让他们各自的爱枪在冰冷海水里同归于尽。


    但也只是一把枪而已。


    总之。


    既然琴酒不愿意用刚刚的“人情”还一套干爽的衣服,尼昂便不打算继续和对方站一块。


    海腥味太重了,熏得他鼻子不舒服。


    而在尼昂打算转身走掉,去和潜艇内的熟人讨要一个休息场所时,身后再度传来了琴酒冷不丁的提问:


    “说起来,巴罗洛,你在找什么人?”


    “……”尼昂停下脚步。


    他侧身看去,倒并不为此感到不快,只是似笑非笑:“哎呀?亲爱的阿阵,我可不知道你是那么喜欢多管闲事的性格。”


    “你在找谁?”


    银发杀手不为所动的重复了一遍,说着似乎也想通了一件事:


    “当初你答应贝尔摩德加入情报组,也是为了利用组织的情报渠道以便去找对方?”


    “噢,当然不。”尼昂半真半假:“我只是想要一个美丽强大的上司而已,贝尔摩德小姐是最好的选择。”


    琴酒打量着他,似乎在判断真假。


    “你找的人,和你什么关系?”他率先眯起眼,第一时间确认道:“情人?”


    尼昂挑眉。


    很好,看来不是恶心的白月光剧本。


    仇人也不可能,对待仇人,哪怕只是提及,尼昂也绝不会收敛自己的杀意。


    “那么就是亲朋。”银发杀手扯出虚伪的笑容:“如果只是想要寻找亲朋,直接请求组织,以你的价值,组织大概会很乐意帮忙。”


    组织对有价值的员工家属福利很好。


    毕竟这反过来也算是人质的一种。


    ——只要愿意付出忠诚,组织便能保证给成员家属提供优越的生活。


    琴酒说着,眼神眯起。


    他觉得这是一个办法。


    一个……


    让过于不安分的尼昂,切切实实安心留在组织内的办法。


    如果尼昂的确对他正在寻找的人拥有强烈的执念的话。


    第55章 /捉虫 小狗崽……


    尼昂对此并没有什么想法, 也并不因此感到意外。


    怎么说好呢?


    ……是琴酒在知道这件事后,毫无疑问会说出来的话吧。


    世界的规则就是这样的。


    想要拉拢一个人,要么用金银财宝、美酒美色去讨好, 要么用甜言蜜语去画大饼, 要么就去拉拢对方的亲朋。


    情理、野心、贪欲等等。


    只要你是个人才, 那么自然就会有人为了拉拢你而对你万般观察、想方设法寻找突破口。


    这是很自然的逻辑。


    不只是里世界, 哪怕是在正常的社会当中,也是这么个规则。


    ——被称之为“人情世故”。


    而从古至今,通过拉拢亲朋来影响一个人的判断和决策,都是在世界各地的历史上都经得起验证的手段。


    下到吹枕头风,上到吸引人跳槽,都是有所先例的。


    而琴酒是组织驯养的猎犬。


    忠诚一向是狗最显著的优点。


    讨厌狗的尼昂对琴酒的提议兴致缺缺, 虽然也没有直接拒绝,但态度显然不怎么热衷:


    “你们要是能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找到人,我也不是不能记组织这个人情。”


    他并不介意这种“人情世故”的小手段,例如因为尼昂偏宠着贝尔摩德, 组织就总喜欢借贝尔摩德的口给他下达任务, 也是相同的道理。


    尼昂每一次都中招, 只是因为他乐意这么做。


    从来都没有什么太过复杂的缘由。


    找人的事,已经过了十五六年了。


    哪怕是尼昂仍旧没有放弃,但也不免感到了挫败。


    因此……


    如果组织真的做得到的话,他倒并不排斥接受这个恩情。


    虽然不至于对组织死心塌地, 但会偏向组织立场是理所当然的——哪怕他再怎么看不上这个组织的神秘作风,对胆小怯弱的领袖也没什么兴趣,但与那孩子有关的情报,的确是对他来说相当重要。


    琴酒:“只要你给出名字、年龄、大致长相与出身地点……组织最多一年就能够给你列出详细名单。”


    “名字与长相我也不知道,年龄这种东西本就不是和外表完全一致的, 有人娃娃脸,有人老得快,我只能说对方比我小五岁,至于出身——我不方便讲。”


    尼昂歪歪头,似笑非笑:


    “我刚刚不是说了么?如果你们能在‘一无所知’的状况下找到人,那我甘拜下风,欠组织一个天大人情。”


    琴酒皱起眉。


    正因为他知道尼昂对这些人情世故和歪绕心知肚明,所以他才很直接开口。同样对神秘主义以及歪歪绕绕不感兴趣的行动派,非必要时刻从不多费口舌。


    而尼昂的回答在他看来,就像是直白的拒绝。


    毕竟哪有寻人却一点情报都不给的呢?


    难不成过去尼昂一直在大海捞针吗?


    “我记得你说过,组织的待遇是最好最大方的,自由,金钱,地位——在同行里,你绝对找不到替代品了。”


    琴酒冷冷道:


    “你应该不是那种还抱着‘回归正常社会’想法的蠢货吧?”


    “回归正常社会?喔,如果我有一天我脑子想不开,想要去蹲大牢或者感受一下死刑了,说不定就会这么做吧?”


    低笑了起来,对自己是什么人相当清楚的尼昂,并不期待这种事。


    他的三观与人生早已定型,偶尔混入平凡中或许还不会有问题,但长时间的这么做,迟早会与之产生无法融合的矛盾。


    最基本的一点:法律与个人暴力,他总是会更倾向于后者。


    仅此这一矛盾,就注定尼昂永远无法融入平常。


    “既然如此,请求组织帮忙,又有什么不好?”银发的杀手挑眉询问。


    他们这种人,成家的并不算很多,但也决不能说没有。


    仔细算起来,组织内部带家属的人并不算少——毕竟不是所有成员都是亡命徒的。还有不少研究派,经营派,外交派等等的文员,这些人本就不需要奔波在生死间,结婚生子是很正常的事,再不济也会有父母亲人。


    对于本就没有跳槽想法的人来说,正因为知道组织的庞大强力,因此将家属带过来,反而是一种好事。


    因为福利确实给的很足。


    组织对待叛徒如此残酷,甚至多疑到令人咋舌的地步,却还是有无数人愿意继续为它效命,除了恐惧作用之外,绝无替代的高超福利是必不可少的东西。因此只要不是三观相反,还抱着自己或子孙后代脱离黑暗的想法,几乎不会有组织成员觉得这是什么坏事。


    逐利是多数人的本性。


    正因为这种人占据多数,不折手段逐利的人更是数不胜数。


    ……所以,无私纯善的灵魂才会显得可贵。


    尼昂弯起眼眉。


    他嗓音轻快地回答,语气很是自然:“我知道哦,所以我是很认真地考虑并且在回答的。”


    微垂着银眸,他漫不经心,仿佛在开玩笑,又仿佛在说着一个荒谬的事实:


    “但那孩子的确不知道自己的名字,而我也的确不记得对方的长相了,至于出身,其实也没什么意义,我已经可以确定,她早就不在故乡。”


    【她】。


    果然是位女性。


    想想尼昂的性格,琴酒并不意外,只是对这套说辞相当怀疑。


    毕竟这实在古怪。


    如果说尼昂太久没见过人了,不记得长相还能理解,但是——怎么会有人不知道自己的名字呢?


    而事实就是如此。


    那孩子直到六岁被卖掉那年,都没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固定名字。


    银眸的兄妹都不是乖顺的孩子。


    血液里流淌的叛逆是如此顽固,以至于各式各样的蔑称伴随她长大。


    而在他们态度冰冷如同西伯利亚寒风的母亲终于愿意接受他们存在,在复仇临终的最后,重新给他们命名时——


    尼昂的小妹妹早已经无缘得知她迟来的、饱含祝福的名字。


    来自他们所憧憬的母亲给予的名字。  。


    琴酒和尼昂不欢而散。


    前者对尼昂的说辞半信半疑,更多还是认为尼昂不想被人抓住把柄、在敷衍着自己。


    而后者完全兴致缺缺,不想再这种事情与死对头多加废话,因此懒得再和人争论。


    游艇返程速度很快。


    巴拉莱卡在深夜将尼昂他们送到了日本一个偏僻海域的边上。


    借了手机给他们联系本部来接人,随后金发烧疤脸的女人干脆利落的带队离开。


    尼昂自己那套被海水打湿的旧西装早就丢掉了。


    不过他还记得把这趟任务的目标——那小瓶贤者之酒拿回来。


    只剩下三分之一容量的小瓶子被猝不及防地丢给了琴酒,银发杀手原本就臭着脸不想看身旁家伙,因此这点没抓住这个东西。


    “哎呀哎呀,小心一点。”尼昂虚情假意地担心,“这可是珍贵的传说之酒呢,要是没接住弄碎了,到时候我们可就麻烦了。”


    “……既然如此,你就不要突然丢过来。”


    “谁知道我们大名鼎鼎的琴酒大人会走神呢。”


    尼昂哼笑了几声,随后困倦地打了个哈气,想要拉伸一下,松一松筋骨。


    随后他就因为腹部传来的痛感而僵住。


    缓缓放弃拉伸到一半的动作,尼昂不悦的用舌尖抵了抵压根。


    他腹部的伤虽然没有波及器官,但口子确实有点大,回去之后还得缝合,现在如果肆意拉伸,很容易重新导致伤口裂开。


    还是算了。


    我先前流得血已经够多了。


    想到这一点,银眸的绮丽男人不爽的看向了隔壁。


    虽然外表要狼狈的多——毕竟谁让琴酒非得留一头碍事的长发,去海里游了一通,变得乱七八糟理所当然——但琴酒的确身上没有半点伤口。


    ……不仅没有半点伤口,自己还倒欠了讨厌的死对头一个人情。


    尼昂垮着脸:嘁。  。


    前往邮轮的那两天,刚好是周末。


    尼昂的假身份在周末向来不上班,因此他的消失也不需要做什么掩护。虽然因为摸不准回程,因此已经提前在诊所门口挂上了暂停营业的牌子,但如果他想,提前回来照常营业上班也不是不行。


    但周一这一天——虽然天亮之前就回到了东京,但尼昂还是选择继续休业。


    那个暴力医生说得对。


    唯独细菌和病毒这种东西,不是靠意志就能熬过去的。


    都说盐水能杀菌,而海水里的确有盐分,但这两者完全不能划上等号,用海水消毒纯属无稽之谈。


    消毒清创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无菌。


    而海水虽然有盐分,但也同时具备能伤害人类的各类细菌和微生物。


    海洋动物或许能够在海水中自然愈合伤势,但人类却不行,根本原因就是人类对海洋细菌及微生物的抵抗力较差。


    在人类科技高速发展的当下,大海可远没有看着那么干净。


    于是失血,还在寒冷的冬季于冰冷的海里走了一遭,这么折腾下来,小发个热完全情有可原。


    以自己受伤需要休养为借口,直接把汇报工作和书写报告的事全部丢给琴酒,连夜缝合完伤口的尼昂,于凌晨四点回到他在米花市购买的别墅。


    只可惜他刚躺了没几个钟,就觉得脑袋有点沉。


    自己摸脑袋摸不出温度,慢吞吞在医疗箱里翻出了体温计,这才发现自己在发热。


    不是很高温。


    刚刚到38度,离高热还有段距离。


    但尼昂还是不由半月眼,颇为震惊的嘟囔,“我这是老了吗?不是吧,我还不到三十岁啊!什么时候我那么脆弱了?”


    他翻出了一盒退烧药。


    想了想,最终还是没吃。


    退烧药一般要在抵达38度5或者39度后才能吃,理由大致是这样对身体更好。


    尼昂还记得自己少年时期也难得因为伤口感染发烧,想要直接吃药降温,结果被那位医疗兵哄孩子似阻止并劝说道:


    “发烧等同于你的免疫系统正在开战,难得一次大战给它们练练兵,能锻炼杀伤力,以后你就没那么容易再病,而等它们杀红眼,开始不分青红皂白误杀友军,再来发天降神兵(吃药)安抚它们也不迟。”


    那时的尼昂太过稚嫩,很多基础常识都不懂。


    因此这个解释简直言简意赅,极其好被一个雇佣兵理解,哪怕现在他都记得一清二楚:毕竟尼昂自己也是越战越勇,越战越强的。


    他笑了起来,把药丢回药箱,然后自己喝了杯水,重新回去睡觉。


    等到再度醒过来,已经是下午近五点了。


    爆睡那么久也不奇怪,毕竟生病,生病之前又连续两天没休息。


    好就好在爆睡一通后再量了一**温,体温已经渐渐恢复到正常阶段,虽然还有三十七度多,但四舍五入完全可以等同于没事。


    我就知道我身体素质完全没问题。


    之所以会发热,纯粹就是劳累加上受伤又加上海水刺激和受冷。


    肚子饿了起来。


    伤口愈合期与劳累之后,难免需要大量能量,捉摸着冰箱剩下的食材,尼昂在自己煮,出去吃或者打包以及喊外卖上门之间,选择了中间。


    自己煮没精力,而日本的外卖行业又并不发达。


    这样一来,也就只有自己出去吃或打包回来了。


    好在日本超市与便利店都很出名,卖便当是基础中的基础。


    微波炉转两圈就能直接吃,应急已经完全够用了。


    慢吞吞做了个易容,在拿上钱包。尼昂刚刚走向玄关,还没开门,就恰好听见了门铃声。


    “尼昂医生——你在家吗?”


    熟悉的声线遥遥传来。


    尼昂稍稍挑眉,上去开门,果然是毛利兰和工藤新一。


    两个还穿着制服,摆明是放学刚回家的学生默契的仰头看着面前的温和男人,眼底带着一丝不好意思与期待。


    而毛利兰怀里还抱了个中等大小的纸箱。


    “你们怎么来了?”一秒进入状态,尼昂露出当心理医生时的温和笑容,这么耐心的询问。


    工藤新一:“医生你今天休业了欸,没事吧?”


    “没事,只是有点小小发热,所以就休息了,现在已经基本退烧了。”


    “这样啊,那就好。”俊朗的少年挠了挠脸,和身旁的青梅面面相觑了一眼,随后双手合十:“说起来啊……医生你是一个人住吧?”


    “对啊,怎么了吗?”


    “就是……那什么。”支支吾吾着,两个才十来岁的小孩犹豫半晌,最终还是尼昂察觉到毛利兰手里抱着的小纸箱,才挑挑眉意识到了什么。


    纸箱动了动。


    里头传来柔软的嘤嘤声。


    接着啪的一下,一个毛茸茸的脑袋顶开了纸箱的盖子,一个差不多就只有成年人巴掌大的毛绒脑袋露了出来。


    那是……


    一只丑丑的小狗崽子。


    银灰夹黑的皮毛,塌塌的耳朵,狐狸一样的尖嘴筒子。


    丑的原因更多是因为瘦不拉几的,实在很难符合人类普遍对毛茸茸的审美标准。


    而在对狗有偏见的尼昂眼里,这个小东西就更不好看了。


    “其实我们是想要问问,医生你有养狗的打算吗?”


    小狗崽子自己蹦跶出来了,新一也只好直接开口询问:


    “我们带它去宠物医院洗过澡,也体过检了,很健康,现在也很干净,医生说看不出是什么品种,只是从爪子分量和牙齿与骨龄上看,它体型虽然不大,但估摸是大型犬品种,而且才不到三个月。”


    “我虽然很喜欢狗,但照顾就有点照顾不来了,而且我爸妈多少都对动物毛发过敏,小兰家的话……她爸完全拒绝养动物,园子家虽然大,但他们不爱请管家,再者园子妈妈是猫派,也不怎么喜欢狗,专门照顾也挺为难。”


    新一和小兰都还是学生,平日大多都要在学校。


    随随便便就捡动物回家,自己却照顾不过来,反而只会给自己父母添麻烦。所以父母婉拒,他们也不会强求。


    日本养宠法律很严格,加上地窄人多,人均居住面积狭小,能够提供饲养宠物条件——尤其是饲养大型犬环境的人很少。


    所以意外捡了一只小狗崽的两人,在将其送往收容所与帮忙找领养家庭之间,选择了后者。


    毕竟日本对流浪狗的处理很严格。


    相比野猫能够直接绝育放生,流浪狗则是一旦被发现就会诱捕送去收容所。


    依据各个收容所的具体状况,假如在一定时限内——大多是一周到两周——没有原主人来认领或是他人领养的话,这些被关在收容所里的狗,就会被处以安乐死。


    人类的城市终究要以人类的生活质量为准。


    成群的流浪狗的确要比猫更具杀伤力,这一政策看似残酷,也的确是以市民安危为主要考虑点。


    但想到这只亲人的小狗崽可能会被安乐,两个还年轻的小孩就有点不忍心。


    可惜。


    一路拜访了好多人,没有一个愿意收留这只小狗。这倒也不是能被指责的事,毕竟养育宠物是非常严肃的问题,对方也是生命,与其因为一时心软而接纳,导致后续相处时的一系列问题,仔细考虑自己的接受程度婉拒,反而是一种负责。


    当然。


    小东西看着的确很其貌不扬,大约也是一个原因。


    可爱的宠物与其貌不扬的宠物,总是前者更受欢迎的。


    加上日本这个国家,一般家庭不会优先考虑养大型犬,而有条件的家庭养狗又很多喜欢看血统与品种……找领养人的事就不免更加困难了。收容所内的狗收养率也并不高。


    无奈之下,新一和小兰才会来这里碰碰运气。


    ……听说美国人很多都还挺喜欢各式各样的狗的。


    ……尼昂医生这说不定会有门路。


    温文尔雅的心理医生盯着这只狗崽子,目光停留在对方银灰夹黑的皮毛上。


    莫名想到了银毛的死对头。


    “……我,不是很喜欢狗呢。”


    一时间,脸上伪装出来的温和笑容,都变得有点古怪。


    “这样啊。”毛利兰失落的垂下脑袋,“不好意思,打扰你了,我们再去找找其他人。”


    小姑娘很努力克制自己的神情,不想让人为难。


    但对于善于观察的雇佣兵来说,这点遮掩基本可以等同于无。


    “…………”叹了口气,“不过你们要是实在找不到接手的人,我暂时收留一下,也不碍什么事。”


    毕竟日本流浪狗收容所的事,他曾经一位在收容所工作,担任兽医一职病人恰好和他提及过。据说条件的确不怎么好,医护人员都很容易产生心理创伤。


    工藤新一这小子知识与各消息门路奇广,俩小孩会于心不忍,也在情理之中。


    第56章 /捉虫 小毛球……


    “真的吗!”


    工藤新一顿时亮起眼睛, 语气显而易见带着喜悦。


    他其实相当喜欢狗。


    这附近的住户就有一家人饲养了一条名为“约翰”的德牧,那只德牧有一定岁数了,是新一小学时期开始亲眼看着对方从毛茸茸的小狗崽长大变成如今威风凛凛的姿态, 并因为每次上学路过都会和约翰打招呼, 以至于他和那只德牧的关系特别好。


    就这么爱屋及乌, 工藤新一对狗有着相当好的印象, 哪怕尼昂加重语气强调了一遍“暂时”这个关键词,也不曾改变自己眼底的喜悦。


    尼昂:“只是暂时收留而已,最多半个月……算了,这小东西的模样长相估计也不太好找领养,那么,最多是收留一个月、两个月内的程度。”


    这单任务下来, 自己怎么说也能争取到一个月两个月的休息时间吧?


    伪装中的心理医生心底嘀咕。


    “那也很好了!这个时间足够宽裕,我们一定能找到新饲主。”新一眉开眼笑。


    一两个月,他有足够的信心能找到领养人了,这可比把瘦了吧唧的小狗送往收容所拥有的生存几率大。


    小兰也兴奋地点点头:“我会把我的零用钱拿出来给这孩子买狗粮的, 尼昂医生你最近要是身体不舒服的话, 我每天放学也都会过来帮忙带它散步。”


    新一却摇头:“不行啦, 兰,才几个月大的小狗,最好是打完疫苗再带出来散步。”


    小兰:“但是,近三个月的小狗, 已经是社会化训练的黄金时期吧?现在开始补疫苗,等打完之后,这孩子可能都要错过这个时间段了哦?”


    新一:“唔……那我们改天再专门带它查一查抗体?如果没什么大问题,就在人少的地方带它走走?我们还有园子一块过来多陪它玩?”


    毛利兰觉得可以:“然后散完步,我们就带着小狗的照片去帮忙找领养人。”


    两个小孩嘀嘀咕咕, 一拍即合。


    小兰甚至当场就打算掏出零花钱去买狗粮回来。


    毛利兰的零花钱不多,但全拿出来,也能够支撑得了一只小狗崽中等偏上水平的口粮。


    毕竟她那开侦探事务所的老爹虽然业绩平平……准确来说,是堪称落魄,几乎只有调查出轨之类的小生意,并且还好酒好赌乱花钱,但至少人家在东京米花的热闹地带有一栋三层小楼。


    这个地带,小楼一层租借出去的年租金,完全足够他们衣食无忧了。以至于毛利兰的老爹虽然不太争气,但起码在物质上还是不曾亏待女儿。


    工藤新一则是十足的富二代了,父母都堪称是业界顶流组合,作为毛利兰的青梅竹马,而且是主张捡走小狗的倡导者之一,他自然不会让小兰自己出全部钱。


    要不是小兰坚定要一人一半,说不想要养成理所当然花朋友钱的习惯,他大概会更想要自己一个人给,毕竟这对新一来说完全绰绰有余。


    尼昂有点哭笑不得:“……不用了,这点开销对我算不上什么。”


    “不可以,尼昂医生已经很好心的愿意暂时收留小狗了。”毛利兰神情认真,“我们得做更多的事情才行,因为是我们执意要把小狗捡回来的。”


    “那这样吧。”尼昂想了想,说:“钱就不用给我了,毕竟你们想要帮忙,也得帮到点子上,对不对?钱我不缺,这不是我难处,但我并不擅长养狗,我真正苦恼的是照顾问题,所以——等你们有空之后,轮流过来带它散步,体检,呃,还有上厕所等各种训练?可以吗?”


    尼昂笑容温和,内心却没有半点波动,简直无比冷漠。


    他真诚地想,自己顶多只能给这个瘦巴巴的小毛团一个饿不死、渴不死的基本生活条件。


    更多的就再也没有了。


    而这套说辞果然说服了两小孩。


    帮忙得帮到点子上,这才是对的。尼昂看上去的确不确定,而一个不怎么喜欢狗的人,肯定反而对照顾狗这件事比较棘手。


    新一越想,越觉得尼昂医生太过温柔。


    不喜欢是真的不喜欢,脸上的纠结和答应时的无奈简直溢于言表了。


    但这反而意味着:对方也是真的善良。


    医生太温柔了。


    这反而让他们都不好意思了。


    新一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认真严肃的保证:“好,我们会尽快帮忙找到领养人的。”


    小兰跟着保证:“也会每天都过来帮忙照顾小狗的。”  。


    于是。


    刚刚从邮轮结束一遭麻烦事,尼昂转头又接手了一件麻烦事。


    一个零报酬,自己主动接手的麻烦。


    装着银灰皮毛小狗的箱子,被毛利兰放在了尼昂别墅的玄关内。


    或许是因为觉得箱子有自己气味、有安全感,小狗一直趴着不肯出来。


    直到毛利兰和工藤新一挥手离开,玄关大门关上,尼昂才抓了抓头发,表情一秒消失,眼神无比嫌弃地盯着不远处的毛团。


    而呆呆傻傻的小狗也才后知后觉意识到,那两个会喂它吃东西的人也和其他好心人类一样,喂完就走了。


    啊,也不是完全一样。


    至少他们还带着它的宝贝箱子走了一段路。


    当然最终结果还是一样的。


    动物或多或少都会对环境的更变感到不安。


    虽然小纸箱还在,但是周围变了,空气甚至有着陌生的淡淡血腥味——不奇怪,尼昂腹部的伤当然不会在一个晚上之后就愈合,而睡姿不算太安稳的某人,睁眼醒来导致伤口有点再度流血、重新爆炸,也是不算稀奇的事。


    最重要的是……


    尼昂的身高体型,比新一与毛利兰高挑多了。


    对于小动物来说,会直立行走的人类,简直像是巨人一样可怕。


    还没长大的小狗崽,凭借刻在基因里的天性警惕了起来。


    它当即就夹着尾巴,色厉内荏地龇牙:


    “……呜汪!”


    小狗崽凶巴巴。


    明明在害怕,却还是对着面前的高大男人示威地叫了好几声。


    某些动物的敏锐度真了不得。


    能够认出什么人是无害的,而什么人——


    是危险的。


    尼昂蹲下来,对小狗的威胁完全不屑一顾。


    他只是挑挑眉,抬手,用手指快速戳了戳小家伙的脑袋,把狗戳了个后仰,然后吐槽:


    “……说好的很乖呢?”


    这不是凶得很嘛。


    “话说回来,我还真不喜欢你那身银灰的皮毛的。”


    有种说不出来的既视感。


    有点像……


    ……但皮毛夹杂的些许黑色又不太像。


    话说到底像什么?


    手指一下一下避开小狗还没长齐的乳牙,每次都精准戳在对方的脑袋上,尼昂把狗子逗弄地晕晕乎乎,还一边歪头,最后自言自语继续道:


    “但也实在没办法了,优秀的绅士不该无端违背自己认真给予的承诺。”


    手一把捏着小狗崽的后脖颈。


    显而易见。


    不管是猫还是狗,弱点都在后脖颈上,捏着后脖颈悬空提起来,大多都会停止挣扎——不同于多数猫咪,狗仅限于幼崽期这么做,它们后脖颈的表皮更脆弱,而且长大后,后脖颈的那点力道完全支撑不了它的体重,直接拎起来往往会弄痛、弄伤它们。


    当然,小型犬就另当别论了。


    应该庆幸这只落到没有半点养狗常识的某位残酷雇佣兵手中的小家伙,体型还不大,体重也足够轻。


    被拎起来的小毛球乖乖夹着尾巴,一声不吭。


    尼昂凝视着对方的眼睛。


    带着蓝色美瞳的眼睛眨也不眨,小毛球则是完全不敢对视。


    毕竟在狗眼里,对视是挑衅,被紧盯的危机感,和尼昂身上隐隐散发出来的不喜气息,让小毛球不由无意识的示弱。


    “喂,狗。”


    晃了晃手里的小家伙,显然连个临时名字都不打算起的尼昂低声道:


    “一个月,最多两个月,当然,如果明天能滚蛋就最好,别给我添麻烦。”


    放下了手里的小狗,没有养狗常识的某人不再理会,并直接拿起钥匙,换好鞋,打算出门。


    他得先去填报自己咕咕作响的肚子。


    顺带给某个毛茸茸的不速之客准备未来的生活用品。  。


    尼昂讨厌狗。


    愚忠的狗。


    盲目的狗。


    助纣为虐的狗。


    ……


    但对于饲养狗狗的人来说,被狗狗无条件偏爱与信任的感觉,一定特别好。


    因为不管你是贫困还是富有,善良还是邪恶,年轻还是衰老,健康还是疾病。


    只要得到过一点爱,将你认定位主人,那么狗总是会爱着你。


    ——狗最大的幸福,永远都是你。  。


    狼是群居生物。


    而喜欢群体生活的动物,就不可避免会产生阶级。鲜明的阶级意识,是狼群的一大特征。


    狗是狼的亚种之一。


    作为在漫长历史已经被人类驯化的亚种,狗在天性方面已经与狼产生了很大的分歧。


    具体表现为——


    多数未被伤害的狗,总是对人类过分亲近。


    但也并非完全没有狼的一面。


    例如等到熟悉环境,胆怯过去,在认为一个人比它更加强大,且没有伤害它的意图后,它们就会迸发出十足的亲昵,并仿佛天生就知道怎么在群体中讨好领袖,像是野外孤狼请求加入一个狼群般,小心翼翼地示好,给自己找一个容身之地。  。


    工藤新一说得没说。


    这的确是只很乖很亲人的狗。


    而且或许是因为流浪过的缘故,仿佛天生就知道不能随便大吼大叫、吸引天敌,因此很少会发出太多的噪音。


    房子里都是尼昂的气味。


    不管走到哪里,空气都或多或少有那么丝痕迹。


    在小毛球感知中,尼昂格外危险强大,而自己正在对方的地盘里并未被赶走与攻击,甚至对方还会定期给它投喂美味到震惊舌头的食物(因为不缺钱所以售货员推荐什么就买什么)——这让小毛球的胆子渐渐大了起来,对尼昂的恐惧也日渐下降。


    它很聪明。


    坐下与握手几乎是两三次就学会了。


    曾经咬坏了拖鞋,不小心尿在了客厅里,被尼昂神情危险的拎到“犯罪现场”,用手指敲了脑袋——力气不算大,但足以让狗觉得有点痛——于是小毛球就知道自己不该这么做。


    它后来还有了自己的窝。


    温暖的窝,柔软的窝。


    在阳光温暖的小房间里,简直再舒服不过。


    “汪!”


    渐渐地,狗从害怕尼昂,变为开始小心接近讨好对方。因为飞扑会推开甚至敲很痛的脑壳,所以它很乖很沉稳的坐在男人脚边,只是偶尔会试探着把脑袋搭在对方脚面上。


    并且开始会等尼昂回家了。


    还不太爱和工藤新一他们出门玩了。


    毛茸茸的小毛球每次都是草草出去上个厕所,就赶紧扭头,咬着牵引绳要回去。或者顶多在院子里跑几圈,在早就被尼昂放弃的花园里匆匆解决生理问题,然后就撒欢着扒门要回去。  。


    “我讨厌狗。”


    收留狗的第一周,尼昂几乎是嫌弃的给对方添饭添水,然后面无表情、杀气腾腾的去处理小毛球弄坏、弄脏的东西。


    大概杀意太重,小毛球僵硬得不行。


    当然,因为毛利兰他们会来看,尼昂自然不会把狗丢掉或弄伤,只是敲头之刑绝不可免。  。


    收留狗的第二周。


    渐渐习惯了添饭添水的日常。


    不知道是聪明,还是工藤新一教得好,光速进步的毛茸茸的确很少再弄出什么大问题。


    卫生也不用太过担心,那么大的房子,尼昂当然不会自己搞卫生,他每隔一段时间都会雇人定期上门打扫。


    “虽然讨厌,但最多还剩下六、七周,只要识趣地不给我添麻烦,也不算无法忍受。”  。


    收留狗的第三周。


    “果然还是讨厌狗。”


    “摇尾乞怜,毫无自尊,愚蠢盲目。”


    “还黏糊得烦人。”


    “怎么会有这么讨厌的小东西?”


    看着窗外碎碎念,随后面无表情低头,看向了自己脚面。


    ——趴在自己脚面的毛茸茸脑袋,此时睡得正香,偶尔还发出柔软的如同梦话般的嘤嘤声。


    “……”


    “…………”


    或许应该抽出自己的脚,再敲一下对方的头。


    这样它或许就明白,不该随便黏在人脚上了。


    “………………”


    尼昂冷酷无情抽出了自己的脚,让打瞌睡的毛绒脑袋嘎巴跌在地上。


    反复数次,小毛团不压人脚面了。


    它改成小心翼翼用尾巴贴着人脚踝了。


    “……”  。


    尼昂还是讨厌狗。


    从小到大,狗的确没给他留下过半点好印象。


    不管是真正三两成群,在满是硝烟的落后战场啃食尸体碎片的野犬,还是那些各种寓意上的“走狗”。


    但是。


    无法否认这一点。


    当你习惯且适应了照顾狗的麻烦后——


    你很难否认,当你成为了被偏爱的那一个,当你拥有了一个存在会全心全意信任你,甚至会为了你对害怕的事物宣战(夹着尾巴向送快递的小哥犬吠)的存在,的确很难再维持全然的恶感。


    这个世界怎么会有这么蠢的东西?


    一点点好处就能收买,一点点恩情就能产生感情,甚至哪怕被冷漠对待,也依然能够锲而不舍凑过来的动物。


    真蠢。


    真可笑。


    但是——


    收留狗的第四周。


    工藤新一总算找到了愿意收留小狗的领养人。


    把狗送出去那天,尼昂头一回抬手,顺了一把毛茸茸的脑袋。


    摸摸太过稀罕。


    小毛团呆了一秒,瞬间就疯狂摇晃起了尾巴,小心翼翼试图把脑袋往那宽大又温暖的掌心塞。


    一副浑然不知自己马上就要被扫地出门的笨蛋模样。


    第57章 /捉虫 捷克狼犬……


    工藤新一举着手机, 露出里头灰扑扑的小毛团的照片。


    里头还有视频,包括散步,吃饭, 奔跑在内, 各个角度的画面应有尽有。


    一栋带着大庭院的别墅门口。


    留着八字胡, 看上去约莫五六十岁, 身后还蹲着一只健壮德系杜宾犬的长尾先生脊背笔直。他摸了摸自己的下巴,看着手机里的小狗崽,嗓音满是不确定:


    “这只……狗?如果你确定是狗的话,我看着像是捷克狼犬的幼崽。”


    “捷克狼犬?”新一重复了一遍,在脑内思索,却没有找到结果。


    这少有的不在他知识储备内, 但也不算稀奇。才十来岁的少年,再怎么聪明机智,知识储备广阔,也不能做到面面俱到, 无所不知。


    新一更在意长尾先生脸上的犹豫:“这种狗怎么了吗?长尾先生?”


    “嗯……我只是觉得像, 但不能打包票。”长尾先生慢条斯理的点评:“虽然瘦小, 看着有些其貌不扬,但我曾经在国外狗舍见过很多捷克狼犬的幼崽,基本可以确认一致,唯独你照片里那小东西毛有点偏长, 这就和捷克狼犬不太像了,加上你说它被遗弃过……这些点加起来,让我很犹豫啊。”


    “诶?”


    工藤新一不由追问,随后才从老人口中得知他犹豫的原因。


    捷克狼犬是一种大型犬,诞生历史相当短浅:1955年, 有人计划用德牧与喀尔巴阡狼培育一向新犬种,并着手开始选育;1982年,这个新犬种正式被认定为是一个国家犬种;1989年,捷克狼犬被世界犬业联盟评定为一个全新品种。


    相当年轻。


    这也就意味着:相当小众,也相当的昂贵。


    捷克狼犬的皮毛笔直且浓密,但不算很长。身高最大能到75cm上下,比一些阿拉斯加都要高,在城市范围,尤其是日本地区,这已经算得上是相当惊人的大型犬了。


    捷克狼犬最大的问题,在于稀缺,昂贵,且太像狼了。


    ——这就导致很多黑心培育人为了赚钱,擅自拿狗和狼配种,把空有外观的混血二代狼当做捷克狼犬售卖。


    天知道混血狼二代和已经保留下稳定基因与性格波动区间的品种犬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捷克狼犬虽然混有狼的基因,但在一代代培育之后,早已不再和狼交换血统,基因里属于狼的部分,也已经完全被筛除到可以略微不计的程度。


    品种之所以能够被认定为一个“品种”,稳定的基因功不可没。


    追求“品种”最重要的原因,是它们的性格波动区间有限。


    只要没被虐待过,伤害过,特定培养过,纯血统的品种宠物,基本不会对人类有主动攻击性。


    真正的捷克狼犬,一定会是狗。


    它们如今的性格,几乎和德牧一模一样:对人忠诚温顺,活泼勇敢。


    哪怕性格差异再大,也不能与二代狼相提并论。


    长尾先生犹豫的原因,就在于这一点。


    ——流浪的捷克狼犬幼崽,血统不纯的可能性很大。照片里那只瘦弱小毛团偏长的毛发,也隐隐暗示了不纯的血统。


    捷克狼犬幼犬的毛没有那么长。


    而因为在亚洲很少见,很昂贵,一般很少会有人把这种狗丢掉——除非,原主人发现自己被人骗了,自己到手的不是纯种狗。


    如果只是捷克狼犬与其他狗混合的不纯还好说,万一是混血二代狼的话,那就有点麻烦了。


    养狗和养狼到底不是一回事。


    后者会有很大概率留下野性,例如狼这种生物,很多种类都是会有在长大后挑战领袖、取代狼王地位的本能。


    换句话来说。


    ——混血狼二代,长大有袭击饲主,宣告“新领袖”地位的本能。


    尤其这还是只雄狼。


    工藤新一呆住了。


    他满脸纠结,不可思议,自己也一时半会不知道怎么办。


    毕竟,要怎么测一只流浪狗的父母与直系三代的身份?


    这个年代的日本,可还没有民用的宠物基因检测渠道呢。


    直到爱狗的长尾先生——他自己养了一只杜宾一只德牧,对这种帅气的大型犬颇为热衷——在反复犹豫后,仍旧下定决心,还是打算收养它。


    “没、没问题吗?”新一问。


    “养大型犬我还是有经验的。”长尾先生看向自己身后的杜宾犬,“而且,我坚信环境效果作用更大,有研究员将幼狼抱回来和成年狗同养,长大后的狼也基本表现出更接近于狗的性格,我有它们呢,大不了我多费心好了。”


    长尾先生点头确定要接手小麻烦了。


    工藤新一反复确认,最后便带着这个消息,打电话告知给了尼昂先生。  。


    “可能是混血狼?”


    接到电话的尼昂眉头一挑,并低头看了看脚边那只傻了吧唧的丑毛团,表情古怪:


    “这还真是完全看不出来。”


    【我也看不出来……明明散步吃饭都很乖。】


    用脚碰了碰小毛团,银灰皮毛的小家伙迷迷糊糊的歪头,然后摇着尾巴去蹭人的腿。


    尼昂半月眼,斩钉截铁:


    “就算是血统不纯,这家伙也该是纯种狗和其他狗的混血,狼什么的就纯属危言耸听。”


    【如果是这样就最好啦,我也希望只是混血狗。】新一叹气,【总之,这个月真的是麻烦医生你了,我明天去接那孩子。】


    “需要我开车送吗?狗窝那些东西,还有狗粮,还要一块拿过去吗?反正我这里留着也是丢掉。”


    【啊,这个不用,领养人家里东西都很齐全,而且也不远,就隔了三条街而已。明天周末,我和小兰带它散步,直接送它过去好了。】


    “那行。”


    挂断电话,尼昂呼出一口气。


    次日,在工藤新一和毛利兰来接小狗的时候,他直接开门,让他们进来给毛团牵上了绳。


    “尼昂医生会舍不得吗?”工藤新一看着抬手摸了摸毛团脑袋的高挑男人,好奇询问。


    “不至于。”尼昂医生站起身,露出属于医生的温和笑容:“我还是对狗没什么兴趣,虽然它的确比想象中的乖,这段时间也没我想象的头疼,但也仅此而已。”


    “但这孩子可能会舍不得。”小兰低头看着疯狂摇尾巴,很想要扑到尼昂腿上,但刚抬起前爪就又立刻放下,仅仅是绕着人腿疯狂贴贴与转圈的小毛团,忍俊不禁,“它很喜欢医生你呢。”


    “这个年纪的小狗都黏人而已,过个一两周,它也会这么习惯新主人。”尼昂并不为此动摇,他嗓音平和:“好了,该走了,真的不用我送吗?”


    “不用!”小兰和新一摇头,然后扯了扯小狗。


    小狗这段时间天天被他们带着走,对他们毫无防备,只是以为出去上个散散步上个厕所而已,便最后贴贴了一下,乖乖被牵引绳带出了家门。


    等它越走越远,察觉到不太对,开始倔强的用四只爪爪拼命摁着地板不肯挪动,然后被迫拎起后脖颈、拖着屁股带到一个充斥着其他狗味的大房子后——


    被人狗带绳一起转交到陌生人手里的小毛团,后者后觉看着新一与小兰不舍离开的背影,缓缓炸毛了。


    “嗷呜!!”


    小毛团疯狂挣扎,差点在见面第一天就用一口乳牙咬伤新饲主的腿——被长尾先生身后的杜宾猛地低吼拨开阻止——然后头也不回的扎进了院子里的草丛。


    “呜!呜!”


    小毛团夹着尾巴,凶狠的发出一阵又一阵色厉内荏的鸣叫,努力模仿着前饲主那不悦时的惊人气势。


    但没有任何作用。


    早就做好小毛团有可能是二代混血狼的长尾先生,已然做好了应对准备。


    小毛团被逮住了。


    小毛团被关进了笼子里了。


    新到家的狗要笼养一段时间来适应环境,差不多是很多养狗人的共识。小毛团疯狂嗥叫,扒拉笼子,直到嗓音沙哑,整只狗饿得不行,才趴在角落里,警惕得一动不动。  。


    狼是一种很聪明的动物。


    从它们会制定战术狩猎等种种表现来看,就可以明白,它们从来不缺隐忍,耐心,与观察。


    同理。


    作为狼的亚种,尤其是这种经常被当做工作犬,脑子远比一般狗要聪明的捷克狼犬——


    就更是如此了。  。


    四个月大的幼犬,在意识到自己被囚禁,又迟迟等不到认定的主人的救援后,开始捉摸起了逃离的计划。


    狭小的笼子没有逃脱的可能。


    附近还有两只虎视眈眈的大型犬的好奇观察。


    灰扑扑的小毛团不得不暗中潜伏。


    血统不纯的狼犬,格外不亲近长尾先生。


    它只是该吃吃该喝喝,然后一声不吭蹲在角落里。


    直到偶尔被从笼子里放出去疯狂逃亡又一次次被拦在沉重大门边上后,小毛团便明白,想要回家并没有那么简单。


    一只才四个月大的小狗,就此开始“平息”了自己的脾气。


    它开始变乖,会在这个领地的其他狗路过时示好,对长尾先生也不再龇牙,会接受长尾先生的抚摸和梳毛。


    仿佛已经渐渐习惯了这个新家,开始熟悉新的主人。


    尽管性格仍旧有些“内向”,不怎么活跃,但的确也没有了早期那如同记仇的狼一般恶狠狠盯着人看,让人毛骨悚然的凶狠感。


    这么再度过了一个月。


    五月龄,体型快要有一般成年中型犬大小,体重也翻了好几倍的小毛团,也打齐了疫苗。


    它已经不需要再住笼子里,还有了自己的房间——长尾先生的确对自己的狗相当好。


    而也正是因为不再需要晚上呆在笼子里,这只“安分”的银灰色小狗在新房间悄然竖起了耳朵。  。


    大多狼群的首领,通常都是由一对狼夫妇共同担任的,只要一方还活着,首领往往就不会发生更变。


    1998年,俄罗斯曾经观察到了一起孤狼篡位事件。


    一只年轻的外来孤狼趁狼王外出之际,对狼群的狼后发动了突袭,并不畏生死的反复进攻,直到将其活活咬死,之后它又带领几匹服从它的公狼埋伏在狼王归来的必经之路上,一并将狼王也咬死,就此正式成为了狼群的新一代领袖。


    这一定不会是篡位狼临时起意的事。


    它必然是早有这个想法,并观察等待了时机很久才正式动手。


    ……


    捷克狼犬不是狼。


    但显然。


    这只血统不纯的小毛团天赋异禀,在小小年纪的当下,就展现出了惊人的耐心与智慧。


    它——


    当然不打算袭击人类。


    小毛团只是想要离开这里而已。


    等待着机会,观察着逃离房子的时机,装作漫不经心的模样麻痹房子内其他狗的感知。


    然后在某个晚上悄然走到屋子大门,抬起爪子努力拨弄门把。


    一个长尾先生偶然忘记反锁大门的失误——被等待多时的小毛团精确抓住。


    渐渐步入换毛期,新长出来的皮毛越发接近银灰,黑色的杂毛逐渐掉落许多的狗,直接一把冲出大门,冲刺蓄力踩墙翻滚出庭院,并在翻墙重重落地、浑身吃痛的时候一声不吭,如同一道离弦的银色之箭,全力以赴的疯狂在街道上奔跑。


    它感受着空气中的气味。


    脚步声啪嗒啪嗒节奏紧凑的远去。  。


    深夜,凌晨三点。


    一辆宾利开了回来。


    脸上没有易容的银眸绮丽男人打着哈欠,摁下洋馆外围庭院感应门的按钮。


    门顺势发出声音,缓缓朝两侧打开。


    正当尼昂打算将宾利开进庭院放着,他忽然就在自己家门口看见了一只团成团趴着的银灰色的狗。


    狗很警觉,在庭院大门开始打开的瞬间就猛然抬起头。它本想要直接进去的,但又听见了不远处的车声,一时间不由领地意识爆发,对着车无比警惕地开始低吼。


    它的眼睛是深灰色的,随着体格的增长,傻里傻气开始褪去,狗的外观也越发像是一头狼。


    这低吼龇牙的动作,让狗看上去很凶。


    只是……


    在车主人皱眉推门下车的瞬间,银灰皮毛的狗忽然动了动鼻子。


    熟悉的味道,让它瞬间竖起了耳朵,摇晃起了尾巴。


    “嗷呜——”


    长大了不少、皮毛光顺的狗瞬间收起了獠牙与低吼,转而发出了极其委屈的嘤嘤声响。


    它猛然冲向尼昂,想扑上去又不敢,因此只是疯狂的转了几圈,然后小心翼翼地蹭着,喉咙的嘤嘤声不停,并把自己的尾巴搭在人的脚踝上。


    第58章 /捉虫 愚忠与顽固……


    “……”


    尼昂从没想过一个月前那条狗的事还有后续。


    他忘得很干脆, 几乎是当日把家里各种与他格格不入的狗用品丢出去后,就毫无芥蒂的出门喝酒。


    薄情的雇佣兵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热辣的酒滚过喉咙后, 多余的情绪便被浇灭, 他自然而然变回了原本潇洒自在的危险亡命徒。


    直到现在。


    感受着脚边熟悉的毛绒感, 银眸的绮丽男人在微愣了数秒后才回神, 眉眼间满是诧异。


    他左右张望了一圈,没有发现第二人。


    话说回来,应该也不会有人凌晨三点出门来遛狗吧?


    这附近又不是小区,米花市最近的治安可不算好。


    深夜无人的时间点出来乱走,可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很容易遇上危险的恶徒的。


    危险恶徒本人尼昂, 这么漫不经心的想。


    随后他蹲下来,抬起修长的手,直接一把抓住了狗的嘴筒子。


    并挑着眉,快速观察着狗身上的皮毛。


    毛茸茸的狗尾巴仍旧摇摆得飞快, 喉咙还在嘤嘤嘤叫。


    但它乖乖坐着, 仍由面前男人捏着它的嘴筒子。


    “还真是你?一个月前那条狗崽子?”


    “汪!”


    “看皮毛的颜色分布位置没错, 就是感觉毛有点褪色了……”


    黑色的杂毛越来越淡,看着越来越偏向纯粹的银灰,手感也有点不一样。


    是换毛期?


    低声自言自语着,松开手, 尼昂抓住了被藏在狗日渐蓬松细长毛发下的项圈。


    尼昂垂眸看着上面的名字和角落里主人的联系方式,片刻微微睁大眼睛。


    “吉诺瓦(Genova)?”尼昂用标准的英伦腔念了一遍项圈上的狗名。


    银灰的狗抖了抖耳朵,歪歪头。


    不管它自己呆得开不开心,但狗到底是在新家里住了一个月。


    领养人长尾先生总是叫它“吉诺瓦”,


    本就警觉聪明的狗或许没有名字的概念, 但它对指示自己的音节总是很敏感。


    “汪!”


    它下意识叫了一声。


    于是他看见漂亮的主人在神情呆滞了一瞬间,猛然低头,肩膀不由自主的微微颤抖了起来。


    “……”


    “…………”


    “噗……”


    “……哈哈哈哈哈。”


    尼昂控制不住低笑出声,甚至被呛得咳嗽了几下。


    哎呀。


    他总算是知道这只银灰皮毛的狗为什么给他一种微妙的既视感。


    这个世界,还真有那么巧的事?


    “吉诺瓦……你的新主人还真是会取名字。”


    世界各地对Gin这种酒的称呼有很多。


    毕竟是鸡尾酒的核心,哪哪的酒吧都缺不了这种酒的身影。但世界各地的语言是五花八门的,发音没有统一标准,单纯谐音还好说,但有些地方会有自己的读法。


    在发源地荷兰,Gin早期称之为Gellever,德国有人喊它Wacholder,法国是Genevieve,比利时又是Jenevers,在完全不同体系的中文区,发音就更是截然不同。


    英国的酒吧大多是称之为Gin。


    但也不乏还有些地方会称之为Hollamds或Genova。


    在英国呆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尼昂,曾经就去过一家把Gin写为Genova(吉诺瓦)的酒吧。


    当然。


    这种称呼没有Gin那么普遍,狗的新主人或许就只是取了个类似发音的名字。


    但这种微妙巧合,加上漂亮狼犬那身银灰的皮毛,已经足够让有这个知识储备的尼昂忍俊不禁。


    笑是笑够了,尼昂回到车内,把车停进庭院。


    他重新下车,开了房门,并精准的将想要跟进来的狗挡在了门口。


    “虽然不知道你是怎么跑回来的。”微笑着的高挑男人冷酷无情,他歪歪头,语气轻快地低语:“但这里可不是你该呆的地方。”


    狗也学着他歪歪头。


    据说狗在歪头的时候,往往就在表示它正认真听人说话。


    “回去,或者我明天把你拎回去。”


    重重的关上了大门,留下差点被门扉撞到鼻尖的狗呆呆站着门口,发出迷茫地“呜?”声。


    也不知道它听没听懂尼昂的冷酷话语。


    但狗最终也没离开。


    它只是抬起爪子连续扒拉好多下大门,并在好半晌得不到回应后稍稍挪动了一下屁股,原地趴下。  。


    第二天。


    尼昂发现门口的狗还没走。


    虽然又渴又饿,但它仍旧趴在大门边上一动不动。要么闭上眼小憩,紧接着门外路过的行人;要么就扭头期盼地盯着那扇阻拦它回家的大门,堪称望眼欲穿。


    尼昂眼神平静无波。


    他洗漱完,再重新易容,随后去厨房解决自己的早饭。


    直到自己吃饱喝足后,他才再度去门口看了一眼。


    “……”


    尼昂呼出一口气,转身回到厨房,到冰箱找了几块昂贵的牛肉。


    清水将肉简单煮熟,再切开,放在盘子里,堆得高高的。


    再装了一碗子水,他拿起东西走出门,放到了看见他瞬间就疯狂摇晃尾巴的狗的旁边。


    等狗狼吞虎咽吃完,喜悦的再度蹭过来,尼昂抬腿挣脱开,快步走向了自己的宾利。


    他把狗拽上车。


    然后。


    ——送回了长尾先生家里。  。


    在煮牛肉的时候,尼昂通过狗项圈上写着的号码,给长尾先生打过电话、问了地址。


    而抵达了目的地,尼昂直接拉着狗项圈下车,并在确认对方不会跑后,笑容温和地与长尾先生寒暄。


    或许是因为自己认定的领袖在身边,虽然回到了让狗警惕的地方,但狗还是选择乖乖跟着尼昂的脚步。


    ——只是尾巴一直垂着,耳朵高高竖起,看上去颇为警戒。


    “哎呀,吉诺瓦居然逃出去找你了,我起来看见大开的正门,立即就觉得不妙,查了监控我才知道我忘了反锁,而它居然半夜趁机跑了。”


    长尾先生满脸无奈地与尼昂握手,他看向面前高挑男人的眼神,是温和又亲近地:


    “不过吉诺瓦一定很喜欢你,所以才会一直对你念念不忘。”


    长尾先生一边说,一边低头看向紧紧贴在尼昂腿边的漂亮狼犬。


    作为养大了两只大型犬的爱狗人,他一眼就认出这是标准的护卫动作——相当漂亮又标准,除了狗本身还是只不大的幼犬外,几乎无可挑剔。


    长尾先生不记得他教过对方这个——主要是在随行等一系列基础口令的练习上,吉诺瓦表现平平。


    他还一度以为是这只狗脑子不太好。


    但显然。


    昨晚事发后,长尾先生发现自己错了。


    吉诺瓦相当聪明。


    聪明得对于一只仅有五月龄的小狗来说,有点太超纲了。


    简直和雪原上会熟练利用自己保护色,会熟练思考战略的年轻矫健的孤狼一样——年幼的狼犬甚至还知道靠演戏来麻痹他人。


    这个护卫动作,长尾先生估计就是它暗中观察,和他家杜宾与德牧学的。


    长尾先生想着,虽然面上不显,但心底却不免进一步忧心起了“混血二代狼”的这一猜测。


    如果这吉诺瓦再长大一点……


    今晚会不会就不是逃跑,而是找机会袭击其他狗或者人类了呢?


    “我只是养了它一个月而已。”尼昂对长尾的话不置可否,只是微笑着回答道。


    “我也养了它一个月了,可从没见过它对我那么亲昵热情,基本完全是我不找它,它也不找我的状态。”


    长尾先生摇头说,然后觉得自己失言,赶紧补充解释:


    “当然,请别误会,我并不是生气,毕竟领养是领养,不能因此忽视狗本身的感情,它们不是没感情的玩具,可以简单地被让来让去,甚至还要为对方的疏离而愤怒。”


    “或许在吉诺瓦看来,我并不是什么新主人,而只是个绑架、囚禁了它的可恶坏人而已。”


    长尾先生不由开始反思是不是自己还不够用心。毕竟他已经有两只狗了,比起这只新来的“内向”的幼犬,他的确要更喜欢黏人的德牧与忠心耿耿的杜宾。


    会撒娇的孩子一贯要更得宠爱。


    “可能当时还是得我亲自送过来,而不是让工藤那两个小孩送。”尼昂依旧笑容体面,“别担心,长尾先生,你是个很好的主人,我看得出来,这孩子比上个月长大太多了,就算我对养宠一道一窍不通,我也能明白,它现在非常健康,不仅体格结实,还皮毛光亮。”


    这点就说到长尾先生心头上了,他最自得自己把每只狗都养得皮毛光亮,体格健硕这一点。


    尼昂:“这个年纪的狗还太小,记忆更替很快,再相处多一段时间,想必很快就会认新家了。”


    长尾先生摸了摸下巴,“确实,狗的认主期普遍在3-6月龄之间,中途应该还有更正机会。”


    两位大人这么交流着,很快达成共识。


    长尾先生把牵引绳拿了过来,打算勾在吉诺瓦的项圈上。


    然而吉诺瓦顿时龇牙,开始后退。


    “……我来吧。”尼昂接手了牵引绳,干脆利落的扣了上去。


    银灰皮毛的狼犬呆住了。


    被拽回去的时候,狗似乎才回神过来,它看着无动于衷的高挑男人,不由开始挣扎,喉咙发出嘤嘤地低鸣。


    听上去可怜极了。


    长尾先生于心不忍,他一贯没有夺人所好的兴趣。


    “尼昂先生,你真的不打算养狗吗?”


    “抱歉,先生。”尼昂蹲下来,拍了拍狗头,“我对狗一窍不通,而且也没有养狗的计划,更没有这个精力。”


    “这样啊。”


    这就没办法了。


    “乖一点,吉诺瓦。”易容中的尼昂顶着温柔的笑容,他蹲下来,拍了拍狗头,在长尾先生看不见的地方稍稍露出一点深蓝的眼眸,“别让你的新主人担心难过,这里是你的新家了,当个聪明的乖狗狗,知道吗?”


    别和某个组织猎犬一样,顽固又愚忠到这种地步。


    我可不是什么好的饲主人选。


    尼昂露出了些许杀气。


    敏锐的狗顿时夹着尾巴,可怜巴巴地耷拉着飞机耳,眼睁睁看着人离开。


    它垂头丧气,像是受到了极大的打击。


    晚上一口饭都没吃。


    也不再为了麻痹人类感知,而选择接受他人的抚摸与梳毛。  。


    三天后。


    尼昂起床打开门,再度看见了蹲在家门口的狗。


    “……”  。


    像是一个死循环。


    因为两家人只隔了三条街的缘故,死脑筋狼犬找到机会就开始往回跑。


    尼昂基本都是冷酷无情的无视它,也不管饭不管水,仍由辛辛苦苦全力跑回来的狗饿着渴着。


    尼昂有空都会直接逮住狗,把它送回去。


    但没什么太大用处。


    狗还是会重新遛回来。


    漂亮的狼犬似乎有着一套自己的行动安排表。


    它白天去蹲尼昂,蹲到被送回,蹲不到人就溜走。


    期间它甚至还再度流浪过一两周——因为尼昂接到了组织任务,连续不在家——狗不会因此乖乖回到长尾先生那,它选择了流浪,顽固的狗无师自通的自己学着抓老鼠、抓鸟,翻垃圾桶找吃的,渴了就喝地上水坑的水,没有半点不适。


    作为一只家犬,它愣是把城市求生本领点满,直到因为显眼的外表被捕狗队抓住,通过项圈记录送回长尾先生家。


    但没过多久,它又会想办法逃出来,尼昂在就重复原本的送返流程,不在就继续它的流浪生涯。


    以上情形重复了三个月。


    八月龄的捷克狼犬,已经有一个很可观的体型了。


    它比同龄的其他狗生长速度要快一节,不过是刚刚换完毛、度过尴尬期,它就有了爆毛的倾向,它脖颈周围一圈的围脖毛初现雏形,看得出来未来的厚实。


    狼犬血统不纯,毛略微偏长。


    而那长长的毛发填充了身高,让其外观越发庞大,看上去压迫感更加显眼。


    而不愧它的品种,长开了的捷克狼犬,的确像极了威风凛凛的狼。


    尤其是那冰冷冷的银色兽瞳,在没表情的时候,也微妙的与尼昂印象中的某人越发相近——带着一丝高高在上的渗人狩猎者的味道。


    “我从没见过这么顽固又忠诚的狗。”长尾先生看着再度送狗过来的尼昂,叹气一声,然后欲言又止的看着尼昂,问了这段时间说了无数次的话:“你真的不打算养它吗?”


    长尾先生看尼昂的眼神都不对劲了。


    这得是多么铁石心肠,才会如此顽固啊。


    “……”


    尼昂也笑不出来了。


    长尾先生这次没有接过漂亮狼犬的牵引绳。


    “事实上,我有件事想要和你商量。”


    长尾先生语气委婉:


    “其实,我现在也不太适合养它了,我家狗很排斥吉诺瓦,它们已经有打架的倾向了,而且吉诺瓦长得太快了,按照它现在的年纪与它表现出来的性格,它应该不太可能再认新主,加上……我想我也没有底气继续留着它。”


    狗是典型的群居阶级生物。


    没有狗会喜欢一只总是试图逃走,还对它们领袖不敬的新成员,尤其这个新成员还是它们眼中的底层狗。


    而长尾先生还记得吉诺瓦血统不纯,是混血狼的可能性,这个可能性从他收养狗那天就一直如影随形,现在几乎让他越发笃定。


    如果这只混血二代狼一直不肯认他,为了自身与家里其他狗的安全,长尾先生肯定不会再接受这么个新成员。


    第59章 /捉虫 巴罗洛的狼……


    尼昂带着狗返回了自己的洋馆。


    进门的一瞬间, 他就转身蹲了下来,并不顾狗难得被允许进门而渐渐开始开心摇晃起来的尾巴,就这么气势汹汹的一把抓住了狼狗的嘴筒子。


    狗顿时不动了。


    尾巴都僵在了半空, 然后一点点垂了下来。


    属于人一方的尚在伪装中的深蓝眼眸, 带着显而易见的挫败不解。


    而属于狼犬一方的兽瞳, 则是带着纯然的无辜——并多次试图移开目光。


    多数犬科本能里, 都不会喜欢与人对视,因为在它们的基因中,对视往往就意味着挑衅,意味着狩猎前奏。


    本就对自己认定的主人尼昂的气势感到折服的狼犬,当然不会在对方明显情绪气恼的时候再火上浇油。


    可惜,它试图躲, 嘴筒子却被抓住了。


    狗只好悄悄夹紧了尾巴,眼珠子看天看地,看左看右,就是不看面前的人类。


    ——甚至还耷拉着飞机耳, 一副肉眼可见的紧张兮兮模样。


    “……你们脑子到底是怎么长的?”


    尼昂缓缓开口, 嗓音低沉, 带着满满的无法理解。


    “是不是取了‘琴酒’这种名字的家伙,性格都自带愚忠和冥顽不化的属性?”


    “一顿饱和顿顿饱,你是真分不清啊,长尾先生还说你聪明, 哪里聪明了?”


    “放着衣食无忧的家不要,非得来我这边找脸色看?”


    “无可救药的蠢狗。”


    “第一个认定的事物,就对你们而言,就这么重要吗?”


    吉诺瓦十分聪明。


    但它或许能听懂人话,理解却不一定到位。


    例如尼昂语意中带着一丝对两个琴酒的某些共同之处的不爽——未曾见过另一个琴酒的狗, 是想破小脑瓜都想不明白的。


    而听不懂意思,似乎让狗更加紧张了起来。


    因为听不明白,就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让自己认定的主人不要生气。


    “嗷呜……”


    它只好柔软可怜的发出嘤嘤低鸣,如果不是嘴筒子还被抓着,现在可能就要翻肚皮示好了。


    “你会后悔的。”尼昂哼了一声,松开手,站起身。


    他盯着狗的目光,是居高临下又十足冰冷。


    “你以为我是什么好人吗?真不幸,虽然我不是人类至上主义,但也不是什么动物爱护者。”


    倒不如说,动物在尼昂眼中的地位,要更加微不足道。


    ……储备粮。


    这是早年尼昂对动物唯一的想法。


    在落后又残酷的战场上,有时候粮食供给不足,或者长时间吃压缩饼干等食之无味的军粮,雇佣兵们就难免会希望打打牙祭。


    动物,被雇佣兵撞见,可真就见了鬼了。


    随便一个洗干净的钢盔,就能充当临时的锅:放入各种鸟兽的肉块,水,和野菜,就能炖一锅让人在冬日从头暖到脚的肉汤。


    当然。


    那个物资贫瘠的环境,腥臊的兽肉或许还能成为美食。


    但在回归人类社会后,越发精致挑剔,被养刁了舌头的尼昂,就越发不想要回忆那个时候的遭遇。


    ——除非饿死,否则他绝不会再去吃那种能把人腥死的肉,喝充满了刺鼻气味的汤。


    “告诉我留你下来的理由。”


    尼昂看着狼犬,这么自言自语地为难一只不会说话的狗:


    “你连当储备粮的资格都没有,我到底为什么要留你呢?”


    “一味的愚忠与顽固,是会死的。”


    属于心理医生的那张温和、无害的假脸,也能因为似深海般的眼神而变得可怖起来。


    甚至因为二者之间如同黑白般的冲突,要比原本就张扬的本貌看上去还要迫人。


    “……眼光差成这个样子,死掉或许对你来说要更加幸福。”


    尼昂的手,悄悄摸上了口袋。


    ——那里有一把崭新的柯尔特M2000。


    和原本的爱枪同一个型号。


    尼昂惯用的枪,已经因为某个和面前的狗颇为相似的家伙的原因而葬身海底。


    但枪到底也只是枪。


    不存在不可替代的说法。


    有着漂亮皮毛的狼犬抖了抖耳朵。


    它似乎听懂了“留下了”和“理由”这两个词,也感受到了潜在的危机,它无比机灵地站了起来,围着尼昂转了几圈。


    狗嘤嘤叫着,很想要表达什么。


    但尼昂只是漠然地看它,眼底毫无波动,像是注视着一只即将死掉的肉块。


    最终,狗甩了甩毛,用脑袋蹭过尼昂的腿,用尾巴贴过对方的脚踝,然后无比坚定……不,是一步三回头的走向了大门。


    体格长大了许多的狗,站起身,抬起爪子,就把大门给打开了。


    它奔跑出门。


    尼昂以为那只狗终于在他第一次货真价实冒出杀意的时候,机灵的逃走了。


    不管是去流浪也好,还是回到长尾家求原谅也好,尼昂都不在乎。


    但是。


    半小时后。


    在客厅捧着一本书的尼昂,听见了某个熟悉的——犬科生物用爪子扒拉大门发出的动静。


    “……”


    尼昂开了门。


    他看见了一只浑身湿漉漉的,嘴里还咬着一条倒霉的肥硕锦鲤的狗。


    “……”


    不知道是谁家池塘还是哪个公园的观赏池遭了殃。


    锦鲤虽然看着还很新鲜,但无疑早就一命呜呼。


    看来总是和好运的名声绑定在一起的锦鲤,也逃不过一劫。


    湿漉漉的狗沾了水,蓬松的毛发仅贴在了身体上,看着小了一圈,也狼狈得不行。


    但狗很兴奋。


    它把叼来的鱼放在地面,还用爪子推了推,湿漉漉的尾巴快乐的摇晃着。


    仿佛在说——我有能力帮忙。


    确实。


    对于孤狼或者流浪过的狗而言,捕食是很重要的事情。


    尼昂看懂的一瞬间,有点哭笑不得。


    这么滑稽的状况,让他的杀意也着实冒不出来了。


    “离我远点,脏死了。”


    “嗷……?”


    “……”


    绝非善类的男人浅浅哼了一声,他头疼的看着面前的家伙,干脆地蹲了下来。


    “愚蠢的狗。”


    “盲目的狗。”


    “助纣为虐的狗。”


    抬起修长又骨节分明的手,尼昂挑剔又嫌弃地看着狗湿漉漉的毛发,最后勉为其难的摸了摸。


    “……但作为被助的那个恶人,我总算是知道为什么人类都喜欢养狗了。”


    尼昂捡起那条死不瞑目的锦鲤,完全不顾狗子的心碎,将其直接丢进了垃圾桶。


    他拿起牵引绳,扣住了狗的项圈。


    “行吧,或许也不是什么坏事,一条看着脑子不差,嗅觉也不差的狗,或许在找东西和找人方面有点天赋。”


    垂着细长羽睫的男人眼眸平静,他说着,目光停留在身边垂头丧气,显然以为自己又要被送走的落魄狗子,嘴角无意识的稍稍上扬了几度:


    “走狗的下场,只有被利用和被抛弃这一条路。”


    “在我厌烦你,抛弃你之前——”


    “你就想方设法,全力以赴地别让自己失去价值吧。”


    尼昂带湿漉漉的狗去宠物医院洗了个澡。


    然后找长尾先生,去役所更替了宠物的所有权资料——总不好让长尾先生继续承担一只不属于自己的狗造成的损失。  。


    “所以——吉诺瓦最后还是由尼昂先生养了?”


    三天后。


    总是关注着这件事——没办法,这只狗实在是太让人目瞪口呆了,仿佛在看忠犬八公的电影一样——工藤新一在听说吉诺瓦的变养手续完成后,不由第一时间好奇地过来询问。


    然后往尼昂身后张望。


    “算是吧,但也不完全。”


    温柔的心理医生开口回答:


    “你在找那孩子?真不巧,我今早办好了空运手续,将它送到了我在美国的住所,那里对大型犬更友好,地也比日本更宽敞,我有朋友会帮忙照顾,我也会请专业的训犬师帮忙调整那孩子的状况。”


    “我的话,虽然最近在日本定居,但每个月会定期回美国,平时也会通过电子通讯跟进吉诺瓦那边的情况,那孩子应该不会有大问题——毕竟我在美国的房子理所当然会有我的气味,它应该不会适应不来。”


    尼昂很体贴地继续说:


    “别担心,等它到了,我会把它平安无事的照片给你们看的。”


    新一完全不怀疑医生,照片什么根本不存在必要性。


    他只是感到很愧疚。


    “尼昂先生不喜欢狗吧?”新一低声说,“是我给你添麻烦了,我也没想到……”


    没想到一只当初还不到三个月大的幼犬,居然会那么顽固,行动力还那么强。


    这下好了。


    不仅是好心的长尾先生白费了功夫,温柔的尼昂医生也因此负担上了意料之外的生命。


    “倒也没什么麻烦,我说过,这只狗意外的聪明,聪明到甚至能够改观我对狗的偏见。”


    “如果说有什么狗能够让我破例接受……大概也只有吉诺瓦这样的孩子了吧。”


    尼昂从来不会逼自己接受自己不喜欢的事物。


    狗。


    一只狗。


    如果他的确不喜欢,的确从头到尾都很排斥的话——


    当初他也不会伸手去摸对方的狗头,更不会在对方第一次溜回来的时候给人喂食。


    更不会在现在给予了狗一次跟随自己的机会。


    ——尼昂只会选择冷漠结束这只愚昧动物的生命。


    因此准确来说,不是尼昂心软接受了狗。


    而是狗靠自己的本事给自己争取到了机会。


    一个存活的机会。


    同样也是渺茫,不知道能持续多久,堪称糟糕的机会。


    新一眼里无比好心温柔的心理医生笑容亲切:“当然,如果那孩子能够调整好自己,在美国那头接受另一个新主人,我也会为它高兴,毕竟我的确没自信成为一个合格的饲主。”


    ——如果背叛,失去价值,做出愚蠢又麻烦的举动。


    ——到时候再解决掉这个负担也不迟。


    顶着虚假和善外皮的医生,心底想着截然相反的答案。


    “我总觉得医生不会有不擅长的事情,区别只在于你想不想做。”新一也笑了起来,“我倒是觉得吉诺瓦会很幸福。”  。


    黑衣组织的福利很好。


    酒总是罪犯普遍的热爱,对于绝大多数组织成员来说,酒几乎是人生的必需品。


    理所当然。


    组织基地内部,也是有自己的酒吧的。


    “一杯Genova,加冰。”


    虽然Genova也指代琴酒,但具体来说,却一般更多指的是琴酒这一大类中的荷兰琴酒。


    如果说美式琴酒很少单饮,往往会作为鸡尾酒的基酒,那么荷兰琴酒就截然不同了——因Genova香味过重,所以只适于纯饮,拿Genova作为基酒,往往会因为过于喧宾夺主,而破坏各种酒之间的平衡。


    各大酒吧也基本有这么个规则:如果单独点一杯Gin,那么用的就是适合单饮的种类;而如果点的是混有Gin的其他鸡尾酒,那么用的就是美式琴酒。


    组织的酒保显然知识丰富,他听懂了尼昂少见的用词。


    有条不紊的去取酒,酒保很快就将一杯清澈透明的酒水递了过来。


    苏格兰刚刚结束了训练。


    他洗了一把脸,在离开训练基地之前优先去基地的酒吧逛了一圈。


    实际上苏格兰并不多么好酒。


    但训练基地的酒吧就像一个游戏NPC的刷新点:总能刷新出一些崭新的未曾见过的代号成员。


    为了获取情报,也为了接触更多的组织成员,苏格兰哪怕不好酒,也能变得好酒。


    尽管不一定能搭上话,但认出几个面孔也好过没有。


    而今天无疑是中了大奖。


    苏格兰进门的第一时间,就注意到了吧台边上翘着腿悠然品酒的男人。


    ——巴罗洛一贯相当引人注目。


    绮丽的长相是一回事,与众不同的气质又是一回事。


    但今天,他引人注目的原因无疑和上面毫不相关。


    ……因为巴罗洛今天带了一条狗过来。


    相当漂亮的狼犬,体格优越,丰厚的银灰皮毛偏长,看上去威风凛凛,脖子还带着一个漆黑的项圈。


    狼犬此时正乖巧的趴在巴罗洛所坐着的椅子旁边,并时不时警惕的环顾四周。那双同样是灰色系的兽瞳看上去冰冰冷冷,在苏格兰进门的瞬间就看了过来,甚至盯着一动不动。


    苏格兰差点以为自己真的看见了狼。


    他不知道该不该靠近,但想着巴罗洛这个成员代表着的情报,他还是鼓起勇气的缓慢上前。


    ——并在狼犬站起身,前肢微微压低,并开始低吼龇牙的时候停下。


    “巴罗洛大人,晚上好。”苏格兰欠了欠身,低声喊道。


    第60章 /捉虫 故意的……


    尼昂把狗带回了组织。


    理所当然, 他当然不会在自己的别墅养它。毕竟他根本不会训狗,而尼昂不养废物。


    西装革履、优雅精贵,但同样冷血凶暴, 又杀人如麻的雇佣兵, 不需要宠物陪伴。


    活到现在, 仿佛把独处刻入基因般, 习惯在世界各地漂泊里的尼昂,哪怕加入了组织,也对和一个生物长时间并和睦,没有任何其余目的、仅仅只是为了互相陪伴而共同住在同一屋檐下这件事——没有半点兴趣。


    所以。


    一只黏人的动物要想追随尼昂的唯一办法,就在是尼昂对它失去耐心前,让自己变得有用起来。


    这种“有用”, 不是指情绪疏导,心灵治愈那些看不见摸不着的概念性东西。


    而是一个“雇佣兵”眼中的“有用”。


    ……


    “呀,是苏格兰啊。”


    训练基地,内部地下酒吧。


    被搭话的尼昂垂着羽睫, 眉眼弯弯, 银眸璀璨。


    他指尖搭在酒杯上, 晃了晃里头的酒水,语气没有不耐和敌意,反倒是难道一见地轻快回话:


    “晚上好,好像有段时间没见过了吧?”


    苏格兰稍稍松了口气。


    ——看来, 巴罗洛的心情似乎还不错。


    “是的,上次见面已经是好几个月前的事了。”


    苏格兰这么回答着,努力展现出自然且友好的态度。


    ……不管巴罗洛是因为什么事而难得心情愉快,变得好相处起来,他都绝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因为琴酒和巴罗洛的死对头关系, 这让出身公安,现隶属行动组的苏格兰,一度陷入了两难当中。


    为了打探情报,尽可能和组织核心人物接触,是必要的手段。


    而就目前来说,苏格兰能够接触到的最“核心”的人物,就只有琴酒与巴罗洛两个。


    然而这两人之间的关系,相当糟糕。


    两头都讨好是几乎不可能做到的事,毕竟两个当事人都绝不是那种宽宏大量,不会迁怒的类型。


    倒不如说恰恰相反。


    巴罗洛会毫不遮掩自己对琴酒的搭档以及亲近琴酒一派的成员展露不喜,最好的态度也是对其视若无物。


    而琴酒——


    参考一下被针对的莱伊的遭遇,那个总被鸡蛋里挑骨头,被银发杀手数次没事找事,怀疑其加入组织的真实目的与真实身份的倒霉蛋,苏格兰就知道琴酒也远没有表面那么公正。


    当然,巴罗洛作为日本地区的大红人,目前亲近巴罗洛的成员也不少。


    而就目前来说,苏格兰也只发现莱伊这一个巴罗洛派的成员被琴酒针对到这个地步。


    苏格兰思索后判断:莱伊当初在代号考核时,堂而皇之协助巴罗洛炸了琴酒爱车这一行为,想必功不可没。


    但苏格兰还听说过一件事。


    ——听说莱伊在没加入组织前就认识巴罗洛,并且关系很好。


    所以琴酒才会从这件事开始怀疑对方,比如怀疑莱伊加入组织另有目的。


    哪怕波本在情报组帮忙核对过了,确定莱伊是灭门惨案通缉犯出身,美国甚至现在还挂着对方的通缉令,怎么看也看不出异常。


    但……


    琴酒就是对此半信半疑,总是阴恻恻的没事找事。


    甚至还总是以此为借口,对莱伊进行各种调查。


    ……也不知道是想要找莱伊麻烦,还是想要借此机会对巴罗洛发难。


    苏格兰理性分析后觉得,后者的可能性似乎更大一点。


    毕竟莱伊出事,差不多就等同于说巴罗洛是出于私情而玩忽职守,在新成员的审核上失了误。


    而一个隶属巴罗洛的新人代号成员,怎么也不会比死对头本人更加吸引仇恨吧?


    ……


    …………


    ……是这样吧?


    苏格兰隐隐觉得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太对。


    例如莱伊和琴酒之间剑拔弩张的氛围里,就夹杂了一点他品不出来的微妙成分。


    琴酒格外讨厌莱伊。


    仔细回忆,琴酒对莱伊展露的厌恶程度,甚至让苏格兰隐隐觉得远超了对死对头巴罗洛的烦躁程度。


    这就让“一个隶属巴罗洛的新人代号成员怎么也不会比死对头本人更加吸引仇恨”的判断,产生了明显不对劲的矛盾点。


    不同寻常。


    但苏格兰无意深究莱伊的问题。


    毕竟引火烧身对一个卧底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


    莱伊作为与他同时获得代号的成员,本身起点就和他差不多,但对方被“组织猎犬”琴酒盯上,一直明里暗里的打压,目前的晋升速度反而不如他。


    所以苏格兰敏锐判断没有和对方过多接触的必要。毕竟和莱伊接触,目前唯一的好处也只有从对方口中打听巴罗洛喜好等消息的作用。


    ——但莱伊身上附带了“琴酒的敌意”这一高危负面buff。


    权衡下来,完全得不偿失。


    因此直接去试探琴酒或巴罗洛,变成了苏格兰思索后的更优路线。


    而就这两个选择来说,苏格兰虽然不会明确站队,但到底还是会更偏向于巴罗洛一方。


    ……或许是当初的极道战争事件中,巴罗洛在最后人口买卖案中展现出来的,那微妙可以称之为“正直”的反应。


    ……亦或者是因为自己在那起事件中不慎暴露出不符合组织狙击手的心软犹豫反应,却并没有因此被巴罗洛举报这件事的铺垫。


    在两害择其轻的标准下,苏格兰自然而然会偏向于巴罗洛。


    至少,巴罗洛多少还有一些正常人的喜好,和几乎看不见但的确有那么一丝丝恰好吻合普通人道德的底线。


    而琴酒……说实话,苏格兰从未见过比琴酒更加反社会的冷血杀手了。


    组织的猎犬,冷血的走狗。


    这些行动组成员暗中对琴酒的称呼,简直不要太过合适。


    哪怕击杀目标是自己的同事,琴酒也从不带手软的,甚至反而会露出肆意的笑容,就仿佛天生没有感情这根神经……不,是心底只有组织,所以会为击杀掉所有可能危害组织的事物而感到喜悦。


    曾经参与过几次灭口任务的苏格兰,对琴酒的印象极其糟糕。


    所以哪怕巴罗洛性格也很难搞,在某种程度上甚至比琴酒还要让人毛骨悚然——轻而易举掀起战争并片叶不沾身,这在公安眼里简直可怕的无与伦比——但苏格兰目前还是更倾向于接触巴罗洛。


    察觉到巴罗洛今天的好相处,苏格兰趁热打铁的进一步开口:


    “请问我可以坐你旁边吗?如果不介意的话,今晚的酒水我来请客。”


    “哎呀?”巴罗洛歪了歪头,“坐哪你随意,不过事先声明——我可不接受同行的搭讪喔?今晚也没有任何兴致,不然我就不会来这里喝酒了。”


    “……欸?”苏格兰愣了一下,没反应过来,半晌他才后知后觉,并且身体一僵,脸色涨红。


    不过是随口说说而已的尼昂,意外发现对方耳尖都带上了点红色。


    银眸的绮丽男人顿时忍俊不禁,看苏格兰的眼神像是在看一只稀有的物种。


    他也的确并未遮掩的笑出了声。


    苏格兰第一反应是:巴罗洛今天心情似乎的确不错,都有开玩笑的兴致了。


    第二反应是:这应该的确只是玩笑吧?


    等等,莱伊加入组织前就认识巴罗洛,并且关系很好——是指什么关系来着?


    本身是在传统日式家庭长大的苏格兰,直到现在,才意识到美国人在某些开放观念上的先进。


    而关键点一打通,一些原本想不明白的矛盾事情,好像也隐隐有了眉目。


    “果然,我每次看到你,都觉得看见了一只混进黑羊里的白羊一样,自以为在煤灰里打了个滚,就能变成黑色。”


    巴罗洛指尖敲打着吧台,他眉眼弯弯,带了点好奇:


    “你——当初是为什么加入组织来着?”


    天,这可连荤段子都算不上。


    会因为这种事而耳根发红的家伙,到底得有多么纯情?


    要知道纯情这个词,在这边的世界可几乎快绝种了。


    巴罗洛这回是真的产生了好奇。


    然而这个问题对于苏格兰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


    他几乎是一瞬间就变得无比清醒。


    为了应对各种可能被人质疑身份的场合,苏格兰有特地训练过这方面的事。


    所以哪怕因为紧张而心跳加速,他也不会在外表上露出任何破绽,而是无比自然地稍稍“逃避”,含糊不清地道:


    “不是什么有趣的事情。”


    不要直接回答。


    组织不奉行有问必答。


    有问必答在某种程度上,反而显得不太可信——组织又不是幼儿园,会天真无邪的分享自己的故事——第一反应选择迂回才是正确的应对方式。


    不想直接回答,但因为不想要和组织大红人交恶,所以也不能太过直白的拒绝。


    苏格兰展现出了这个态度。


    “哦,想来也对。”


    巴罗洛也没有追问到底的意思,似乎就只是因为看见了会露出稀有反应的珍惜物种而随口问了一句,对方不回答也无所谓。


    但让苏格兰意外的,是巴罗洛的下一句话。


    对方摸出烟,一边点火,一边微垂着眼睫。那细长浓密的眼睫在他漂亮的银眸中投下阴影,像是漫不经心地闲聊似的:


    “如果不是没得选,像你这样的家伙,也不会踏进这边的浑水吧?哈,命运也的确很喜欢这种把人强行推向泥潭的戏码。”


    苏格兰:“……”


    又是这样。


    做出好像是拥有正常三观般的反应。


    苏格兰欲言又止。


    他观察着身旁男人的侧脸,又想起了对方过去一系列难以捉摸的行为逻辑。


    ……那巴罗洛又是因为什么加入组织的呢?


    “如果不是没得选”……所以,巴罗洛也曾经面临过这种没得选的局面吗?


    苏格兰不由自主地这么猜测。


    实际上什么都没想的尼昂,纯粹只是随口说说。


    他的发言和他本身想法以及经历,其实并没什么直接联系。


    这并不是所谓的“有感而发”。


    巴罗洛只是单纯能够理解各种人,各种三观,以及不同人涉及各种事的理由,并在确认某些人是属于哪一类型后,能够迅速对其做出判断而已。


    毕竟把握一个人的性格作风和行为模式,对他来说,也是类似于职业病的事。


    尼昂恰好喝完了他那杯酒。


    苏格兰注意到了这一点,及时开口询问对方是否要续杯。尼昂并不在意的点头,于是蓝色猫眼的男人抬起手,示意酒保续酒。


    酒保:“好的,请问您需要给自己也点一杯酒吗?”


    苏格兰:“和巴罗洛大人一样的就好。”


    酒保:“了解。”


    于是酒保递了两杯新酒过来。


    清澈透明的酒水带着芬香的杜松子气息,苏格兰还没喝就意识到这是琴酒。


    呃。


    巴罗洛喝“琴酒”?


    这是将其吞噬入肚的意思吗?


    还是单纯什么都没想?确实,虽然组织以酒为代号,但因为讨厌什么人就讨厌什么酒,未免也有点太孩子气了。


    苏格兰想。


    恰好此时,巴罗洛椅子旁的漂亮狼犬打了个哈欠。


    苏格兰的注意力重新集中在了那只狼犬身上。


    ——引人注目的狼犬,在确定自己的主人默许苏格兰靠近后,就放下了警惕。准确来说,并不是放下警惕,只是单纯没有再对其露出驱逐排斥的姿态而已,苏格兰隐隐间还能察觉到狗对自己若有若无的观察。


    真的是相当尽责的护卫犬姿态。


    “巴罗洛大人,这条狗是……”


    “喔!”尼昂眨了眨眼,苏格兰敏锐地察觉到对方眼底泛起了恶趣味的笑意,仿佛早就在此等待多时般快速回答:“漂亮吗?是我养的狗。”


    “与其说是漂亮,不如说是……帅气?”苏格兰迟疑道:“真像一匹狼啊。”


    “因为本身就是狼犬嘛,听说血统不纯,可能也的确混了狼的血统。”


    “巴罗洛大人怎么突然想要养狗了?”


    “哦,好问题,准确来说,我是被狗缠上了。”


    银眸的绮丽男人耸耸肩:


    “狗这种东西,偶尔的确会忠诚得有点烦人——恰好它很聪明,所以在一了百了的弄死之前,我想看看它能不能发挥点用处。”


    “毕竟狗的可塑性很强嘛,世界各地的警方,不也有养狗来协助工作的先例吗?”


    巴罗洛意味深长地继续道:“……它的嗅觉很好哦,说不定能够像某人一样,将靠气味找到叛徒的事情化为现实呢。”


    卧底本人苏格兰:“……”


    “它叫什么名字?”苏格兰默默转移话题。


    “嗯哼——叫吉诺瓦。”巴罗洛笑了起来,眼睛猫一样地眯起。


    “……Genova?”


    苏格兰重复了一遍,目光缓缓停留在自己手里的酒上,片刻又缓缓转移到漂亮狼犬的银灰皮毛上。


    “……”


    说起来,被称为组织猎犬的琴酒,的确说过“我对叛徒的气味很敏感”这样的话呢。


    ……果然记仇的巴罗洛会特地在组织基地的酒吧里点一杯琴酒,是故意的。